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印尼憲法法院作出了廣大印尼人民群眾意料之中的裁決,針對總統大選有關吉布蘭資格的爭議案,首次採取投票表決,八位大法官出現5:3,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代表有3位大法官持有不同意見,法官間對案件的看法存在較大分歧。
按照印尼憲法法院的規則,大法官們首先力求達成一致意見,或不同意見,可採取『保留』意見,盡量不進行表決為原則。若有法官持反對意見,最後無法算作協商結果,才進行必須投票,依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次的裁決結果是通過投票得出,而非協商,這一點非常重要的政治態度。
讓持不同意見的3位法官的存在,對於安撫原告方及其支持者至關重要,因為這表示法院內部也有支持他們觀點的聲音。比例也剛好是落選二組人的得票率,尤其原告阿尼斯團隊,在判決出爐之後,對媒體表示對此結果表達『失望』,儘管最終結果並不意外,但這三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的角色顯得尤為重要。他們代表了那41.4%選民的心聲,表明即便在結果已知的情況下,落選的候選人阿尼斯和甘賈爾仍然選擇親自到場聆聽判決,象徵著對支持者的負責和尊重。
印尼大選正式落幕,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印尼中選會立即正式確認普拉博沃和吉布蘭為當選總統和副總統。
這次選舉展示了印尼對於公正與表達不同意見的重視,這對於維護民主過程中的多元聲音至關重要。化解當選人的資格疑慮,也給落選二組有合理的下台階,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達到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