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被詐騙集團騙走大筆積蓄後,忍不住上網尋找把錢拿回來的方法,但小心網路上也充滿二次詐騙的陷阱。中招的話不僅損失更大,甚至有可能淪為詐騙集團的「被告」,要幫詐騙集團賠償給被害人。
我的朋友阿義先前碰上投資詐騙,損失近百萬元。
被騙之後天天睡不好,上網看其他被害人在網路上分享的經驗談,意外注意到留言區有人寫說可以幫忙拿回詐騙贓款,請需要幫忙的人加Line聯繫。
阿義加了對方的Line之後,對方的名稱顯示為「ADCC聯合爭議處理部」。
「ADCC聯合爭議處理部」要求阿義提供投資詐騙的詳細資訊,隔天就告知阿義說他運氣很好,這筆錢因為種種原因還沒有被詐騙集團轉走,所以有機會幫阿義攔截款項。
接著就要求阿義匯款作為疏通的費用等等,阿義匯了一筆錢過去後,對方又以不同名義再要求阿義給錢。
後來「聯合爭議處理中心」看阿義不肯再匯款,告訴阿義可以提供私人借款給他,但因為不能被公司發現,所以會把錢匯入阿義的私人帳戶,阿義再把錢領出來交給公司指派的快遞人員。甚至煞有介事的製作「取款憑證」給車手,讓車手出示給阿義核對。
阿義就這樣成為了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他幫忙詐騙集團領取贓款的金額。直到自己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他才發現不對勁,但為時已晚。
阿義面臨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解除的警示帳戶、必須到處奔波製作筆錄(被害人遍布臺灣各縣市),以及繁冗的刑事偵查程序,如果檢察官或法官不相信他講的話,他甚至可能要扛下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以及扛起被害人的求償。
筆者在研究本案的過程中上網搜尋「ADCC」
發現詐騙集團製作了兩個縮寫為ADCC組織的網站
自稱為「國際反詐騙聯盟中心」、「國際反詐騙律師聯盟」
強調是有政府支持、與政府合作的民間團體
甚至在網頁最上方標明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非常有可能讓社會大眾誤信
進而踏入陷阱
以「律師」的名義強調可以幫忙取回被騙的錢
實際上
無論是美國律師、香港律師
都不會有幫你「追回資金」的能力
詐騙集團絕對不會放任詐騙贓款流落在外被追回
使用警政署的標誌強調反詐騙
但內文當中可以看到「督察」、「通訊事務局」、「諮詢法務」等非臺灣用語
甚至盜用知名YT律師的照片
強調以「律師法」追贓款等
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先用「成功追回財產」才收費取信被害人
再利用各種話術、看不懂的專有名詞說要疏通費、要作帳、要有合法金流支撐等等
說服被害人再拿錢出來
甚至讓你提供帳戶成為詐騙集團管控的人頭帳戶
這是詐騙集團架設的網站
由於網頁不是主要宣傳管道
臺灣律師的網站往往做得很簡單
被詐騙集團模仿的維妙維肖
但實際上並沒有「國際反詐律師聯盟」這樣的單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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