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法治社會的利弊

不是所有的地球人都相信老天爺的。有的人還質疑過老天爺的本領,甚至懷疑衪是不是真的有眼?又是否犯老花眼,所以才經常誤賜予人,使到世上一些有才華又有品格的人,一輩子苦哈哈;那些有才華但卻品格不怎麼樣的人,卻可以天天笑哈哈;沒有才華也毫無人品的那一些人,當然時常被人打哈哈。
於是,有腦汁可榨可擠的知識份子,挖空心思,三五成群大喊大叫,才革命得逞,有了法治社會。
活在法治社會,確實不錯。可是,當不愉快的事,不想發生而發生了,懷恨在心也好,只想討個公道也好,都不好辦。主要的原因是凡事得講證據。有證有據,才可以相約在法庭,依法行事;無證無據,只能夠宛如大公雞鬥狠,然後經過一番的公説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之後,不是演變成雞蛋碰石頭,就是變成熊貓眼與青蛙眼瞪過來睇過去,兩敗俱傷。
雖然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由於講究呈堂證供,導致某些時候,法庭上審判的結果,也有可能無法公平公正。
就像以下的圖片,明明一清二楚的拍到圖中人排了這麼大的一坨屎,可是就因為看不到他的面孔,始終無法將他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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