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晚,坐在電腦桌前回想起某親戚(以下簡稱七七)這陣子經歷的風波,心裡還是有些難過,想說寫下來也許能幫助到一些和她有著類似遭遇的人。

故事得從一年前說起,七七由於工廠那陣子常放無薪假、工作不穩定,在某天晚上閒來無事拿手機滑著Facebook,突然被一則家庭代工的居家兼職廣告吸引,廣告內容簡單明瞭,說是輕鬆的手工組裝耳機,適合在家裡做做兼差。由於七七過往曾經有家庭代工的經驗,心想這或許能稍微紓解一下最近的經濟壓力,就不加思索地透過廣告上提供的LINE聯絡方式與對方聊了起來。對方自稱「DY」,聊起天來頗為親切,告訴七七為了要購買材料,必須先提供個人銀行帳戶供他轉帳使用,且為了取信七七,特別強調帳號裡一定要沒有錢才行,這樣才不會也無法把七七的錢轉走。她當時沒有多想,覺得銀行帳號裡本來就沒錢不會怎樣,加上想多賺點生活費,很快就把自己的提款卡透過7-11交貨便給了對方,對方在拿到提款卡之後,藉口取要買貨等等因素讓七七也把密碼交了出去。
沒想到過沒幾天的下午就突然接到銀行電話通知,說她的帳戶已經被列入警示名單,原因竟然是跟詐騙集團的洗錢活動有關;七七當下整個涼去,完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透過LINE向DY詢問為什麼會這樣,DY想當然爾已讀不回,七七因缺乏社會經驗恐懼交加,加上擔心被家人責罵,以為把Facebook和LINE對話紀錄都刪掉詐騙集團就不能再來騙他,拖到隔天才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在派出所搞清楚原來自己已經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事情沒有就這樣結束,更嚴重的事情還在後頭。幾個月後,七七就收到地檢署寄來的刑事傳票,翻開一看才發現自己居然成了「被告」,罪名竟然是幫助詐欺和違反洗錢防制法。她覺得自己明明就是受害者,怎麼反倒變成犯罪人了?第一次去地檢署應訊時,由於太過緊張加上缺乏法律知識,關鍵證據的通訊記錄也因為害怕家人責備早已被她刪除乾淨,檢察官覺得整個過程與常識不符,過沒多久就收到正式起訴的通知。
被正式起訴後,七七的家人最後決定幫她找律師處理,律師聽完後坦白告訴她,沒有具體證據證明她無辜的情況下,無罪判決的機率很低,並給了她兩個答辨策略:一個是堅持自己無罪,但這條路成功率很低,很可能還要二審;另一個就是完全認罪,承認自己交付帳戶的錯誤行為,並盡力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刑。
七七起初心裡非常排斥認罪的方案,畢竟她也是受害者,心裡清楚自己根本沒有犯罪的念頭,但現實中的法庭重視的是證據和悔意,而不是當事人心裡真正的委屈,律師也很直白地說:「法院裡公平正義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花多少成本擺平這件事」,要過自己心裡那一關不簡單,經過幾番掙扎,理解到認罪不等於真的做壞事的概念,只是一種答辯策略,在最後決定聽從律師的建議,積極與被害人聯繫和解,並且盡力籌措賠償金,證明自己的誠意與反省。
開庭當天,她在法庭上用最誠懇的態度對法官說:「我認罪,我真的犯了錯,因為我的不謹慎而輕信陌生人,做了不該做的事。但我真的沒有想過會傷害任何人,對不起。」法官在聽完律師的答辯、被告的自白與確認被告積極和解的態度後,最後決定給她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判了緩刑。
現實生活中,很多看似無害的網路廣告背後藏著無法想像的風險,這個故事希望能提醒更多的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隨意把帳戶、密碼或個人資料輕易交出去,不管你的出發點是什麼,事實就是觸犯洗錢防制法。
然後,最後由經濟弱勢、缺乏社會經驗的被告賠償部份原告的詐騙金額,原告、被告共同承擔整個事件的後果,整個事件詐騙集團全身而退,厲害呀,難怪大家都說詐騙死全家,e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