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篇文章寫過一張珍藏專輯〈Tango In The Night〉,也略介紹過這個樂團Fleetwood Mac。這個長青超級樂團至今已經成立超過50年,雖然近年活動甚少,但其中成員創作力驚人,也還陸續出版個人作品,可謂是樂團裡我收藏數量最多的一個團體(包括樂團成員個人作品)。
1967年於英國成立樂團,最早成員是Peter Green(guitar)、Mike Fleetwood(drums)、Jeremy Spencer(bass),在John McVie加入成為正式bass手之後Jeremy便退出了。之後陸續加入Danny Kirwan(guitar),還有客座鍵盤樂手Christine Perfect也擔任演唱,1970年Christine嫁給John,名字改為Christine McVie後也正式加入樂團。這時的樂團走的是白人靈魂樂風格,推出幾首單曲反應還不錯,樂團共有三名吉他手(兼任主唱),但都來來去去,1974年樂團被迫前往美國發展(因為巡迴演唱和約還有真假樂團紛爭),加上原本吉他手接連離團(有因酗酒有因和團員妻子有染),他們迫切需要一個吉他演奏既有特色還能擔任主唱的歌手,他們被介紹去一家俱樂部見到一個男女二重唱組合,Lindsey Buckingham與Stevie Nicks。樂團相當欣賞Lindsey立即邀約他加入樂團,Lindsey也答應,但條件是他女友Stevie也要一同加入,這樂團最輝煌組合於是完成。
Lindsey與Stevie位樂團加入更多流行搖滾元素,而Lindsey獨特的演奏技巧和吉他聲響,也成為樂團標誌性聲音。Stevie神秘慵懶的形象,加上其搖滾與民謠的獨特性,Christine持續在白人靈魂樂的創作耕耘,讓這個樂團樂風更加多元多彩,從1975年樂團同名專輯〈Fleetwood Mac〉不但取得修售佳績,也在專輯排行爬升到冠軍,為這樣的組合帶來非常大的信心,但也預示了接下來的人事更迭。John與Christine婚姻觸礁兩人分開,Lindsey與Stevie分手,而Mike與妻子正在進行離婚訴訟,這些心緒變化加上團員借酒或毒品消愁,全數成為創作動能,1977年推出經典專輯〈Rumors〉,成為樂團有史以來最暢銷專輯,還抱走葛萊美年度最佳專輯。雖然之後1979年蘊含更多實驗氣息的專輯〈Tusk〉銷售依然不俗,但氣勢上還是不如前張專輯,接著的巡迴演出還推出一張現場錄音專輯。
進入80年代後,團員們之間的矛盾和緊張持續蔓延著,82年推出一張〈Mirage〉,但團員各自推出個人作品,其中以Stevie Nicks個人作品最受市場歡迎。之後Mike申請破產,Nicks住進診所戒除癮患,而John也一樣為戒癮努力,但為了幫Mike解除財務危機,一組人還是在1987年推出該團於80年代的最佳專輯〈Tango In The Night〉。這張專輯是我初接觸這樂團之始,也是該樂團團史上第二暢銷專輯。
在要展開巡迴演唱時,Lindsey卻不願意加入巡迴,隨後就宣布離團,樂團找來新的吉他手和主唱。1991年Nicks也宣布離團,正當大家認為這樣的黃金陣容離開,樂團難以維續,1992年在柯林頓在選舉時選擇該團歌曲〈Don`t Stop〉,1993年就職典禮也邀來這五位黃金陣容獻唱,但此次的重聚並沒有促成該團黃金陣容的復原。儘管還是發行專輯,但趨向於抒情和搖滾的曲風,打動不了新世代樂迷,連老樂迷也不買單。進入90年代,Lindsey籌備新專輯錄製,找來Mike幫忙打鼓,隨後John也加入彈bass,Christine也加入彈奏Keyboard和和聲,加上Lindsey和Nicks共同創作電影原聲帶〈Twisted〉,五人發現儘管彼此關係仍然緊張,但他們在音樂工作上還是如此默契。
1997復出大作〈The Dance〉,是一張演唱會錄音,這是相隔十年樂團再度拿到冠軍專輯。1998年樂團被選入搖滾名人堂。當然之後團員還是來來去去,但彼此之間的跨刀和合作也沒間斷,至今樂團雖沒宣布解散,但這些年也僅推出少量作品。
大抵樂團能夠在樂壇立足,甚至走上頂尖樂團風光時期不過十年或多一些,通常是團員間生隙分散,但Fleetwood Mac卻能走過數個十年,從早期藍調階段,到後來向主流搖滾靠攏,再到抒情搖滾靈魂風格,推出無數經典歌曲作品,靠得當然是該團每個人堅實的音樂實力和各具風格卻能完美融合彼此特點的歌曲創作,於80年代,一片搖滾樂男性當道時,他們卻有兩位女主唱,也不介意展現女性搖滾能量,凸顯女性在搖滾樂上的力道,也為之後的女搖滾音樂人打開一扇門。Stevie Nicks就被許多女性搖滾歌手奉為啟蒙和偶像,而我也特別著迷於她。他們的傳奇和樂壇影響力還延續著,畢竟還有人愛到組成一個致敬樂團,專門翻唱他們的歌曲,持續推廣他們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