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公告,一年一度的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即日起受理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補助項目包含公共通道溝渠及簡易既有共用及相關設施修繕、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及環境清潔衛生維持等,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今年收件統一改採郵件遞送,歡迎社區踴躍申請,共同維護社區居住品質及公共安全。
台中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申請資格。圖/台中市政府官網
住宅處指出,這次補助社區總戶數100戶以下上限為12萬元、101至200戶上限為17萬元、201戶以上上限為22萬元,社區只要符合建築物使用執照滿7年,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公寓大廈所在的區公所報備有案,且109、110及111年未依台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獲得補助的公寓大廈即可申請。
台中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補助金額。圖/台中市政府官網
住宅處補充,欲申請補助的公寓大廈,請至
住宅處網站下載相關申請書件,並於受理期間將申請書寄至「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如有相關問題,可撥住宅處電話04-22289111轉分機69518、6952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