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故事 萃卦初六 張居正 元輔良臣禍發身後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有:手持肉,即持有、擁有。
孚: 手抓小孩,引伸有足夠能力。
不:根向下生長,引伸否定。
終:繩索末端打結,引伸終結。
乃:拋出繩索,引伸牽引、帶動。
亂:用手整理散亂絲線,引伸混亂。
萃:以苧(音柱)麻布編織的高級衣物。
若:伸手整埋頭髮,引伸梳理。
號:老虎的叫聲,引伸令人震驚的聲音。
一:天地合一,引伸開始、第一。
握:五指彎曲合攏有如房屋。
為:拖象耕種,引伸有作為。
笑:柴犬在草下伸出舌頭散熱,發出笑聲。
勿:用刀割至出血,引伸不要這樣做。
恤:心在流血,引伸體恤。
往:在路上揚起塵土,引伸前往。
無:跳舞祈求,引伸沒有。
咎:足踩人頂招來殺身之禍。
意思是擁有足夠能力而未能將事情終結,會引起混亂令美好的事物被丟棄。
梳理時發出令人震驚的聲音,堅定不移才能得到笑聲,不要心軟,勇往直前沒有殺身之禍。
明朝萬曆初年首輔張居正的故事,可解爻義。
張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祖籍直隸鳳陽縣。
曾祖張誠,祖父張鎮,父親張文明,母親趙氏。
原名張白圭,字叔大,號太嶽,湖廣江陵縣人(湖北江陵縣),又稱張江陵。
明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初五日(端午節),荊州府江陵縣(荊州市),秀才張文明誕下男嬰張白圭。
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南贛都御史陶諧在江西實行「一條鞭法」,做到「田不荒蕪,人不逃竄,錢糧不拖欠」。
張白圭自幼聰穎,五歲識字,七歲通六經大義,十二歲投考生員,荊州知府李士翱很賞識他。
十三歲考舉人時,頗受鄉試主考官湖廣巡撫顧璘賞識,二人成了忘年交,顧璘稱張白圭為「小友」,將原名「張白圭」改爲「張居正」。
盛讚為「國器」解犀帶相贈,顧璘恐張居正過於順利得意忘形而終無為,有意磨礪,強制落榜。
嘉靖十九年(1540年),張居正在十六歲時中舉。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考上二甲第九名進士,由庶吉士至翰林院編修。
內閣重臣徐階引導張居正努力鑽研朝章國故,為他將來入職內閣打下良好政治基礎。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張居正以《論時政疏》首陳「血氣壅閼」病,繼指「臃腫痿痹」五病,系統闡述改革政治主張,未能引起明世宗和嚴嵩重視。
此後,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張居正沒再上過一次奏疏。
明世宗後期,張居正陞任右中允,與時任國子監祭酒高拱關係良好。
張居正是當時少數能與兩大重臣嚴嵩與徐階,都能保持良好來往的官員之一。
張居正與朝廷宦官和權臣都有密切關係,對他後來的仕途與施政都有很大影響,但也埋下「禍發身後」悲劇。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明世宗去世。
徐階起草遺詔,引張居正與之共謀,張居正升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
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張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上關於改革時政意見的《陳六事疏》。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嚴嵩倒台,徐階繼任首輔,與張居正共同起草明世宗遺詔,糾正明世宗時期修齋建醮、大興土木弊端,為因冤案獲罪的勤勉朝臣恢復官職,受到朝野上下普遍認同。
隆慶元年正月,張居正晉陞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官居正三品。
隔月晉職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
四月,晉陞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品級正二品。
隆慶二年(1568年)七月,徐階因年邁致仕。
隆慶三年(1569年),徐階的老對手高拱重回內閣兼掌吏部事,控制內閣大權。
經歷激烈內閣鬥爭,張居正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最終與高拱並為宰輔,
隆慶四年(1570年),韃靼首領俺答汗進攻大同,計劃稱帝。
俺答第三個兒子死時遺孤把漢那吉,把漢那吉長大娶妻比吉,後愛上姑母之女三娘子並再娶。
外祖父俺答也愛上三娘子,想據為己有,祖孫間心中結怨。
把漢那吉攜妻比吉,乳母丈夫阿力哥共十幾人請求內附,大同巡撫方逢時和宣大總督王崇古決策受降。
朝中很多人極力反對,認為敵情叵測,俺答騎兵如黑雲壓城至北方邊境。
王崇古作好戰事,準備以把漢那吉要挾,俺答終於被逼妥協。
