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5/0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請勿槍殺歌手:戒嚴時代禁歌大觀

誠品講堂「歌是時代的鏡子──華語流行音樂史十講」第四講的大綱和曲目。
台灣戒嚴令是在1949年5月頒佈的,然而「禁歌」的歷史其實幾乎是在廣播時代來臨之後,就已開始。日治時代,殖民地政府便曾禁唱部分台灣民謠,戰爭期間推行「皇民化運動」,文網更為嚴密,歌曲也愈禁愈多。
 
光復初期國府來台,又以影響民心士氣為由,查禁了許多日本軍歌和上海傳來的時代曲。1949年到1973年,歌曲審查的主管機關是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及其前身保安司令部/軍管區司令部)。這段時間,當局動輒興文字獄,亦常殃及歌曲作者,查禁歌曲的原因形形色色,主要不外乎「挑撥人民與政府情感」、「主張灰色、黃色、黑色思想」、「主題意識不明確」、「敗壞社會風氣」之類。彼時不單歌曲創作飽受壓抑,許多老歌或因作者「陷匪」、或因主管機關認為有「主題消極」嫌疑,亦遭禁唱。把眼光放大來看,當時所有藝文創作,舉凡散文、小說、電影、繪畫、攝影.....莫不同受其害,歌曲戒嚴,其實是當時整體大環境壓抑氣氛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60年代,唱片公司必須向警總註冊登記始得營業,隨著經濟環境漸入小康,禁歌數量也跟著大增。「推行國語運動」之後,一方面對母語歌曲的創作與流佈造成很大衝擊,另一方面,漸成主流的國語歌曲也屢遭審查制度的騷擾與監控,許多傳唱極廣的名曲,竟都不能公開在電視、電台演出,歌星若在舞台公開演唱禁歌,更有被吊銷歌星證的危險。
 
1973年開始,歌曲審查大權移轉到新聞局,廣電處掌管媒體控制,出版處掌管發行控制。1970年代,台灣外交處境風雨飄搖,主管當局炮製大批「淨化歌曲」,規定媒體節目必須挪出一定比例演唱。1979年,新聞局下令廣電媒體播出歌曲一律必須事先送審,否則不可播出,當時正是台灣校園民歌風潮萌芽茁壯的階段,審查制度的魔掌,不知磨盡了多少青年創作者的志氣。
 
1987年解嚴之後,歌曲審查制度並未當即廢除。1989年的《抓狂歌》適逢大選,所有歌曲都被禁播。1990年5月,歌曲送審制度宣告暫停一年,次年5月11日正式宣布「取消廣播電視節目歌曲審查制度」。台灣最後一張被新聞局查禁的唱片,是1990年水晶唱片出版的趙一豪專輯《把我自己掏出來》。
 
關於戒嚴時代禁歌歷史,最好的參考文獻是李坤城先生撰寫的專文《台灣戒嚴時期禁歌漫談》(2007),推薦往觀。
 
 
今天播出曲目:
 
文夏 / 媽媽我也真勇健(1960)
姚蘇蓉 / 今天不回家(1969)
歐陽菲菲 / 熱情的沙漠(1974)
高凌風 / 泡菜(1977)
高凌風 / 姑娘的酒渦(1977)
陳明仁(北原山貓) / 可憐的落魄人(1981)
吳楚楚 / 好了歌(1977)
齊豫 / 一條日光大道(1982)
張艾嘉 / 忙與盲(1985)(改詞前後比較)
趙一豪 / 震動(1990)
趙一豪 / 創造(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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