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
(1)RE100就是非核家園:美國環保署定義核電為常規發電,不是綠電;大型水力發電不是綠電;
(2)綠電破表(322家,2023/04/24):Green Power Partnership National Top 100 ;
(3)CPPA在美國很常見:Green Power Partnership Long-term Contracts;
(4)RE100定義的綠電不包括核能發電;氫氣不是能源資源(發電)而是能源載體(類似儲能的概念);
(5)歐盟定義核電與天然氣發電為”過渡能源”,而非綠電;
(6)Regulation(EU) 2020/852文件與規範綠電的Article 10(1);
(7)Article 10(2):規範核能發電與天然氣發電,從未說核電是綠電;
※本專欄之文章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要約、招攬或邀請、誘使、任何不論種類或形式之申述或訂立任何建議及推薦,請讀者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如因相關建議招致損失,概與《麥斯產業前瞻分析》及作者無涉。
經過半年的深入研究,並且與許多國際/在地公司、產業協會開會交流之後,我終於把今年的Maxwell Industry Foresight報告寫完了,題目訂為:地熱發電將會取代核能發電。本報告的詳細內容,將會陸續發表在本專欄裡面。
核電絕對不是綠電,希望讀者不要被核電支持者誤導了。根據美國環保署的定義,核能發電是常規發電,不是綠電。美國環保署把電力區分成常規發電(Conventional Power)與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所謂的綠色發電(Green Power)是可再生能源當中的一個子集合。常規發電包括燃煤發電、燃氣發電、燃油發電、核能發電(核分裂)等。化石燃料發電有高額的環境成本(environment cost),包括採礦、鑽探、提煉等;燃燒這些化石燃料還伴隨大量的排碳與空氣汙染。雖然核能發電是一種低碳能源,但是核燃料的生產依然需要採礦、鑽探與提煉,同時長期的核廢料儲存(最終處置)依然是一個難以解決的議題。可再生能源包括依賴於燃料來源與在短時間內自我再生且不會減少的資源。這些燃料來源包括太陽、風、流動的水、有機植物和廢棄物材料(合格的生物質),以及地熱能。儘管可再生能源的好處相當可觀,但某些可再生能源技術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例如,大型水力資源可能對漁業和土地利用等問題產生環境妥協。綠色發電是可再生能源的一個子集合。它代表著那些提供最大環境效益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和技術。在美國的自願市場中,綠色能源被定義為來自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沼氣、合格生物質和低影響小型水力資源(小水力發電/川流式水力發電/Run of Rivers)的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