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對國立故宮博物院而言,絕對是難忘的一年。
在輿論為了故宮打破三個古瓷引發熱議時,又爆發故宮主動不續約「蘭千山館」事件,博物館界與文化圈聽聞後,群情為之沸騰。
筆者很愧疚,在故宮不續約「蘭千山館」事件爆發前,對於「蘭千山館」文物寄存故宮的始末,從未聽聞。因此,也不曾意識到,「蘭千山館」文物寄存故宮,是先人留給台灣的一筆--多麼重要又珍貴的歷史文化資產。
直至故宮主動不續約後,從相關報載與評論中,才約略知道,故宮的決策可能並不符合博物館專業。
深度追蹤此事件的始末後,更發現,故宮是否續約「蘭千山館」文物的決策,正站在一個重要的歷史抉擇點,代表著台灣對待珍貴文物與人類文化共財的態度,影響到的不止是現在,更是台灣後代孩子們的未來。
一旦故宮無法留住這批文物,那麼,此刻在這片土地上的我和未來的孩子們,在還來不及親近了解這些稀世之珍前,可能就永遠失去機會,去親炙這些--超越了時空仍閃耀著人類藝術智慧光芒的結晶。
因此,筆者不避鄙陋,把蒐集到的資料整理成系列相關的文章,記錄下這個台灣正在創造的歷史事件。其間,若有錯漏訛誤,也請看官指正補充。
首先,讓我們回到故宮和蘭千山館結緣的起點說起。
1969年,「蘭千山館」文物寄存故宮
圖片來源:「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臉書粉絲頁
民國58年(1969年),出身板橋林家的台灣仕紳林柏壽先生,在擔任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會委員時,為了充實台北故宮的館藏,把自己累積多年的收藏精選「
書法90件、繪畫132件、古硯109方」,以寄存的方式入藏到故宮。除了把這些珍貴的書畫文物
長期借展給故宮以外,與這一批文物同時,還
贈送了100萬的展曝費,資助故宮維護文物與辦展。
在
台視當年的專訪中,林柏壽亦曾堅定表示,此批文物將來是要「
捐送永久保存在台灣,留在台灣故宮博物院」。(可參見
訪談逐字稿,劉庭彰整理)
因為林柏壽的書館叫做「蘭千山館」,所以這一批文物就稱作「蘭千山館文物」。「蘭」、「千」的得名,來自林柏壽最珍貴的兩件法書藏品:唐褚遂良〈黃絹本蘭亭卷〉與唐懷素〈小草千字文〉。此次選品入藏故宮的文物,都是林柏壽藏品中最精要的稀世之珍,也包括他最珍愛得意的這兩件藏品。
1986年林柏壽先生辭世後,林家後人有一度曾想要拿回這批文物,另建紀念館展示。故宮當時的秦孝儀院長雖然不捨,也向家屬保證,只要準備好像故宮一樣恆溫恆濕又安全的庫房,就可以辦理手續領回文物。在那之前,故宮可以繼續代為保管,也願意義務提供還散落在外的蘭千文物需要的協助。此事後來遂不了了之,「蘭千山館」文物至今仍續留在故宮中。
2002年,「蘭千山館」文物又添生力軍
後來,也許是被故宮對文物珍愛的誠意感動,林家的後人還加碼又寄存了另外一批文物。新寄存的這批文物中,就包括非常受到歡迎,曾多次出現在故宮展廳中的《華嵒寫生冊》。
共譜53年佳話,故宮蘭千,互利共惠,造福公眾
故宮與蘭千山館的緣分,就這樣從1969年展開後,互利共惠,到了今年(2022年)已經53年。53年來,蘭千山館的文物成為故宮策展時的生力軍,經常選入故宮的例行展或特展中,而且常常是展覽中吸睛的明星,深受訪客喜愛。
2022年10月19日,突生變故
原本2022年的10月8日到2023年1月2日,立法院已經通過了預算審查,要舉辦「蘭千山館書畫特展」,後來因為不明原因取消了。原故宮書畫處處長
劉芳如,得知蘭千山館不續約後,在臉書說明此段因由,並為之深感遺憾。
再後來,故宮與「蘭千山館」雙方,長達53年的友好關係,卻突然有了爆炸性的轉變。
事情是這樣的。原本故宮和蘭千山館的寄存合約,在今年的10月31日到期。按照雙方多年的默契,歷任的院長如果沒有特別的業務需要討論,就會直接續約。
然而,
故宮卻突然在10月19日去函通知林家後人,要求取回寄存品,不再續約。
因為寄存合約中明定,雙方如果有任何一方沒有再續約的意願,就要在半年前先通知對方。故宮突然主動不續約,讓林家後人措手不及。
因此,林家在10月下旬回覆給故宮,請故宮依照契約精神,給予林家半年的緩衝期處理,但是故宮卻已讀不回。
10月28日,故宮聲明引起輿論譁然
10月27日,段心儀在媒體投書
〈三問吳密察院長〉,揭露故宮主動不續約「蘭千山館」之事。一時之間,輿論譁然。
10月28日,故宮在輿論的壓力下,針對外界對蘭千山館寄存文物不再續約的質疑,提出了
五點說明。
1.蘭千山館文物為私人所有,其寄存合約於日前到期。故宮已請寄存人取回,並在寄存人要求下,給予取回作業緩衝期。至於是否與物主協商新的寄存合約,至今雙方皆未談及。
2.籲請外界尊重文物所有人意願及隱私,請勿引用早已失效之約定內容,隨意解釋所有人的先輩意願,諸如「永存故宮」、「以寄代捐」等等無憑據說法。
3.目前本案雙方仍在協商中,未來故宮將以符合博物館倫理為前提,制定更完備的寄存制度,並在尊重所有人意願下協商新的合約。
