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你,討厭你影響我的思緒、心情,所有的努力都只是想證明我過得比你好,以為這樣,你會回頭。明明不再在乎,卻充斥在每個生活的瞬間,沒有了十年前心痛的細節,但依然念念不忘你的一切。我們就這樣了,是嗎?
我想你,真的好想好想,想到連夢裡出現你的時候,即使是分離的苦痛,眼淚濕了一片,還是不想醒來,至少你觸手可及... ...
看了以前寫的點點滴滴,原來我真的因為這些不需成本的付出,感動的無以復加,以為這就是付出、就是愛。是我的喜歡,讓你光彩奪目,好笨。
明明在一起前就常常為了你哭,但還是奮不顧身奔向你,我是不是傻?
沒有了心痛的感覺,但傷過的那道疤痕,卻怎麼也無法抹滅。人家說:17歲的戀愛是最難忘的。曾經我對這樣的「謠言」是嗤之以鼻的,但現在深信不疑。你有多好?我不知道;你有多少缺點?我可以鉅細靡遺的細數,但就是這樣的你,時至今日,我仍深深烙印。這樣的自己,連我都厭惡。
明明不再奢求在一起,也想過時間倒流,絕對會搖醒那個涉世未深的自己。但後悔嗎?深吸一口氣,我還是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