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戒酒私探馬修.史卡德的十九個人生故事
3、1977年\《謀殺與創造之時》\Time to Murder and Create
1978年愛倫坡獎最佳小說入圍
史卡德的朋友「陀螺」交給他一封封得緊密的信,他告訴史卡德,要是某個星期沒有接到他報平安的電話,就打開信封,所有問題的解答都在裡面。
連續七個星期五他都打電話來,有時候我接到,有時候他留話在我旅館的信箱裡。那無關緊要,因為我們沒有什麼話要說,連信箱裡的留言,我也是隨便瞄一眼就扔了。
然而,在四月的第二個星期五,他沒有打電話來,我整晚在第九大道阿姆斯壯酒吧裡喝波本威士忌和咖啡,看兩個實習醫生企圖勾引兩個護士卻徒勞而返。就星期五而言,客人散得是早了點。兩點左右,崔娜下班回家,比利把門鎖上。我們又喝了兩杯,一邊談論著威利斯.瑞德如何一手掌握尼克隊的興衰。一直到三點十五分,我才拿起外套回家去。
沒有留言。
這不代表什麼,他可能忘了、喝醉了或是任何原因。我們約定:他每個星期五打電話來,讓我知道他還活著。如果我在,我們就隨便打個招呼,若我不在,他就會留話:你的衣服洗好了。
我脫了衣服,躺在床上看窗外。約十到十二個街區外一棟辦公大樓的燈還亮著。從燈火迷濛的程度可以判斷空氣污染的程度,那個晚上那棟樓的燈不僅閃爍得很厲害,甚至好像籠罩在一層暈黃裡。
我翻過身來,閉上眼睛想著那通沒來的電話,我下了結論,他不是忘了,也不是喝醉了。
陀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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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螺是他的綽號,因為他褲子口袋裡總是放著一枚舊銀幣當幸運符。他常習慣性的把銀幣掏出來,用左手食指豎在桌角,再用右手中指把銀幣彈出去讓它像陀螺般旋轉。他在跟你講話的時候,眼睛直盯著轉動的銀幣,好像也在對著銀幣講。
我最後一次目睹他的這個動作,是在二月初的某個平日午後。我在阿姆斯壯酒吧角落裡的老位子坐著,他來找我,穿得一身光鮮:閃著光澤的珍珠灰西裝,深灰色有字母組合圖案的襯衫,配上與襯衫同色的絲質領帶、珍珠領帶扣,一吋半高的鞋跟,使他看起來有五呎六、七吋高,手臂上掛著像是喀什米爾毛料的深藍色外套。
「這不是馬修.史卡德嘛?你還是老樣子,都多久沒見了?」
「兩三年囉。」
「真他媽的久。」他把外套放在空椅子上,一個輕巧的手提箱疊上去,再把窄邊灰色帽子放在手提箱上。他在我對面坐下,掏出銀幣轉著玩。「真他媽的太久了!馬修。」他對著銀幣說。
「你混得不錯嘛,陀螺。」
「最近挺走運的。」
「那不錯啊。」
「要是能一直走運的話啦。」
崔娜過來,我再點了一杯咖啡和一杯波本酒。陀螺轉向她,瘦削的臉擠成一副可憐相,「唉,不知道—」他說,「我可不可以要一杯牛奶?」
她說沒問題,然後便走開去拿飲料。「我不能再喝酒了,」他說,「都是該死的潰瘍!」
「聽說它通常伴隨著成功而來。」
「伴隨著惡化才是真的啦。醫生列了一張禁食清單給我,所有我愛吃的都在上面。我奉命執行了;這下我可以到一間高檔餐廳,然後點一份他媽的酸奶乾酪來吃了。」
他又拿起銀幣轉著。
我跟他是多年前在警局認識的。
他有十來次因一些小事被逮到,而他總能很巧妙的用錢或情報替自己脫身。他幫我順利逮到一個收贓者,還有一次他提供我們一條凶殺案的重要線索。那段時間,他賣情報給我們,用十塊二十塊交換他偶然聽來的消息。他個子小又不起眼,手段還很高明,因此有許多人都笨到不曉得要提防他。
