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上班族的工作型態大多是一天工作八個小時。人的精神、體力和注意力,很難連續工作八個小時不休息,所以上班時間,並不都是在工作,有時需要休息,上個廁所,喝個水,走動一下,順便跟同事聊聊天。在如今網路盛行的時代,不工作的時候,大概會上網或是滑手機。
基本上,上班族就是整天待在辦公室裡。如果加上早晚的交通往返,一天至少有十個小時要貢獻給辦公室的工作。
因為工時長,工作量分攤在八個小時內做完,比較沒有急迫性,工作效率相對來說較低。我做事講求效率,喜歡一鼓作氣把工作做完。但是,如果當天的工作提早完成,也不能提早回家或是出去辦私事,必須在辦公室待足八個小時才能下班,有時會覺得挺浪費時間的。
我從事翻譯工作幾年後,有機會成為自由譯者,就迫不及待辭掉全時間的工作,把工作場所移到家裡。
如果家中沒有人干擾我工作,在家工作真的很有效率。我喜歡全神貫注、連續工作一個小時後,稍微休息一下,再繼續工作一個小時。
只要我每天能專心做兩個小時的翻譯工作,一週工作五六天,賺的錢就能趕上出去上班的收入,而且還不用花置裝費和交通費。我每天工作兩個小時,剩下的時間可以自由支配,可以做家事,可以出門辦事,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比起出門上班要花十個小時在外面,真是好太多了。
我自己感覺,上班族的工作,很像奴隸的工作,因為白天一整天的時間,都賣給了公司。有時公司要求加班,或是要求假日參加額外的行程,都沒有說不的自由。做這種工作,不但身不由己,最大的影響,更是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