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對夫妻,在結婚時就能預測自己有一天會申請離婚。婚姻的酸甜苦辣,只有嚐過的人,才能明白箇中滋味。但為何有人可以一再隱忍,有人卻恨不得立刻逃之么么?人心是複雜的,更是千變萬化,放在舌尖的糖果,一開始的甜蜜滋味,到最後也可能變的酸澀。如果你自認為了這段婚姻,已經犧牲奉獻、潛心修煉到最大程度,對方依然不知長進、也不願付出,那麼有句老話說得好:Enough is enough!
提出離婚,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這意味必須離開舒適圈,面對將來不可預測的未知數。我們在這裡,把離婚令人最糟心的事,分成三個方向來討論,希望能幫助你釐清,離婚這條路是否適合自己。
許多人擔憂一旦離婚,多年來辛苦存下的房產和積蓄,莫非就得拱手讓人。以加州而論,由於採取夫妻共同財產制,配偶之間享有各一半的權益,但如果可以證明房子的支付來源,出自於婚前的個人資產,就不一定要把一半的財產分給配偶。同理可循,婚後累積的收入和存款才需要分割,至於離婚債務的部分,配偶也必須分擔一半。
夫妻當中,負責家管或收入較低的哪一方,最害怕的則是,離婚以後會不會失去一切,無家可歸。基本上,法官不會容許讓經濟較弱的那一方,就這麼被趕出家門,流落街頭。可以爭取向對方要求一筆搬家費,或臨時配偶贍養費,等腳步站穩了,再往下進行。然而,離婚以後不可能期待對方會養你一輩子,所以必須調整好心態,學會獨立生活,例如找一份合適的工作,或回到學校進修。
在美國,離婚訴訟程序會不會很複雜、很麻煩?以爭議型離婚而論,程序上確實可能會變得複雜。我們在這裡並不是要提倡離婚,但如果婚姻給你的痛苦大過於程序上的複雜,就得挺過這個階段。最主要的是,委託人必須對離婚官司的結果保持信心,並且坦誠以對,把實際的情況和律師討論清楚,彼此才能合作無間,為你爭取到應屬於你的。
此外,華人往往會擔憂自己英文不好,不敢上法院怎麼辦?建議找一家經驗豐富的律師事務所,提供雙語服務,以中文為您清楚解釋法規和程序,並協助您準備離婚文件,據理力爭。不是每一個離婚案件都需要上法院,有時雙方律師可以直接進行談判。非出庭不可的話,可以事先向法院申請中文翻譯,避免自己誤解法官的問話,或對方律師的說詞。
在亞洲,普遍的概念為,法院會把子女扶養權判給經濟寬裕的那一方。但在美國並非如此,孩子的福祉極受重視,如果孩子習慣和媽媽生活,那麼媽媽拿到主要監護權的幾率就會提高。如果總是爸爸在負責照顧和養育孩子,那麼爸爸就比較有機會爭取到主要子女監護權。拿到監護權的人,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扶養費。
就心理層面而論,離婚對孩子會否帶來不好的影響?如果你日子過得不開心,和配偶每天惡言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對孩子反而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有人為了孩子選擇忍耐,把離婚這件事一拖再拖,但只要過了婚姻為期十年的界線,有可能要終其一生支付配偶贍養費。不如把這些錢花在孩子身上,同時也教育他們,即使爸爸媽媽離婚了,給他們的愛不會有半分的減少。
離婚本身並沒有你想的那麼糟心,因為你並非孤單奮戰。離婚官司的過程中,對方惡劣的攻擊、利益上的拉鋸、環境的轉換,這些煩憂終究會過去。有時可以暫時抽離,交一些新朋友,泡上一壺好茶。當收到離婚判決書的那一天,你會如釋重負,原來自由的空氣,如此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