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戒酒私探馬修.史卡德的十九個人生故事
17、2011年\《烈酒一滴》\A Drop of the Hard Stuff
本書回到史卡徳對抗心魔的年代。那時他被迫離開紐約市警察局,也放棄了喝酒,身心面臨巨大衝擊,與女友珍的關係也岌岌可危。這時他碰上了傑克.艾勒里,他們是一起長大的兒時玩伴,人生際遇卻像是硬幣的兩面:史卡徳偵破的案件,卻是艾勒里犯下的。在史卡徳身上,艾勒里看到自己曾有機會變成的善良公民;在艾勒里身上,史卡徳則看到他期望獲得卻來之不易的清醒。
某天深夜……
「我常在想,」米基.巴魯說:「如果生命拐個彎的話,我會是什麼樣的景況。」
此時我們坐在葛洛根開放屋,亦即他經營多年的店面。這一帶整體生活的高級化對葛洛根起了不可忽視的影響。酒館本身其實裡裡外外都沒有多大變化,不過當地的老顧客泰半不是死了便是已經遷徙他方,如今來訪的客層顯然比較溫文且較紳士風。這裡提供健力士黑啤和生啤酒,還有多種高品質的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以及其他高檔威士忌。登門造訪的顧客得以指著牆面上的彈孔相互訝嘆,也可以一來一往交換酒吧老闆過去光榮與不光榮的事蹟。有些事蹟確實是真的。
此時顧客都已散盡,酒保也拉上了鐵門。椅子都架到桌上了,好方便隔天一大早過來的小男生打掃拖地。門已上了鎖,所有的燈也都熄了—只除了我倆頭頂上那盞鉛罩的玻璃燈。我們隔著桌子對坐,手裡捧著沃特福酒杯,他喝威士忌,我喝蘇打水。
近幾年來,我們已經不像以往那樣常常聊到深夜。我們雖然年事已高,但並無意願移居到佛羅里達,每天一早便趕到附近的家庭式餐廳,點一客清晨特餐消磨時光;但我們也沒有興致進行深夜的漫漫長聊,搞到隔早天光出來時還睜著眼睛不睡覺。我們已經過了那種年齡。
近來他喝得比較少了。約莫一年前,他娶了個比他年輕許多的老婆,她名叫克莉絲汀.賀蘭德。這樁婚姻嚇到了所有人—不過我的妻子伊蓮除外,她指著天發誓說她早就看出端倪來了。婚姻當然改變了他—至少每天到了日頭下山以後,他就有個理由得回家了。他喝的還是十二年的陳年詹森牌威士忌,也絕對喝乾,只是減了量,而且某些時日裡,他甚至是滴酒不沾。「我仍然有慾望要喝,」他說過,「不過不像以前那樣不喝會死。那種飢渴已經離開我了,不過我可不知道它跑哪兒去了。」
早些年前,我們習慣各自喝著自己喜愛的飲料,通宵熬夜漫漫長談,也能共享偶爾出現的沉默時光;然後破曉時分一到,他便會套上他父親留給他的血跡斑斑的屠夫圍裙準備上工。週日他則照慣例到肉品包裝區的聖本納德天主堂去望彌撒,偶爾我會與他同行。
世事難免改變。肉品包裝區現在變時髦了,成了雅痞的大本營,而往常生意興隆的肉品包裝公司則大半都倒閉了,一家家改裝成餐館或者公寓樓房。聖本納德區原本是愛爾蘭天主教的牧區,如今則成了瓜達魯佩聖母會的所在地。
我想不起最後一次看到米基套上那條圍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今晚是我們難得一次的把杯夜談,想來是因為我們都覺得有這需要吧,要不我們應該早就回到家了。這麼談著談著,米基現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生命拐個彎,」我說。「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但有時候,」他說:「我覺得生命不可能拐彎,我覺得我注定了就是要走這條路。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為我做的生意就跟獵狗的牙齒一樣乾淨—俗話都說獵狗的牙齒,你說到底原因何在?」
