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社宅」非既定政策 內政部發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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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示意圖。圖/實價登錄比價王資料庫
有關媒體報導新內閣將推動「使用權社宅」一事,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林右昌指出,社會住宅有三個很重要的精神:
1. 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
2. 要有一定的周轉率
3. 要有退場機制
林右昌說明,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3+3年的設計,這個我們可以滾動檢討。不過,臺灣的社宅政策起步非常晚,與其他國家已推行數十年的狀況完全無法相比。所以,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臺灣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這是社宅政策最大的課題,也是未來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社會住宅的使用,一定要有退場機制,當使用者達到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之後,就應該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
林右昌表示,就像停車問題一樣,車很多但停車格有限,因此公有停車格為什麼要規定費率以及限制使用時間,就是要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最需要的民眾來使用,這個道理相信大家都能夠理解。至於「使用權社宅」想法,尚待更多的討論與研議,並非既定政策,並強調自己非常重視社會溝通,內政部如有重大政策,將親自向社會大衆報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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