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她不記得,但我從沒忘
視角:Orm
曼谷的九月總有一種溫吞的悶熱,像是陽光不願意離開,但又不打算真正靠近的那種溫度。
我站在電台節目的外圍,掛著後援會的通行證,手裡捧著熱茶。
喉糖塞在口袋裡三顆,一顆是備用,一顆是習慣,還有一顆……是她的。
那不是第一次見到她,但是第一次,這麼近。
Ling,她站在工作人員旁的牆角,安靜得幾乎透明。
其他團員正笑著合影、接受粉絲遞來的禮物、拍立得閃個不停,她卻只是在一邊喝水,像從沒學會爭取注意力一樣。
但我知道她不是不會,是不想。
她的五官像模型、像AI生成的完美比例。
過份對稱的眉骨與鼻梁、帶有東南亞獨有濕潤感的眼神,讓不少人說她假,說她整過。
但我知道她就是長這樣。
在她出道前,那場徵選,我在場。
那天陰雨綿綿,她被淋濕過的瀏海下,眼神清亮卻無處可放,微微喘著氣,因為感冒,卻還是站上了那個不公平的台。
我記得那一段時間,我只是個誰都不認識的小助理,幫忙搬器材、發名單。她被遺漏了報名資訊,在場邊差點被請走,是我遞給她一杯熱水。
她接過,頻頻跟我點頭道謝,笑瞇了眼睛。
那天徵選結束,她問我:「妳覺得我這樣唱會不會很奇怪?」
我說不會。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說謊。
她的聲音顫抖,破了音。她的表演沒人鼓掌,沒被選上。她消失得很乾脆。
我以為我會忘記,但我沒有。
電台的休息室太小,她從洗手間走出來時,一眼就看到我。我不是故意站在那裡,是剛好路過——至少我這麼告訴自己。
「這是給妳的。」
我伸出那杯茶,手穩得不像我。
她一愣:「……妳是誰的粉絲?」
「妳的。」
她沒說話,視線落在我的手上。那是一杯用紗布包過桂花乾和梨片熬成的茶,能緩喉。
我不知道她記不記得我,但她的眼神變了一點。
那一刻,我沒說那天她曾坐在雨裡等輪到自己;沒說她的聲音一樣哽塞卻努力到最後一秒;也沒說,是因為那天我沒開口,所以現在我才會這麼想彌補。
她收下茶,點了下頭,很小力:「謝謝。」
我沒敢回「不客氣」,因為怕一開口,就什麼都藏不住。
她離開後,我原地站了一會。
手心有些溫熱殘留,是她的體溫。
她大概真的不記得我了。
但沒關係,我記得她。這一回,我會記得比她久。
第二章|十分鐘的光
視角:Orm
她沒有追問我名字。
那杯茶她接了,禮貌地說謝謝,聲音比剛才更輕了一些。
我沒多說話,怕多了,會顯得刻意。
她轉身前看了我一下,那個眼神,我後來想了很久。
不是好奇,不是防備,也不是距離。
比較像一種……小心的記憶搜尋。
像是她努力想確認我是不是見過的人,但找不到結果。
我不怪她。
那麼多次活動、那麼多陌生的臉,我只是她無數張模糊臉孔中的一張。
但對我來說,她一直是唯一。
我花了一些時間,為她剪了那段慶生影片。
其實沒花多久,收集她曾在節目提過的偶像、整理出她說過喜歡的幾句話,然後一個一個去聯絡。
有人不回,有人說沒時間,有人根本不認識她是誰。也有幾個說「是那個 always 不講話的女生嗎?」
語氣裡多半是猶豫。
我不太介意。
她的名字從來不是人氣保證。