「不知道。」
「待我回家問克莉絲汀吧,」他說,「她會馬上往電腦前一坐,三十秒就把答案從網路上叫出來。重點是我得記得問她才行。」他對著一個私密的念頭笑起來。「這一路走來,我是不知不覺成了職業罪犯,」他道,「說來這方面我可不是披荊斬棘的開路先鋒,因為在我住的街區,犯罪根本就是家常便飯,方圓好幾里的範圍等於就是個職業學校。」
「而你則是榮譽畢業生。」
「沒錯。而且我搞不好還會代表畢業生致詞呢—如果小小偷跟小流氓們也能得著這種機會的話。不過你曉得,我們那一帶不是每個男孩都注定了要過一輩子的犯罪生活。我父親就頗受敬重。他是—噯,為了尊重他的在天之靈,我就別提他是做什麼的好了,何況其實我已經跟你講過了。」
「的確。」
「總之呢,他頗受尊敬,每天都是早晨起床,然後上工。而我三個兄弟選擇的路也都比我要高尚。一個當了神父—嗯,只是沒撐多久,因為他失去了信念。而約翰呢,他做生意還真發了,是他那一行的頂尖人物。至於丹尼斯嘛,說來也真可憐,卻是死在越戰。記得我跟你提過,有一回我就是專程搭機到華盛頓去看紀念碑上刻的他的名字。」
「是。」
「神父我鐵定做不來,把性侵輔祭男孩當成沉悶工作裡的娛樂,對我來說可是難上加難。而且我也無法想像自己跟約翰一樣,到處鞠躬哈腰點數鈔票。不過你猜不猜得出我起過什麼念頭?我哪,我曾經想過要走你那條路呢。」
「你是說當警察?」
「有這麼難以置信嗎?」
「不會啊。」
「記得小時候,」他說,「我覺得當警察是男人最大的榮耀。穿一身筆挺帥氣的制服站在街頭指揮交通,還能幫忙小孩安全過馬路,外加保護大家不被壞人欺負,」他咧嘴一笑。「壞人啊壞人。我那時哪知道壞人是怎麼個壞法啊。不過我們那個街區還真有幾個孩子最後穿上了藍色制服喲。其中一個,叫提摩太.路尼的,其實跟我們大家都沒啥不同。後來聽說他搶銀行,或者幫吸血鬼追討高利貸的時候,其實大家都不驚訝。」
我們繼續談起人生的路有可能如何發展,而人的選擇又有多少。最後這個問題頗為引人深思,於是我倆便花了幾分鐘想了想,並讓沉默蔓延開來。之後他說:「那你呢?」
「我?」
「你小時候可不知道你會當上警察吧。」
「噯,完全沒想到。我從來沒有立志要戴警徽。總之後來我參加了一個入學考,古早時代的那種考試只有智障才會被刷掉,所以我就進了警校,然後我就成了警察。」
「當初你有可能走上另外一條路嗎?」
「你是說不知不覺混進黑道嗎?」這我想了想。「應該沒有什麼天生的高貴品格擋掉這種可能吧,」我說,「不過我得承認我從來沒有把自己染黑的慾望。」
「喔。」
「小時候我住布朗克斯時有個好友〔譯註:Bronx是紐約的五區之一,住民大半為南美洲人以及黑人〕,」我回憶道,「後來我們搬家了,兩人就沒再聯絡。不過多年後我又碰到他兩次。」
「而他已經走上另外那條路。」
「沒錯。」我說。「他沒有爬到大哥的等級,不過他是混進了黑道沒錯。有一回我是在警分局透過雙面鏡牆看到他的〔譯註:雙面鏡牆隔開兩個房間,只有其中一間的人看得到另一間的人〕,之後又失聯了。幾年後,我們再次碰了面,不過這是你我認識以前的事了。」
「當時你還喝酒嗎?」
「沒有,不過那時我才戒沒多久,不到一年吧。說來還挺好玩的,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哦,」他說,「願聞其詳。」
∞
我想不起第一回看到傑克.艾勒里是什麼時候,不過應該是我在布朗克斯住過的那幾年總沒錯。我們念同一所小學,我低他一屆,所以下課時偶爾會在教室外的走廊或者操場看到他,有時則在放學後瞧見他跟一夥人在打棍球或牆球〔譯註:stickball or stoopball,這兩種遊戲都是棒球的變種玩法〕。後來我們逐漸熟識到可以相互用對方的姓而非名字打招呼—這是小男生之間很奇怪的默契。如果當時有人問我對傑克.艾勒里有什麼感覺,我大概會說他還好,而且想來他對我的感覺應該也一樣。總之,我們當時的交情差不多就是那樣,所以能說的也僅止於此。
