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跟筆者抱怨:「做人真難,總不知道自己做的東西是否合人心意。」對的,我們並不是活在非黑即白的世界,正常人每天需要做超過三萬個不同的選擇。幸好,大部份選擇都能透過大腦不加思索便能夠自動解決。然而,我們人生還是有很多選擇需要親自操刀,不能夠透過直覺而行。這時,我們又應該憑藉什麼理據作出最好選擇呢?
筆者思考了這個問題超過10年,直至現在也未敢說已經參透了當中迷思,但最近筆者的確有點靈光,希望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們人生中做出任何選擇都必定會對身邊人有所影響,根據蝴蝶效應,南美洲一隻蝴蝶拍打翅膀,產生的威力足以引起遠在幾千公里外的美洲大陸的一場巨大龍捲風。這告訴我們不要看輕自己任何一個決定,我們行善的選擇會導致自己對世界帶來善良的果報以千百倍計算;如果我們做出的選擇出於壞心腸,當中負面後果也會以千萬倍計算。所以,我們在選擇的時候,第一步要思考我們的選擇是出於好心,還是出於壞心腸,憑藉這個簡單的二分法,相信已經能夠排除一半的選擇。特別留意,有時候壞心腸不一定是指作奸犯科的大事,我們一點貪心和私欲,也能夠當作壞心腸之一。
我們進一步思考,我們的選擇會否讓別人感到開心,如果能夠的話,這就是我們能夠選擇落實執行的選項之一。如果那個選項能夠讓別人越開心,這個選擇就更加應該成為我們的首選,反之亦然。沒有一個方法能夠讓天下所有人都感到開心,這是現實的情況,但如果我們方案能夠讓最多人開心,這方法就更加可取。假如一個方法能夠讓一百個人開心,兩個人略為不快,這個方法肯定比另一個方法讓兩個人開心,一百個人不快為優勝。
總括來說,要判別一樣事情是否值得做,我們第一步是思考我們做這事是否出自善良心態。接著,我們需要思考這事是否會讓別人感到愉快,如果這事能夠讓越多人得到快樂,這事就越應該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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