他說:「馬修,我可不是剛好路過進來的。」
「我感覺得出來。」
「是啊,」轉著的銀幣開始搖搖晃晃了,他一把就抓住它。以前我們猜他是個兼差扒手,但我想應該沒有人逮到過他。「我有麻煩了。」
「麻煩也是伴隨著潰瘍來的。」
「你他媽說得沒錯。」陀螺說,「是這樣的,我有樣東西想交給你保管。」
「哦?」他啜了一口牛奶,放下杯子,用指尖敲打著手提箱,「裡面有個信封,是我要你保管的東西。把它放在一個沒人能發現的地方,行嗎?」
「信封裡有什麼?」
他不耐煩的輕搖了一下頭,「你不必知道。」
「我得保管多久?」
「好了,重點來了。」銀幣轉著,「瞧,有很多事情能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我可能一出門,下了人行道台階就被公車撞死。所有的事情都可能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我的意思是說,你永遠不會知道。」
「有人找你麻煩嗎?」
他的眼光轉向我,很快又移開了。「大概是吧。」
「你知道是誰嗎?」
「我連到底是不是真有這回事都不確定了,怎麼會知道是誰呢?」銀幣搖晃著、被抓住,然後又轉起來。
「這個信封就是你買的保險?」
「可以這麼說。」
我喝了口咖啡,說:「我不確定我是否能勝任。這類事情的處理方式通常是:你把信封交給律師,告訴他該怎麼做,然後他會把信封鎖進保險箱裡。」
「我想過。」
「然後呢?」
「甭提了。我認識的律師,只要你前腳出門,他後腳就打開他媽的信封。要是碰上正派的律師呢,不過看了我一眼,就要跑出去洗手。」
「不至於吧。」
「不只如此,如果我被車撞了,那個律師還是得把信封交給你。我們算是省了中間人,對吧?」
「這個信封跟我有什麼關係?」
「等你打開的時候就會知道,『如果』你打開的話。」
「所有事情都是這麼拐彎抹角的,不是嗎?」
「最近所有事情都很詭異,馬修。包括潰瘍和它的惡化。」
「還有你那一身行頭,我看那應該是你這輩子穿過最好的衣服吧。」
「對,他們應該就直接這樣把我埋了。」銀幣繼續轉著。「哪,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信封放在保險箱或者什麼東西裡、或是放在任何地方,隨你的便。」
「假如是『我』被車撞了呢?」
他想了一下,我們解決了這個問題。到時候,那個信封會放在我旅館房間的地毯下,陀螺會來取回他的財產。他不需要鑰匙,他從來就不需要鑰匙。
我們接著擬出細節,每週通一次電話,我不在就留言。
我又點了一杯酒,陀螺的牛奶還剩很多。我問他為什麼找上我。
「因為,你對我一向直來直往,馬修。你離開警局多久了?兩年了嗎?」
「差不多。」
「我知道,你是辭職的,詳細情形我不太清楚,你是殺了個孩子還是什麼的?」
「是啊,執行任務的時候,一顆子彈亂跳。」
「所以上頭怪罪你、找你麻煩嗎?」
我看著我的咖啡回想那件事。一個夏天夜晚,熱到幾乎可以看見蒸騰的熱氣。在華盛頓高地的遠景酒吧裡,空調機運轉超過了負荷。我下了班,到那兒喝酒,只不過對警察來說,從來就沒有真的「下班」這回事。兩個孩子挑了那個晚上搶那個地方,他們離去時射殺了酒保。我在街上追捕他們,殺了其中一個,打碎了另一個的大腿骨。
但是,一顆跳飛的子彈正中一個七歲女孩艾提塔.里維拉的眼睛,並穿過軟組織進入大腦裡。
「我問太多了,」陀螺說,「我根本不該提這件事。」
「不,沒關係。我並沒有惹上麻煩,事實上,我還獲得嘉獎。後來開了個聽證會,說我沒有過失。」
「然後你就辭職了。」
「我對那份工作失去了興趣。也失去了其他東西,長島的房子、太太和兒子。」
