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利分三種,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然而也有不少國家擁有類似的新型專利制度。台灣人經常申請的有德國、法國、台灣、日本、南韓、中國、澳洲等地的新型專利,各國規定略有不同,如有需要申請新型專利,可以來電洽詢。
這篇文章的標題為「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會有此一標題當然就是因為很多人老是問新型一定能夠核准,很爛的專利也能核准,那請新型專利還有用嗎?事實上,我個人認為新型專利其實很好用,不管是從商業上還是經濟上的考量,申請人都是非常適合申請新型的,到底好不好用,就看你要怎麼用。
不論是正規法律上的用途,抑或是商業上的用途,新型發明其實沒有太大區別,反而新型有時候因取得速度快、成本低的優勢而為更好選擇。
文章來源:新型專利到底有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