但那不代表她不值得被記得。
她的生日活動當天,因為節目安排,團體有一小段空檔。
我在電視台等她,用的是後援會的證,假裝自己是負責場控的人之一。
我事先和一位燈光師打過招呼,借了頂樓的倉庫空間, 一個幾乎不會被打擾的地方。沒什麼裝潢,天花板還在漏風。
錄製節目中段,製作人喊休息,她起身想去補妝,我看著時機站在她面前,她愣了。
我下意識輕抓她手臂將讓她跟我走。
看似鎮定,其實我手心早已沁出細汗。
她被我半推半請地帶上去時,明顯露出遲疑:「我只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
我點頭:「十分鐘就夠了。」
然後播下那段影片。
螢幕是投影機打在倉庫牆上的,畫質不算清楚,但畫面裡的每一個人都是真實的。
她曾說過喜歡的某位老派歌手、曾說「國中很喜歡她的風格」的模特兒、還有某個她不小心提過一次名字的綜藝主持人,輪流出現在畫面中,對她說生日快樂。
畫面並不感性,音樂也沒有刻意催情。大多只是幾句乾淨的話:「祝妳健康」、「希望妳持續做妳自己」、「我有聽過妳的聲音,很獨特」。
她沒說話,但身體動了一下。
在最後,畫面轉成了我側拍的她——
那些她上節目時、舞台後台、練習室裡的樣子。
她沒有發現我拍過這麼多。也沒想到,原來有人不是看她跳舞、不是等她笑,而是在她不講話的時候才開始注意。
我知道那對她來說,是陌生的。
等畫面結束,我站起來,把筆電蓋上。空氣沉著,她沒回頭。
「雖然妳偶像有這麼多,我還是努力為妳做到。」
她沒講話,像是在調整情緒。
我補上最後一句:「但我的偶像只會有一個,就只有妳。生日快樂,我的偶像。」
她終於回過頭來,沒笑,也沒哭。
只是看著我,好像忽然之間,在這個所有人都擦身而過的世界裡,她發現了什麼不曾預料過的溫度。
她點了點頭,然後說了一句話,很輕,但我記了一整晚。
「謝謝妳記得我。」
下樓的時候,她沒有走太快。
我們沒再對話,沒靠得太近。
但我感覺得出來,那一小段沉默裡,她開始讓我靠近了。
不因為我是誰,不因為我能給她什麼。
只是因為她終於相信,有人不是因為熱度來的,不是因為她的臉、不是因為站C位,而是記得她最初的聲音。
第三章|例外
視角:Orm
我本以為,活動結束後,我還是會像以前一樣,只能在舞台下看她。
但那之後,她開始會在活動現場找我的位置。明明我們不熟,明明我沒再送東西,也沒留言。
她只是偶爾在舞台上下來的時候,輕輕掃過觀眾席,然後跟我對到眼。
每一次我都裝得很冷靜,像一個普通粉絲,點頭、微笑,不太誇張。
但只有我知道,手心是濕的,腿是軟的。
那種心跳,不像第一次遇見喜歡的人,比那更具體、更不容忽視。像是你努力裝作沒事,卻早就預約好了溫柔。
某天她的個人活動結束後,我照舊等在出口。她那天穿著羽絨外套,毛帽拉得很低,口罩蓋住半張臉,卻還是像畫裡走出來的人。
她身邊沒有任何人,形單影隻地站在門口,一邊看看手機,一邊左顧右盼,二十分鐘過去,她依舊維持這樣的狀態,看上去好孤單。
我深呼吸,走到她面前,鼓起勇氣說:「現在太晚了,我可以送妳回家。我不是變態。」
我能感覺到自己語尾的發顫,但她沒有馬上拒絕,我也沒說話。
過了半刻,她沒有移開腳步。
我只好再說:「我保證妳能安全到家,只要妳信我。」
