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亞洲論壇章程〉第四條 法律管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社會道德習俗。第八條 會員條件1、有加入論壇的意願;2、同意遵守論壇章程;3、在所從事的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4、願意履行論壇會員義務。 【相關閱讀】博鰲亞洲論壇章程摘要要遵守PRC憲法與法規的博鰲會員〈博鰲亞洲論壇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