之後我父親的事業逐漸衰落,所以他就關了店,帶著我們遷徙他方,而我和傑克.艾勒里也就有整整二十年不見。再次見到他時,我覺得這人頗為眼熟,但卻想不起名字。我不知道當時他能否認出我來,因為其實他並沒有機會看見我。我是透過雙面鏡牆看著他的。
那是一九七○或者七一年的事了。當時的我已經做了好幾年警探,駐紮在格林威治村的第六分局,那時查爾斯街上的戰前建築還沒拆掉,舊分局便設在該處。但之後不久,上級把我們遷到西十街新蓋的樓房,然後就竄出一個頭腦靈光的傢伙買下我們的舊樓,把它改裝成合作公寓,還給建築取了個名字叫「警方」,想來是要對歷史致敬吧。
幾年後紐約警局大樓(One Police Plaza)蓋成之後,中央大街老舊的警察總局基本上也是遭到同樣的命運。
不過我講的事是發生在查爾斯街舊分局的二樓,當時傑克.艾勒里是排成一列的五名白種男性之一,他們的年齡約莫是三十八、九,四十出頭,他排在四號。這五人身高介於五呎九與六呎一之間,清一色穿著牛仔褲以及開襟運動衫,他們就那麼排排站好,等著一名他們看不見的女人指認是誰拿了槍抵住她,要搶她收銀機裡的錢。
她體格魁梧,年約五十,看來完全不適合扮演家庭用品店的老闆娘。如果她當老師的話,所有的學生大概天天都會飽受驚嚇。我當時在場的身分只是旁觀者,因為這個案子不歸我管。主管此案的是個叫羅尼根的便衣警,我就站在他旁邊。房裡有個助理檢察官,他站在女人旁邊,另外還有個瘦瘦高高的男孩,西裝邋裡邋遢,看來是官派的義務律師。
早年我在布魯克林當警員時,和我搭檔的老鳥名叫文森.馬哈菲,他教了我不下幾百件事情,其中之一就是要偷空到指認罪犯的現場旁觀。他告訴我,如果想熟識當地的黑道,這麼做可比一本本翻看罪犯的大頭照有用多了。如此一來,不但可以仔細研究他們的表情和肢體語言,也比較容易抓住他們的特色登入腦袋存檔。更何況,他說,這是免費的秀場,何樂而不飽眼福呢?
於是我在第六分局時,就開始養成到指認現場觀看嫌犯的習慣。而在我講的故事裡的這個下午,我就是在觀察這五名男子,助理檢察官則在一旁跟女人說慢慢想不用急。「連想都不用想了,我知道是誰。」她說。羅尼根登時面露喜色。「是三號。」
助理檢察官問她是否確定,語氣是在暗示她要重新回想整個過程,而律師男孩則清清喉嚨,好像是準備打回票。
根本沒這個必要。「我是百分之百肯定。」她說。「就是那個婊子養的搶了我,這話我可以在你,在上帝以及所有人的面前大聲宣告。」
她宣告是三號後,羅尼根臉上的喜色立刻遁形。其他人魚貫走出房間時,他和我還留著沒走。我問他,他有三號的什麼資料。
「他是哈德遜街那家市場的副理,」他說,「人好到不行,每次都很樂於幫忙,不過看來我們已經不能再用他充當嫌犯了。這已經是第三次有人相中他了。其實啊,他是那種連在公共電話投幣孔瞧見一毛錢都會擺回去的人。」
「他的長相有點邪門倒是真的,」我說。
「我覺得是因為他的嘴唇歪了些。其實肉眼看不太出來,不過整張臉就會因此顯得有那麼一點點不對稱,所以很難讓人信任。總之,這是他最後一次出這種任務了。」
「除非是他自己惹上麻煩,」我表示。「說來,你本來屬意的到底是誰?」
「還是你先講吧,你相中了哪一個?」
「四號。」
「英雄所見略同。我應該找你當見證人的,馬修。這到底是你的警察直覺在發聲呢,還是你認出此人?」
「應該說是她宣告答案時,他臉上的表情露了餡。我知道他們啥也聽不見,不過他應該是感知到了什麼,曉得自己已經脫險。」
「這我倒沒發現。」
「不過不論有無發現這點,我應該還是會選中他的。他看來很眼熟,只是我想不出原因。」
「噯,他有前科記錄啊。也許你是在哪一本大頭照裡看到他俊俏的臉。高低傑克,這是他的綽號。有印象了嗎?」