她才終於很細微地點頭。
她坐進副駕時說了一句話:「經紀人其實很常忘記我。」
我看了她一眼,沒插話。
她繼續:「團裡那幾個很會講話,很有鏡頭感。她們都在提醒我該怎麼樣當一個明星。」
「那妳想怎麼當?」我問。
她笑了笑,有點自嘲:「我只想安靜。」
我們那晚沒去哪。她說想吃簡單的東西,就帶她去巷子裡一家粥店。
點了兩碗粥、一盤炸麵條和滷蛋。
她吃得慢,習慣把湯匙放在嘴邊含一秒才吞。
我喜歡這樣的她。不是偶像,是人。
她送我一張簽名照。
那天我沒帶應援本,她主動說:「要不要我給妳一張簽的?」
我一愣。她補了一句:「只是……我想留下一點東西給妳。」
我沒問她是什麼意思。
我只是接過來,收得很慢,像是在收起某種秘密。
後來某次活動,她聲音啞了。
雖然她一樣該笑就笑,該說話就說話,但尾音的抖,跟氣不足的呼吸,我聽得比誰都清楚。
活動後,我小心翼翼問了一句:「喉嚨不舒服?」
她看我一眼,點了頭:「妳怎麼知道?」
我說:「聽得出來。」
她沒再多說什麼,只是把口罩拉得更緊了點。那天她沒讓我送她回家,但轉身時說了一句話——
「妳總是知道我沒說的。」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好事。
知道太多,有時候像是一種不請自來的親密。我怕嚇著她。
但也許她正在給我一種允許。
讓我接近,不是因為她寂寞,而是因為,她終於發現,有人看見了那個她從來不想讓人知道的不完美。
她在一次節目中說喜歡「會煮飯的人」,但馬上補了一句:「不是要別人為我做,是因為那樣的人通常比較穩定。」
我聽懂了。
那不是在談條件,是在談渴望。
她不是要誰替她擋風遮雨,只是想找個能穩定呼吸的人。
而我正在學會如何當那個人,不是以粉絲的身分,也不是以施予者的姿態,而是單純、安靜、在她身邊不多話地存在。
第四章|不習慣,但不討厭
視角:Ling
很多粉絲說我話少、冷淡,像對什麼都沒興趣。
我承認,我沒那麼會說話,特別是對鏡頭。
但沒人知道,那些安靜其實是保護色。
我怕說錯,怕表情不對,怕自己哪句不合時宜的話會讓成員被罵,也怕粉絲說我「不夠努力」、「吃團體紅利」、「只靠臉」。
這些話我早就看過,不需要再有人提醒。
我記得有人說我「不像真人」,「太假」、「整太過」,連公司一開始也要我去割眼袋、美白牙齒、修下巴。我沒做。我也沒反對。我只是沒說話。
有段時間我以為這樣的沉默可以換來空氣,換來不被看見,或至少不被攻擊。
後來發現,不說話反而讓人更想定義你。
直到她出現。
我忘了那是第幾次在活動現場見到她。
她從不擠上前、也不大聲喊。
卻總剛好站在能讓我一眼看到的地方。
像是她知道我需要一個視線落腳的點。
「那個金髮女生,每次都會來嗎?」我曾問過身邊的工作人員。
「是的,她都很早進場。」
我記得她幫我泡過一杯茶。
那時我沒注意,甚至有點尷尬地懷疑她是誰的粉絲。畢竟,我不是那個人氣成員,收禮物的永遠是她們,少有人會特地為我準備東西。
她說她是我的粉絲。
我那一瞬間,沒有開心,只是本能地懷疑。
那種感覺……像是有人突然說喜歡你,可你知道你今天穿的是借來的鞋、化的是節目指定的妝,連名字都是藝名,妳怎麼會喜歡我?
妳說的「我」,是哪一個?
