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回歸土地,親近土地,是人的本性。人總有一天會嚮往著踏在泥土地上的生活的。早晚而已。
我呢?我心裡嚮往,實際面做不到。我怕烈日怕小蟲怕勞作粗了我的手。
但不能諱言的,這真是一本觸動人靈魂的書。看看我這個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女紙,才翻了幾頁,就內心激昂地想要分享。
耕種生活,不只是形容詞與名詞的結合,更是動詞與名詞的絕美搭配。
舉凡作者某天做的一道菜餚、在馬路邊遇到的一隻貓、開車時遇到的小插曲、一個朋友的問候,一點一滴,看似是小事,但在心中迴盪了以後,將之寫下,每一件小事都不會只是小事。願意以真心記錄這些涓涓滴滴,正是認真耕種著每一天的態度。
多好的典範。
我呢,原是個愛寫的人,後來因為內心莫名的糾結,想著何必將自己的生活不停地攤給他人看?臉書上的每一則貼文,可能都會造成三姑六婆等議論。(甚或,一次造成了誤會,讓我爸生氣了好久,那個造成誤會的X婆,就此別離了我的臉書好友!)我何必自找麻煩,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好,我何必惹事?就這樣,漸漸地,便不愛寫了。或是說,選擇性的寫。
不寫之後,倒也沒有比較快樂,反而偶而回首,發現自己遺失了許多生活中的小小美好。
該拋棄的是三姑六婆,是那些閒言碎語。他人的嘴,我管不著,但大可不必聽。該拋棄的,不是我的鍵盤,我的筆。讀完了這本書,又沉澱了一陣子,我在這篇文章加上了這一小段話,以資勉勵自己。閱讀是生活,是喜愛的事。但讀與寫,是一體兩面的,怎能喜愛閱讀,而不以自己的筆,記錄生活、紀錄悲傷、紀錄感動呢? 理應如此,書本之於生活,方才有所意義。 在土地上生活的一切,不論是菜蔬果實,或是人,都該理直氣壯地活著。 願我們都成為種日子的人,以各種形式,認真耕種自己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