沒有。我問到他的姓,然後重複唸著:「傑克.艾勒里,傑克.艾勒里,」霎時我的腦子喀嚓一下。
「我們是兒時玩伴,」我說。「天老爺,打從小學分開以後,我就沒再見過他呢。」
「嗯,」羅尼根說:「看來兩位是走上了天差地遠的人生路啦。」
∞
再下一次看到他,已是多年後了。在那段期間,我離開了紐約警局,從西歐榭的家搬到哥倫布圓環西邊的一個旅館房間。我沒有另找工作,不過工作都會自動找上我,然後我就會以無照私探的身分開始辦案。我從不記錄自己的開銷,也不提供書面報告,雇我的人都是以現金酬報。現金中,有幾些可以支付我的旅館錢,還有更大一筆則是供我在鄰近一家酒吧喝酒,我的三餐幾乎都是在那兒吃的,我大半的客戶都是約在那裡碰頭,我泰半的光陰是在那裡打發掉的。而扣掉這些還剩下的錢,我會用來買匯票,寄到西歐榭去。之後,經歷過太多太多的意識空白和太多的宿醉,外加幾趟戒毒中心之旅,和至少一次的中風經驗,我終於在某一天醒悟過來:我擱著吧台上的一杯酒沒碰,一步步走到戒酒無名會的某個會場。以前我就參加過這種聚會,也試圖要保持清醒不醉,不過想來當時我並沒有準備好,但這次我應該是準備好了。「我名叫馬修,」我告訴滿滿一屋子的人,「我是酒鬼。」
這話我從來沒有說過—沒有整句說出來過,而說了以後也無法保證我就一定可以不醉。我永遠無法保證自己清醒不醉,清醒不醉的境界永遠存在著未知數;不過當天我離開會場時,倒真覺得自己的裡頭有了改變。那天我沒喝酒,隔天也沒有,再隔一天也一樣,之後我持續參加聚會,清醒的日子便那樣一個個串連起來。說起來,我再次碰到傑克.艾勒里時,應該是我保持不醉的兩個半月之後吧。我於十一月十三號喝下最後一杯,所以那天應該是一月的最後一週或者二月的頭一週吧,我想。
我知道不可能滿了三個月,因為我還記得那天我舉起手來,告知眾人我戒了幾天酒,而這個儀式是只有未滿九十天的人才需要執行的。「我名叫馬修,」你要這樣說,「我是酒鬼,今天是我的第七十七天。」然後大家會說:「嗨,馬修。」然後便輪到下一個發言。
那天的會場在東十九街,預定有三個人演講。第二個人講完後,是中場交誼時間,會有竹籃傳遞在眾人之間請大家自由奉獻,滿了戒酒期的人則會在此時起立宣告,以博得眾人掌聲,而眾位新人則會宣布他們是戒酒第幾天做為回報。接著第三名講者便會說出他的故事並準時於十點結束,好讓大家都可以回家休息。
我正往外走時,有人叫起我名字,我一回頭,便瞧見了傑克.艾勒里。我的座椅在前排,所以早先一直沒注意到他。不過我一眼瞥去,便認出他來。他看來比上次站在雙面鏡牆的另一頭要老,他的臉露出的絕對不只是歲月的痕跡而已。聚會場所的座椅當天沒收費,是因為費用已經預繳過了。
「你認不出我了吧,」他說。
「當然認得。你是傑克.艾勒里。」
「天老爺,你的記憶真是一流。當年我們幾歲啊,十二、三吧?」
「記得我是十二,你十三。」
「你父親開鞋店,我記得。」他說。「你好像比我低一屆,然後某一天我發現好像有一陣子沒看到你了,而且沒人知道你去了哪裡。後來我路過鞋店時,才發現店子已經收了。」
「他有很多事業都是不了了之。」
「不過他倒真是個大好人,這我還記得。你的父親史卡德先生。有一回,我媽還真給他嚇到了呢。你爸店裡有那麼台機器,只要站在機器的開口處,就會有張X光片秀出我們腳的影像。原本她已經打定主意要幫我買新鞋的,可你爸說我的腳很快還會長大,不用急著買。『好個誠實的人哪,小傑,』回家的路上她跟我說。『他其實大可以撈我一筆錢,可是他沒有。』」
「那是他事業成功的祕訣之一。」
「嗯,總之我媽印象深刻。布朗克斯的早年時光還真是叫人回味。說來這會兒咱倆都是清醒的,有時間喝杯咖啡嗎,馬修?」——摘自臉譜出版《烈酒一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