「人生就是這樣。」他說。
「我想也是。」
「那麼,你現在做什麼呢?私家偵探?」
我聳聳肩,「我沒執照。有時候我幫人做事,他們付我一點酬勞。」
「好了,言歸正傳—」銀幣轉著。「你會幫我吧?」
「如果你要。」
他撿起轉了一半的銀幣,看看它,然後放在藍白格子的桌布上。
我說:「你不想被幹掉吧,陀螺。」
「他媽的,當然不想。」
「你脫不了身嗎?」
「也許可以,也許不行。這部分我們就別討論了,嗯?」
「隨便你。」
「如果有人想幹掉你,你他媽還能怎麼辦呢?什麼都做不了!」
「或許吧。」
「你會為我處理吧?馬修。」
「我會看緊你的信封。我不知道如果必須打開它時我會怎麼做,因為我不知道裡面是什麼。」
「如果有事情發生了,你自然會知道。」
「我可不保證會去做,不管那是什麼。」
他注視了我好一會兒,好像想從我臉上讀出些我不知道的東西來。「你會做的。」他說。
「也許。」
「你會的,如果你不做,我也不會知道,所以說,管他的。聽著,你想先收多少?」
「我不知道我到底該做什麼。」
「我是說,保管那信封,你要多少錢?」
我從來不知道價錢怎麼訂。想了一下,我說:「你這西裝很不錯。」
「哦?謝謝。」
「在哪兒弄來的?」
「克隆菲爾的,在百老匯吧?」
「我知道在哪裡。」
「你真的喜歡嗎?」
「它看起來很適合你。花了你多少錢?」
「三百二十塊。」
「那就是我要的。」
「你要這件西裝?」
「我要三百二十塊。」
「噢,」他甩了一下頭,笑著說:「你差點把我搞昏了,我不知道你他媽的要我這件西裝幹嘛。」
「我不認為它適合我。」
「我想也是。三百二十塊?嗯,我想這數目要幹什麼夠了。」他拿出一只厚厚的鱷魚皮夾,數了六張五十和一張二十出來。三—二—零」他唸著,遞給我,「如果這件事拖久了,你想加錢就告訴我。好嗎?」
「行,如果我必須跟你聯絡的話—」
「免談。」
「好吧。」
「我是說,你沒必要聯絡我,而且我就算想給你地址也沒得給。」
「好吧。」
他打開手提箱,拿給我一個九乘十二吋、兩頭用強力膠帶封得嚴密的牛皮紙信封。我接過來放在旁邊的凳子上。他再轉了一次銀幣,拾起它,放進口袋裡,招手要崔娜過來結帳。我讓他請客。他付了帳,外加兩塊錢小費。
「什麼事那麼好笑?馬修?」
「我從來沒看過你搶著付帳,只看過你偷拿別人給的小費。」
「哦,很多事會變的。」
「我想也是。」
「我也不是常常偷拿別人給的小費,肚子餓的時候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當然。」
他站起來,遲疑了一下,伸出手來,我握了握。他轉身要走時,我叫住他。
「幹嘛?」
「你說那些律師會在你一出門就打開信封?」
「那還用說。」
「你怎麼知道我不會?」
他看著我,就像我問了一個蠢問題。「你很正直。」他說。
「哦,天哪!你也知道我以前會拿錢的,我還讓你用線索交換放人耶,我的老天爺。」
「是啊,但是你對我總算是公平,那就叫正直。除非必要,你不會打開那個信封的。」
我知道他是對的,我只是不知道他怎麼知道的。「保重!」我說。
「你也是。」
「過馬路時當心點。」
「啊?」
「當心那些車!」
他笑了一下,但我不認為他覺得好笑。
那天稍晚,我拐進教堂待了一會兒。塞了三十二塊到那個沒什麼錢的濟貧箱裡,坐在後面的板凳上,想著陀螺。他的錢太好賺了,我什麼都不用做。
回到旅館房間,我把地毯捲起來,把信封袋放到床鋪中央的地毯下。打掃房間的歐巴桑就算偶爾用吸塵器吸地毯,也從來不會搬動家具。我把地毯鋪回去,馬上就忘了那個信封。只有每個星期五的電話或留言會讓我確定陀螺還活著,而信封也可以繼續留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