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上一篇文章(EP5 — 永續特別股解析),目前所遇到的永續特別股,多數保有可贖回條款。
如果公司發行永續特別股,但不約定可贖回條款或其他收回/賣回條件,那公司可就需要負責這些特別股股東到公司清算了。
以下,來討論可贖回特別股的一些特性,並針對台股目前已發行的可贖回特別股做深度解析。
可贖回特別股(Callable preferred stock),代表發行人有權利在特定日期,依照特別股發行價格贖回,或是其他約定條件(如台新己特(2887Z1),將於後續文章詳細介紹)。
依現在台灣主流公開發行的特別股,為5年或7年後,公司可依發行金額贖回,或重新設定利率,保留未來可以隨時贖回的機會。而重設利率的標準,普遍為5年或7年的台幣利率交換(IRS)指標加上固定加碼利率。
不過以近期聯邦銀甲特(2838A)及富邦特(2881A)兩檔特別股,在2023年4月分別遇到發行人可選擇贖回,或重設利率之狀況為例,目前這兩檔特別股之發行人皆未選擇贖回,而是重設利率。以2023年的升息環境下,台幣之IRS逐步上升,故該兩檔特別股重設後之股息率,皆較原始發行時上升約0.4%至0.5%。
<Q> 假設你是特別股股東,如果重設之後的利率,較原先發行的利率為低,你會選擇把特別股賣出嗎?
儘管對於兩檔特別股,利率重設之後,需要支付特別股股東更高的股利,但發行人仍未選擇贖回。
為什麼?以下列出幾點常見可能的原因。
正如第三篇系列文章(台灣特別股研究日記(3) —可轉換特別股解析)所提到,以現在的利率環境,若發行3.5%至4.5%股息率之特別股,在一上市就有高機率出現明顯跌幅(例如2023年9月,和潤企業乙特(6592B)的例子),代表市場上所要求的殖利率應是更高的。故未來有發行人想透過特別股籌資,推估發行利率應不致於太低,否則不僅是公開承銷的投資人開始不買單,又更甚是找不到特定人認購或原股東大戶放棄認購。
若以目前達到可贖回條件的聯邦銀甲特(2838A)及富邦特(2881A),若要以現金償還,目前短期資金應安全無虞。截至2023年上半年財報數據,富邦金(2881)仍有6,000億左右的現金及拆存,聯邦銀(2838)則有380億左右。
目前這兩檔皆沒有太大疑慮,但未來遇到其他發行人到可贖回點時,可以將這點納入考量。
雖然聯邦銀(2838)及富邦金(2881)之資本適足率仍充足,但未來考量到業務的持續增長,仍需要保留足夠資金,支持新業務的發展(因風險性資產也將隨之上升)。尤其如富邦金旗下之富邦人壽即將接軌IFRS 17,仍需保留資金應對未來可能產生之調整。
以作者我自身判斷,支付給特別股股東的利率尚未大幅跳升,故發行人不贖回特別股尚屬合理,尤其以聯邦銀(近年EPS皆穩定維持1元上下水平)及富邦金(金融商品操作可謂金融業之典範)的獲利狀況,多付點利息給股東,相較未來可能的風險來看,不妨說「這一點小錢還付得起啦!」。
<Q> 你曾經投資過金融股(普通股)嗎?如果有,投資金融股的報酬符合你的期待嗎?
下一篇文章,待我們來進一步認識什麼是可累積特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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