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拙文並不是提倡「照辦煮碗」,而是創造「新組合」。正如 Kirby Fuguson 在 TED Talks 題為《Creativity is a remix》的演講,示範多個例子證明「創意」,離不開前人的意念。以坊間對「抄襲」的標準,示例中唱作歌手 Bob Dylan 與蘋果 Steve Jobs 也是向其他作品「抄襲」、「模仿」、「引用」、「學習」、「參考」⋯⋯等。
1. 每日工作 - 花四小時或更多時間在作品,並定下實際的目標,如小說家 Stephen King 能每天三至四小時內寫六頁。以 King 作例子可能比較誇張,但待我們習慣每天同一時間創作,工作會自然像你的睡眠時間一般,不用花太大氣力。根據書本《Daily Rituals》多位大師的經驗,千萬不要等靈感來才開始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