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天真的不——
真的是故意的啦,哈哈。
數學課太無聊,我就開始趁老師轉過頭去寫黑板時,把筆記紙揉成很多小球往前丟。
坐在我前面的,是全班私底下公認的討厭鬼呂依晨。
她成績很好沒錯,還是我們的班長,但整天都用瞧不起人的語氣跟我們說話,活像她是個千金大小姐似的。
只有在和老師交談時,她才會裝作乖巧可愛的樣子。
自以為是的傢伙。
我哼一聲,用力丟出一顆「手榴彈」。我快被她的裝可愛噁心死了。
剛好我是個丟球準確率極高的高手,紙球往一丟,就會聽到輕微的「啪」一聲,還有呂依晨的低聲咒罵。
我竊笑。正好可以好好教訓她一下。
結果才丟五顆紙球,這位一點都不懂生活樂趣的大小姐就生氣了,轉頭狠狠瞪著我,舉手就是一句經典告狀台詞:
「老師!黃芷云用紙丟我!」
早就在忍笑的同學們馬上笑成一片。
老師氣的要死,直接怒吼著要我去校長室報到,還要罰寫好幾條校規五十遍。
沒差,只是抄幾句話而已,
還能躲避數學老師的沉睡魔咒呢。
在得意的對呂依晨做了個鬼臉後,我像個大明星一般退出教室,揚長而去。
這時國小的我已經下定決心,要以惡作劇為一生的特色 / 專長 / 職業目標了。雖然不知道「職業目標」這一項有沒有辦法真的成為職業。
這讓我很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