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士巴拿

2020年9月9日
圖片取自網絡/明報教育網
圖片取自網絡/明報教育網
巴士司機事件繼續被炒作,一眾網媒已經爭相出片,示範巴士司機用士巴拿調教倒後鏡。就係一支士巴拿,就可以告你藏有攻擊性武器;如果一個唔好彩我被搜車嘅話,咁我就死梗喇,我架車長期有一頂安全帽,一對安全鞋,一件反光衣,一把鉸剪,一把鎅刀,照以上嘅表面證供,我將會被視為一個暴徒,持有超過一件攻擊性武器,就算我唔喺示威現場出現,班狗都會屈我去緊或離開示威現場。在現今社會,我冇辦法唔係咁諗㗎噃,腦海再次浮現出:【有咩同法官講。】
「快必」被控 6 罪 發表煽動文字「黑警死全家、721唔見人」等 被拒保釋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警方國安處便衣人員前日(6 日)上門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指他過往開街站期間,發表言論引起對政府憎惡及藐視,或引起民間不滿。譚得志被控 5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 1 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日(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控譚得志在《國安法》生效後,多次擺街站,蓄意發表煽動文字,包括 70 次「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90 次「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721 唔見人 831 打死人」、「黑警死全家」、「打倒共產黨」等文字,鼓勵公眾叫喊有關口號,引起對香港政府及香港警隊的憎恨。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譚保釋申請,譚候訊期間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11 月 17 日再訊。 控方今日控告「快必」譚得志(48 歲) 5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 1 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5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譚於今年 7 月 4 日、7 月 8 日、 7 月 9 日、7 月 19 日、及 3 月 15 日,分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一帶、黃大仙地鐵站 A 出口外、觀塘地鐵站 A1 出口外和裕民坊一帶、藍田啟田商場外、牛頭角下村商場外,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惡或藐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至於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則指,譚於今年
你老幾,幾時到你講嘢
譚得志(快必)嗰單,後續嘅報導較少,因為佢真係去得好盡, 企得好前。 我相信佢都係為陳志全(慢必)犧牲嘅。快必出位嘅言論,囂張嘅態度,令到好多對正苦有反感嘅人有所共鳴,有少少似英雄嘅形像出現,不過佢嗰單畀巴士司機擁有一支士巴拿複雜好多。你真係要去咬文嚼字,先至知道來龍去脈。
快必擺街站時所叫喊嘅一連串口號,如:「黑警死全家」、「解散警隊」、「721唔見人 831打死人 10月1槍殺人」…等等,對控方嚟講都係大話,誣捏緊政府。
例如:
「黑警死全家」:喺每一個機構裏面,總有一啲害群之馬,包括警隊,而呢一班害群之馬,總有一日會畀天收,受到法律嘅制裁,令到佢哋嘅家庭受到某一種程度嘅影響。快必只不過係發洩佢對警察濫暴嘅情緒,而用咗個激嘅措詞,佢冇叫你哋剎點黑警,或者去殺死佢哋嘅家人。但對於某一啲人嚟講,佢就係去煽動其他人,去仇示整個警隊。
「解散警隊」:快必進一步去表達對投訴機制嘅不滿,表示投訴機制不平衡;即係警隊內部調查,要檢討嘅係,自己人查自己人。面對咁大規模嘅投訴,要處理咁多自己人,係咪可行嘅呢?
「721唔見人 831打死人 10月1槍殺人」:快必叫嘅呢一段口號裏面,响721,警察冇唔見人,警察唔係唔見人,只不過遲咗三十幾分鐘先到。831有冇打死人,警方聲稱無,但到而家我哋都唔知道事實,而10月1槍殺人,警方聲稱警員只係自衞開槍,冇開槍殺人。所以嚴格嚟講,快必只係將自己嘅觀點講咗出嚟,冇去客觀咁講出事實嘅真相或者疑點,有機會令人聯想到嗰三日真係發生咗啲咁嘅事。
不過每一個人都有自己嘅思想,去理解一件事情,好難單單畀人講咗兩句,就會覺得件事係咁樣。要有好多媒體,好多報道,先至可以改變到人對某一件事嘅理解,除非可以搵到無可反駁嘅證據,否則好難單單靠一個人嗌兩句口號,就會改變到其他人嘅思想。
圖片取自網絡/人民日報
國安法嘅實施,除咗要令到人唔可以上街抗爭,仲可以禁聲,等其他人聽唔到有別於國家要我哋見到嘅嘢,等我哋唔好胡思亂想。因為當人一有思想,就會做出一啲預計唔到嘅事。所以,未來嘅日子要安安分分,做你需要做嗰粒小齒輪,不要存有非份之想,好好享受領導給你的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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