但她不是來追逐那個人設的。
她總能看見我隱藏的東西。
某次我聲音啞了,明明還沒唱完、還沒說出口的,她就問我是不是不舒服。
不是表面關心,是一種……她早就知道的語氣。我突然有一種被看穿的感覺。
不是被窺視,是被理解。
沒人知道,她總在不惹人注意的地方等我,我裝作沒反應,也從不多問。因為我害怕當我一旦在意這種感覺,哪天會突然消失不見。
追星嘛,粉絲總是有了新焦點就會逐漸轉移喜愛度。
但某次簽售會,她坐在我面前,突然冒出這句話:「妳的後援會是我成立的。」
我訝異地抬頭,她一臉正經,目光堅定,不像是假話。
我才知道,她不是普通的粉絲,她好像,真的喜歡我很久。
「妳叫什麼名字?」
「Orm Kornnaphat。」
我握著簽字筆,在簽售書的封面角落留下簡單的署名,後面再添上我自己的簽名。
將書本還給她,我對她瞇著眼淡淡地笑:「謝謝妳的到來,祝妳幸福。」
她愣神了幾秒,接過書本的動作緩慢得像老婆婆,直到被工作人員催促:「快點!還有人在排隊。」
她才回過神,突然加快步伐,下台之前還不小心差點被一旁的道具絆倒。
我盯著她的背影,不小心笑出聲來。真傻。
那晚,經紀人又不回我訊息,她剛好又出現了。
她帶我去吃粥,坐的位子很靠裡,牆上有剝落的白漆和舊式電扇轉得吱呀作響。
「妳願意的話,可以把聯絡方式給我,我怕妳又被落下。反正我……一直都有空。」
本來不該答應她的,但我沒搖頭。
就這樣,我們加了好友。
我低著頭吃飯,說不上話。
但我覺得舒服,因為她不會逼我聊天,也不會盯著我等答案。
有天我突然忘記吃飯。
錄影拉很長,中間還插了兩次造型更換。
她傳訊息問:「晚餐呢?」
我只回了一個:「沒。」
五分鐘後,她出現在側門口,手裡提著便當。
我愣住:「妳怎麼在這裡?」
她笑了一下:「因為我不太放心。」
她不是那種會說甜言蜜語的人,但這句「不太放心」,讓我那晚突然愣了一瞬。
回家那天我有點累。我本來想自己搭車,但她一句:「我開車在附近」,我就又點頭了。
車裡很安靜,她放著輕輕的音樂。我靠著窗,沒說什麼。
「有想過……離開這一行嗎?」她突然問。
我搖頭。「我只是還沒學會怎麼做自己。」
她點了點頭,好像懂,也沒多說。
那時我想,她大概是唯一一個,沒有要我「變好看」、「更有氣場」、「活潑一點」的人。
她沒有教我怎麼更像偶像,只是一直用一種剛剛好的距離,讓我像人。
我不是一個會依賴別人的人。
但她開始讓我習慣晚上的訊息,習慣她問我吃飯了沒,習慣演出完她站在出口,什麼都不說,卻一直在。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依賴,但我知道,如果有一天她不見了,我會比平常多感到一點空。
有一次我收到一份匿名的應援禮,是一本日記,裡面貼著我節目裡每一次笑容的截圖。很精細。每張都附上一行字:「這個笑是幾分真心?」
我當場有點發愣。
我甚至懷疑是誰那麼了解我。
後來才知道,是她送的。
我問她:「妳怎麼知道哪些是真笑?」
她回我:「我不知道。但我想讓妳知道,就算妳假笑,我也會把它當成真的收藏。」
我沒回話。只是安靜了好久好久。
因為那句話太重,重得讓我差點落淚。
我從沒這樣過。對一個不是工作上的人,產生這麼多微小又難解的情緒。
那不是戀愛。
但也絕不是普通的情感。
她像是我所有防備裡,唯一一處沒加鎖的空白。她知道該怎麼安靜地靠近,從不要求我給答案,也從不急著問我是不是喜歡她。
但就是這樣,我才越來越在意。
有時我會想,如果有一天我變成什麼都不是——
不再上節目、不再有粉絲,沒人記得 Ling 這個名字——
她,還會像現在這樣,站在出口的陰影裡等我嗎?
