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介紹(網路宣傳文宣)
為了永保青春,男人和怪獸締結契約超過五百年,怪獸提供逆齡藥水,而他會為怪獸帶來任何牠想要的東西,但這次怪獸要求的竟是......一個小女孩。
吃小孩怪獸??太誇張!太過份了!為了保持青春的外貌,艾比尼瑟來到一所孤兒院裡,他能在這裡順利完成怪獸交辦的任務嗎?或者會發生什麼意想不到的遭遇呢?
二、作者介紹
傑克.梅吉特-菲利普斯(Jack Meggitt-Phillips)
他是作家、三明治竊賊和怪獸豢養人。常有人發現他在別人家的閣樓裡鬼鬼祟祟,穿著可疑的背心,哭喊著怪獸有多愛為非作歹。他住在倫敦,下半輩子被嚴禁踏上溫特羅島。(注:這座島是虛構的,是小說中的鸚鵡來自的地方)
很有趣的自我介紹!!想問問孩子怎樣讓自己的自我介紹變得有趣,讓人可以快速記得你,對你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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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故事開始--人物介紹
A艾比尼瑟--活了五百多歲的「年輕小伙子」大約20-30歲,靠著青春不老藥,永保青春。「藥」從哪裡來?
B怪獸---艾比尼瑟所需要的藥,就是怪獸給的。怪獸為什麼要給他呢?他會要求艾比尼瑟找東西給他吃。故事中,怪獸首先吃了--紫胸鸚鵡--派崔克。
C貝瑟妮---孤兒院的小孩,是一個很喜歡調皮搗蛋,抓弄別人的小女生。這次,怪物只要要吃「一個小孩」,而艾比尼瑟選擇了她。是幸?還是不幸呢?(對誰來說呢?對貝瑟妮?還是對艾比尼瑟呢?)
四、結論
故事精彩開始~~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