張居正禮送把漢那吉回鄉,俺答非常感動,表示以後不再侵犯大同,決定請求封貢、互市,和平友好相處。
隆慶五年(1571年),明穆宗在張居正等人力勸下,詔封俺答為順義王。在沿邊三鎮開設馬市,與韃靼貿易。
張居正准許南方廣州舉辦一年兩次「交易會」。
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崩,年僅十歲的朱翊(音亦)鈞繼位,是為明神宗,張居正與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代為首輔。
明神宗年幼,生母李太后攝政,張居正得到李太后完全信任,一切軍政大事均由他裁決,前後當國十年,實行一系列政治經濟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
明神宗讀《論語》時,誤將「色勃如也」之「勃」字讀作「背」音。
張居正厲聲糾正:「當作勃字!」
聲音太大,嚇得明神宗驚惶失措,在朝大臣無不大驚。
萬曆五年(1577年),張居正父親去世,張居正奉旨歸葬,坐三十二人抬的豪華大轎,轎子大小不低於五十平米,有客廳、臥室、個性化洗手間。轎子兩旁還設有走廊,非常豪華,吃飯時菜餚過百品,「居正猶以為無下箸處」。
張居正按官制必須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期滿起復為官。
在明神宗支持下,張居正提出奪情(奪去父子之情,戴孝辦公),一時間遭到多方面猛烈攻擊,進士鄒元標坐廷杖,一條腿被打斷,終身殘疾。
反對意見被強力壓制,事態平息,張居正處於與大多數官員為敵境地,落得貪權不孝罵名,張居正性格變得偏執,晚年執政風格愈發操切。
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以福建為試點,清查大地主隱瞞的莊田。
萬曆七年(1579年),明神宗向戶部索求十萬金,以備光祿寺御膳之用。
張居正言明戶部收支入不敷用,不僅免除這十萬兩銀子開支,宮中的上元節燈火、花燈費也免除了。
明神宗夜間與宦官遊玩時喝醉酒,差點打死兩個小太監,遭到李太后訓斥,要他讀《漢書‧霍光傳》,記載西漢霍光輔政時,昌邑王劉賀即位不久,被太后和霍光廢掉帝位。
張居正的地位就跟當年的霍光一樣,神宗猛然想到此,嚇得跪在太后面前認錯求饒。
張居正為皇帝寫罪己詔,明神宗對張居正由原來的懼怕演變成痛恨。
萬曆八年(1580年),明神宗十八歲親政,張居正上疏乞休。
明神宗頒手敕說:張先生待輔政到三十歲,再作商量。
賜書「元輔良臣」。
萬曆九年(1581年),張居正下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納稅土地從四百多萬頃回升到七百萬頃以上,政府財政有所改善。
萬曆十年六月十日(1582年6月30日),明神宗加封張居正為「太師」,為有明一代唯一生前受封此職大臣。
萬曆十年六月二十日(1582年7月9日),張居正病逝,享年五十七歲,明神宗輟朝,贈上柱國,諡文忠。
現代有醫師認為張居正死時症狀類似直腸癌,其他關於諸如縱慾身亡傳言,沒有其他佐證,只見於野史。
張居正逝世後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幀等七名言官彈劾潘晟,神宗命潘晟致仕。
潘晟是張居正生前所薦,他的下臺,標明張居正失寵,言官把矛頭指向張居正。
萬曆十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彈劾馮保十二大罪狀。
明神宗覽奏後大喜說:「吾待此疏久矣!」
查抄馮保家產,將馮保發配南京孝陵種菜,梁夢龍、曾省吾、王篆一概勒令致仕(退休)。
萬曆十一年(1583年)正月,明神宗下令炒張居正家,抄出黃金四百両,白銀十萬両。
一些老弱婦孺來不及退出被封閉於張府,餓死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嬰兒。
張居正長子張敬修不堪嚴刑逼供,寫下血書後自縊身亡。
二子張嗣修投井自殺未遂,絕食未果,後發配邊疆。
三子張懋修戍煙瘴地而死。
明神宗削盡張居正宮秩,追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張居正險遭開棺鞭屍。
明神宗在輿論壓力下中止進一步逼害,恩准給張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頃,養張老太太趙氏,餘子皆充軍。
一年後,趙氏在悲傷中死去。
明熹宗天啟年間(1622年),因反對張居正被打斷腿的都御史鄒元標,為張居正昭雪平反,恢復名譽。
張居正著有《張太岳集》、《書經直解》等,後世把他所有著作編入《張文忠公全集》。
張居正故宅有題詩云:恩怨盡時方論定,封疆危日見才難。
張居正故居毀於戰亂,現時故居位於湖北省荊州市古城東大門內。
張居正墓區位於湖北省荊州市沙市西北張家台,佔地十五畝。
墓地原有的石人、石馬、石龜、石獅等,大多在「文革」期間損毀,「文革」後,墓葬修葺一新。
現存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所立石碑一通,高3.6米,寬1.24米,上刻「明相太師太傅張文忠公之墓」。
碑前有石製香爐、燭台,再前有半月池,墓四周有土築瑩牆,高三米,現為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