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er,」剛將飯放入口,同事神色凝重走過來問:「告訴我,What’s your real name?」 我一邊咀嚼,來不及反應,她繼續:「別跟我說Amber是你的真名!」配以質疑的眼神準備好盤問我。

政治正確的答案是:『我嘅preferred name是Amber,我亦recognise自己是Amber,有人有意見嗎?』她聽罷大笑,然後談起名字的由來。她的名字安哥拉某個地區的常見名字,「即是任何非洲人聽到我的名字,差不多猜到我是哪條村的人。」
她熱愛亞洲文化,正策劃長達兩個月的亞洲行,但對遠東的人對外自稱英文名摸不著頭腦。對她來說,名字根源等同身份認同,縱然與家人定居英國多年,生活上的一切、家庭的傳統與習俗仍以血緣上的祖國為先。
我未曾想過名字是否只應是唯一,畢竟作為在香港長大的人,從小到大,身邊每個人都至少六七八個名字:乳名,專屬父母長輩用;中文全名,留給幼、小、中學同學及暴怒中的父母用;英文名,上英文課時老師用;又有暱稱、別稱、工作場合的名字…五花八門,但所指向的其實都是同一人。
費盡唇舌解釋一輪,還是說服不了同事對法律上真正名字的執著,我唯有教她用廣東話叫我全名,發音不準確、音調高低出錯,一概不予回應,對方最終不敵粵語九聲而投降。知道廣東話的厲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