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溪谷
影片改編自吉田修一的同名長篇小說,講述了一對生活在僻靜小鎮的夫婦,因一起殺害幼子的案件導致關係發生變化,進而牽涉出15年前某起暴行事件的黑暗故事。有趣的核心在探討加害人與受害人的轉換。也可以讓人們思考:「一起,是為了更幸福」或者「相約一起不幸」?!因為電影的結尾,在大家都以為從此應可幸福快樂時。出乎意料,他們分開了,原因是我們當時一起就不是為了幸福。
在高中時期被強暴的被害人,但著傷繼續生活,無奈總是因為這件過往,被歧視、被家暴,無法得到本該有的幸福!而加害人雖然有多人,並不是人人有罪感,有罪感的雖然已經被運動隊除名,但始終沉重。當二人多年相逢,想贖罪的寧願自己可以付出一切,成了被罪感綁架的的受害人。當年受害的女主角說得經典:「若我死你會幸福,我就偏不能死」似乎活著的意義,只在見證對方比我苦!
人畢竟是感情的動物。懷抱恨相處,一但有了疼惜與愛,該怎麼辦?愛與恨糾纏成一團,剪不斷,理還亂,這是怎樣的情感……
有時希望對方消失自己就解脫了,但又期待對方能在旁邊!
兩人的關係,有時一方也想扮演解救者,改變對方,讓對方因自己變得更好。所以可能忍受對方一次次出軌或家暴,因為他有哭著認錯,所以我們繼續走下去!
也有些時候,雖然表面上接納了浪子回頭或者原諒過往,但每一天彼此的心靈距離是更遠,彼此是更冷漠的。或許也是因為一起,「我才可以讓你痛苦」。在最親密的關係有兩個孤獨的人!
加害者因為深深的罪感願意贖罪卻不知這無法帶來”愛的關係”;受害者因為過往的傷,將一切的不幸都加上利息,成為另一種情感綁架的加害人,顯然也沒為自己帶來幸福!
關係中,你是加害者還是受害者?!正在贖罪或者享受對方受苦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