如果她會,那我想,我大概……已經捨不得了。
第五章|不要讓她後悔靠近我
視角:Orm
她不習慣問別人要什麼。
很多時候她連情緒都藏得好好,只有眼神裡藏不住微微的倦。別人看不出,但我看得出。
那天拍攝很晚。她原本要回宿舍,卻在離開前猶豫了一下。
我只是開口說:「今晚車很多,要不要先到我家休息一下?等塞車時間過了我再送妳回去。」
她沒有馬上回答。
只是低頭看著手機,像在考慮。
過了幾秒,她才輕輕點頭:「嗯。」
那一聲「嗯」,輕得像撥動了什麼我本能在壓抑的東西。
她一進門,先是四處張望了一下。
我以為她會拘謹,沒想到她像回自己家一樣脫了鞋,隨手把外套掛在椅背上。
「這裡……很安靜。」她說。
我點頭:「隔音還不錯。隔壁是一對退休夫妻,幾乎不吵。」
她坐下來,摸了摸沙發的靠墊,手指繞過我那條她送的深藍色披毯。我沒說話,只是看著那個畫面發愣了一會兒。
「妳有想過以後不住宿舍嗎?」我問。
她沒有回頭,只是輕聲說:「想過。但經紀人不會讓我。」
我忽然想,如果有一天她願意自己搬出來,我會不會有可能……成為她選擇的某一個「以後」?
晚上她洗完澡,穿著我給她的寬鬆T-shirt坐在沙發上擦頭髮。
我把熱牛奶端過去,她接過時,指尖碰到我的手背。
只是一瞬。卻像被電了一下。
她沒閃,甚至還看了我一眼。
眼神不算明亮,卻很沉靜。像夜裡的河。
我避開了眼睛,轉身說:「我去拿吹風機。」
後來她在我沙發上睡著了。
我只是剛坐過去,她突然移動身體,調整了姿勢,將腦袋枕在我腿上,過程中眼睛都沒有睜開,睫毛靜靜地落在眼下。
我幾乎不敢動。
我不是沒想過這種畫面。
想過很多次,甚至夢過。
可真實發生的那刻,我沒有激動,只有一種說不出的慎重。
像捧著一塊太過脆弱的玻璃——
我知道我可以更靠近一點。
但我也知道,如果我真的喜歡她,那就不能在她沒有醒著、沒有同意的時候,去碰任何她沒允許的界線。
她靠得很近,呼吸平穩,身上還有洗髮精的味道。
我低頭看著她,心裡一個念頭反覆盤旋:
「不要讓她後悔今晚來過我這裡。」
「不能讓她醒來後不敢再靠近我。」
所以我只是輕輕拿了毯子蓋在她身上,自己縮坐在沙發邊緣,不去碰她的任何一寸肌膚。
我那晚沒睡。
她太安靜,安靜得像一場夢。
我怕夢會碎,怕驚醒她。
也怕驚醒自己——原來我,已經無法當作她只是我喜歡的偶像了。
天快亮時,她翻了個身,靠得更近了些,下巴蹭到我肩膀。
她嘴裡低低地呢喃了一句:「謝謝……」
我愣住。她還沒醒。
我那一刻突然懂了什麼——
她不是沒感覺,只是還不敢承認。
而我,還不敢擁有。
她是這麼珍貴的人。
如果我有什麼資格留在她身邊,那就不只是靠「我喜歡她」這麼簡單的理由。
我要成為一個,讓她在無聲的夜裡也願意靠近的人。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我在廚房煎蛋。
她不見了。我心裡一驚。
正要衝去房間找人,她從廚房另一邊轉出來,手上拿著洗好的碗筷,還有剛擦乾的玻璃杯。
我看著她,幾乎說不出話。
她臉上沒什麼表情,但聲音輕。
「怎麼了?」
我傻傻地回她一句:「……妳是偶像,偶像怎麼可以洗碗?」
她歪頭笑了一下:「妳不是讓我過夜嗎?過夜就要幫忙洗碗呀。」
那一刻,我差點沒忍住抱住她。
因為我知道她不是來佔我便宜的。
她是真的想留下一點什麼。
不是戀人。
但已經,比朋友更靠近了。
而我,也比任何時候都更害怕。
怕她走,怕她後悔。
也怕她哪天,真的發現我其實早就想要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