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我站在手搖飲店前等待飲料時,轉頭正好看到一對男孩手指緊扣牽著手,兩人臉上流露出一些羞澀的模樣。當兩人走到沒有紅綠燈的十字口時,前方男孩快速地左右觀察,一手則是緊緊牽著後方男孩成功穿越過馬路。
年輕的時候,聊到關於未來另一伴的條件,必定會有"不畏懼外界眼光"、"可以在外面牽手"這種相當具體的要求。我以為自己是不會在意外界眼光,希望可以自由自在地釋放濃情密意的人,等到自己真的遇到這樣的狀況之後才發現其實已經不是這麼一回事。
數年前遇到那個男子後,某一次下車前上前吻了他,他雖然沒有拒絕,但也看得出他眼神的異樣情緒。他後來解釋不會討厭,只是當時門沒關,擔心會有人看到。這時候,我覺得他應該屬於"深櫃族"。
不過,說他是深櫃男子其實並不太公平,或許他只是不喜歡在外面做出些親密舉動罷,畢竟我嚴格來說也沒有向家人表態自己性向,說自己是深櫃男也說得過去。
後來,某一次外地出遊,在沒有太多人的捷運車廂上,那個男子悄悄地把右小指靠近我的左小指,我卻意外地緊張看了他一眼,手指急忙地閃開。當時我下意識想他是個在意外界眼光的人,不要讓他再一次感覺到困擾,但是,我卻忘記這回是他主動。
經過這些年與那一次經驗,發覺當初要求的條件早已不重要,事實上,我自己發現我根本就不是那種想要把情感昭告天下,甚至於會很大方地想公開放閃光的人。倒不是畏懼外界異樣眼光,只是看多了街景上的閃光,除了發現自己其實也沒有非得一定要這樣做,更能體會兩人世界以外的旁人是有多尷尬。
對我來說,不經意的肢體碰觸、有默契的眼神對看,還是單純分享的餵食,更適合目前現在的我。那些街道上的擁抱、親吻紅粉泡泡,就留給那些愛侶們盡情製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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