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以前住的地方,我認識了一個鄰居。他住在我們樓下,猜他大約30-40幾歲吧。這位男士長得不高,比我當時(大約1米6)還要矮。他光頭的,總是戴著一頂黑色的毛帽。他的眼睛很大,臉型較扁,走路步履蹒跚的,一步一步頗不穩定。在遠處時,他好像會不斷瞪著我,我覺得很詭異,我也會回頭厭惡地瞪著他。碰見他時,我會裝沒事,內裡,我卻是很怕,很怕。我對他的第一印象便是「怪叔叔」。
其實,我遇見他很多很多次了。只是每一次也是在巴士站遇見,或者回家在遠處看見,不過就是沒有近距離看見他。唯獨有一次,我放學回家,正巧那位叔叔也剛回來,正走進電梯。電梯快要關門了,我心裡鬆了一口氣,因為我真的不想和他一起搭電梯。誰知,怪叔叔看見我,按了開門的扭,讓我進去。我真的真的不想進去:我實在太怕他了。可是他給我按著電梯,我又不好意思不進去。我只好避開他的眼神,尷尬的走進電梯。
那是我搭電梯最長時間的一次,比酒店搭到第100層的電梯還要長。我低頭看著地面,自我安慰的心想,到了3樓我就能逃出這困境了,很快的。這電梯卻真的讓我失望了 - 10秒過了,竟連1樓也沒到。我不耐煩了。不過也許只是我太緊張,每一秒也數得特別快。我瞧瞧怪叔叔那邊,他正在把鑰匙拿出來。一片靜默,只有鑰匙敲起的叮叮,叮叮。我心怕他察覺我的注視,於是我把眼神移至更低處。啊,我那一刻看見的情景,讓我嚇了一跳了。怪叔叔穿著涼鞋,他的腳趾露出來,我沒看錯,也沒數錯:他左腳有六隻腳趾!第六隻在第五隻旁凸出來了!我驚呆了- 我從沒見過這種情況。就在我受驚的時刻,電梯響起,把我換醒。門開了,怪叔叔離開了,剩下自己在電梯,剩下我一個人傻傻地發呆。
他肯定經歷了無數的歧視,偏見,與不公平。可是一定不只是他啊。很多人也有外表上的缺陷,很多人也同樣承受著像我一樣獻出的痛苦與折磨。我們一般人也只懂得討厭,不會接受。
這是一個怪叔叔的故事,然而也是世界上千萬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