我總記不清夢。
我知道Y曾來到我的夢裡,卻不記得我們一起做了什麼,有過什麼樣的談話。只記得我們之間的距離,Y在夢裡的面容,與那淡淡的微笑。
醒來的自己,像是真正進入了夢境,帶著名為「感觸」的線索,從內心裡的迷霧中,找尋一點蛛絲馬跡。而我甚至不明白,為什麼要在這毫無頭緒的迷霧中,回想那已不再重要的人。
夢裡,Y如往昔般熟悉。我驚訝著自己為何還會再見到Y,但Y卻如往常般笑著。當Y還留在意識底層,是表示自己仍對Y有留戀嗎?而我此刻竟試圖把這些感觸寫下,是否更加證明,我其實沒能真正釋懷?而自己究竟還需要釋懷什麼呢?
大約就是這般心情,讓早晨醒來的自己,仍想回到睡夢中,再多確認一點什麼。
我們曾是無話不談的朋友。
在無數個夜,相隔兩地,虛度著大量的時間,用訊息淹沒著彼此的手機。網路的便利,讓我們在各自音樂的聆聽中,創建了一種共時性。
我們總在遠到看不見對方的地方,在同一個時間點,看著同一片夜空,聽著同一首歌,思念著各自思念的對象。
後來,我們終於有機會相見。我才知道,Y思念的對象不是我。
過了些年,學會更達觀地看待事物。我才懂得這麼想:那夢境只是碰巧在昨晚浮現,而非映照自己生命中的其他364天。往事早已被淡忘,被擺在生活的更後面、抽屜的更裡面,只是碰巧在一個時間點,化作一個非日常的印記顯現。
當一日將盡,就讓那些過往,都留在斑駁的牆上吧。當偶爾想起,那曾經閃亮的回憶所透出的光芒,也只是用它獨有的樣貌,照亮我的背影。
即便往後又再次身處迷霧中,我已更加明瞭。
迷霧終將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