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運奧運訓練、得牌差別待遇 為身障選手發聲 郭昱晴:沒有基層培養,何來頂尖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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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3)於體育署專題報告後,聚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帕運)一題,從「帕運國光獎金」、「基層培訓能力」、「新秀培育計畫」與「訓練據點不均」四面項,督促體育署重視我國身障選手權益與培植。對此,體育署承諾,國光獎金相關法條修訂,初步可於今年六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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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運國光獎金問題

郭昱晴說明,奧運選手獎金是根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助辦法》頒發,金、銀、銅牌分別為2000萬、700萬以及500萬;至於帕運選手的獎金,則是依據《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規範金、銀、銅牌獎金為400萬、144萬以及84萬。另外,在優良教練部分,奧運金牌可獲得500萬,帕運金牌僅能獲得25萬。郭昱晴表示,雖然帕奧規模不比奧運,但是兩項賽事金牌獎金相差5倍、教練獎金差20倍,實在太過懸殊,應有所調整。對此,體育署承諾,國光獎金相關法條修訂,初步可於今年六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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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培訓不受重視

郭昱晴表示,我國身障國際賽事成績逐年下降,國際帕奧成績從2004年6面獎牌到2020年1面銅牌;亞洲帕運成績從2006年69面獎牌到去年20面獎牌,體育署的培訓計畫,實在難以服人。依據教育部111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從小學到高中的身障運動代表隊項目都有所變動,顯示選手訓練產生斷層;基層中小學培育資源有限,許多選手還在基層階段就遭遇訓練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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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體育署直到今年才首度安排帕運選手長期進駐國訓中心。「選手取得資格才有後勤支援」的狀況,顯示體育署並不重視基層培訓,也沒有走在對的方向。郭昱晴強調,體育署要做雪中送炭的支持,不是錦上添花的補助;有成績才有資源,是順序錯了,體育署不要只會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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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運動潛力新秀培育計畫

郭昱晴提到,身障運動員要兼顧工作、訓練與生活,卻沒有相應資源維持更好的訓練品質。培育計畫申請資格門檻過高,對18歲以下選手而言,學校端沒有給予支持,選手就難拿到津貼補助,「沒有基層培養,何來頂尖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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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基層訓練據點分布不均

體育署為培訓、發掘有潛力基層選手,輔導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自111年起擇選10項運動項目,設立30個訓練據點。郭昱晴表示,30個基層訓練站有14個在雙北,占比將近一半,嚴重分配不均,如此是否能夠真正發現到未來身障國手,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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