這次的聲明,證實了故宮並未依照合約,在半年前通知林家,而是突然不續約,讓林家措手不及,林家因此要求了半年的緩衝期。然而,在這次的聲明,故宮的態度仍然強硬,並且尚未與林家商談新的合約。
但是,這則聲明我在12月9日檢索故宮網站時,卻沒有找到,原本是否發佈在官方的網站中,現在也已經不可考。
10月29日,公共政策平台的公民發聲
這個提案提出了三點訴求:
一、要求故宮尊重歷任院長留下的傳統,繼續簽訂蘭千山館文物寄存合約。
二、請文化部依文資法,指定褚遂良的〈黃絹本蘭亭〉以及懷素的〈小草千字文〉為國寶,避免珍稀古物流落海外。
三、故宮應恢復指導委員會,議決重大事項,避免院長專斷獨行。
從提案到檢核費時兩日,12月13日,正式開始連署。
11月30日,立法院預算審查的插曲
11月30日,立法院審查故宮預算,立委吳怡玎詢問故宮將要如何處理蘭千山館寄存合約時,院長吳密察重複強調,要林家主動出面商談,並且
故宮的寄存政策,要修改成為「以捐贈為前提」,也就是名為寄存實為捐贈。
相關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後,引起軒然大波。
本期以
「守護文化資產的角度」,製作了「
蘭千山館寄存事件的專輯」。這本專輯中,分別從
經營博物館的專業、
蘭千山館文物的意義,還有
寄存在國際的案例等,不同的角度,專業深度的解析了這個事件。
其中,寫作〈蘭千故宮緣〉這篇文章的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劉宇珍,曾經擔任多年故宮博物館書畫研究室的研究員。全篇既有專業又有實務經驗,非常推薦想要深入了解此事件的朋友參考。
12月16日,跨過5000人附議門檻 公民提案成立
「
搶救蘭千山館.國寶留台灣」的提案,僅連署到第13天,就跨過5000人附議的門檻正式成案。主管機關需於2023-02-16前回應。
自從11月30號以後,針對蘭千山館事件與寄存政策的修訂,故宮對於外界的質疑沒有再發表任何的公開聲明。直至,12月19日立法委員鄭正鈐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公聽會。
針對我國唯一國際級的博物館故宮博物院,近期接二連三的古瓷破損事件,與寄存合約到期主動退還寄存的爭議,討論故宮博物院的組織與制度是否需要調整,並研議如何完善博物館專業。議程討論題綱有三項:
一、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宣稱,未來「寄存將以捐贈為前提」,此項新變革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有前例可循?是否符合博物館專業及當今博物館經營的主流?
二、是否應修正《故宮博物院組織法》恢復「指導委員會」或「指導會」,並賦予該會法律位階。
三、國立故宮博物院有近70萬件古物,如今因人員遇缺不補,人數僅剩編制表規定的2/3,是否足以支撐保存與維修的工作?
與會專家學者分別就不同立場與角度發表意見與建議,其中應將「寄存制度正名與制度化」取得一致共識,唯目前故宮對於如何制度化尚無具體內容。但如何把「蘭千山館文物」續留故宮?似乎也是與會眾人共同的目標,只是仍在尋求合理合法的方式。
故宮院長吳密察也做了如下的聲明與承諾:
一、感謝專家學者從各個角度給故宮意見,故宮將會記錄這些建議,作為決定政策的參考。
二、博物館的經營,必須重視制度化、公共性跟專業性。博物館有其機關使命與條件和專業的問題,所以,我們會在機關使命、性質、條件,跟博物館的專業倫理的基礎之上,擬定具有最高公共性的政策。
三、另外,根據國家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公有的資產、私有的文化資產,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而且,具有重視尊重的精神。對於私有的文化資產,在《文資法》的第66條、 67條、跟68條,都有很明確的規定。對於私有的文化資產要如何提供協助,在第72條也有明確的規定。這是整個國家對於文化資產的態度。故宮既然是國家的國立機關之一,我們一定要遵守《文資法》的規定,配合國家的政策,尊重這些文化資產,而且協助保存。故宮絕對不會是一個不遵守、不尊重文化資產的國家機關。所以,我們也希望,我們國家可以有一個全面的,對於這些私有文化資產的一個具體的做法。我想這個,也不是只有故宮就能夠擔得起來,但是故宮絕對會參與整個國家的規劃。故宮感謝與會專家學者的指教與諍言,故宮傾聽大家的意見。
從各方的建議與故宮院長的承諾中,對於私有文物的維護與保存,制定一具體可行明確的規定,已是刻不容緩的議題。
「蘭千山館文物」續留故宮,似乎出現了曙光。
公民提案與公聽會上專家學者的倡議,最終能不能夠改變故宮的決策呢?後續事件的發展,值得關心國家文物保存政策的每一個人,持續追踪。
本文將會持續追蹤記錄「蘭千山館事件」的發展進度,邀請您一起,繼續見證正在台灣創造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