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防疫 #隱私保護 #個人資料保護
§ 編輯部
但相對而言,台灣社會在contact tracing app(其他亦可擴張至電子圍籬或QR code實聯制)上之討論卻相對有限,這對於科技防疫與隱私保障間之政策平衡並沒有助益。
(一)在科技防疫與隱私保障之拉扯中,必須要先承認衝突存在之可能性,而非一味否認個資已被利用之事實,方能真正在衝突中找到平衡點。但以今日政府所推出之「簡訊實聯制」而言,雖然政府一直強調「不需要使用個資」,但在簡訊傳送至1922時說明仍會「留下聯繫資料」以方便日後必要時之通知(蘋果日報:5秒鐘護一生!唐鳳出手推「簡訊實聯制」),而該聯繫資料為何?是否屬於「可間接識別」之個人資料?卻又沒有見到政府更進一步之說明。換句話說,在疫情緊繃之情況下使用個人資料應是具有正當性的,但對於是否已經使用個人資料卻也同樣需要正面面對,而不是將非個人資料之範圍無限擴張,以迴避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之規範。
(四)在英國contact tracing app相關爭議中,其中一個問題便是應採中央集中式(centralized system)或分散式之資訊處理,而歐洲多數國家多因資安疑慮而不採取前者;但台灣政府對此顯然也缺乏說明、社會亦沒有討論,導致「簡訊實聯制」之推出,在方便為前提之考量下,便直接以中央集中式(傳送至1922)之方式蒐集資料,但相關風險似乎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