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6|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監視器辦案

    台灣以前有很多冤獄的產生,大概是實質證據不足,而採用嫌疑犯的自白書,這些自白書或許會牽扯出不相干的人,而且自白書也有可能是在刑求或誘導之下所陳述。
    至於實質證據不足一方面是蒐證工具不多,二是調查不夠仔細,但是隨著時代來到數位時代,走到任何地方手機都能顯示我們的行蹤,再加上遍布大街小巷的監視器,幾本上只要警察想抓到犯人,抓到的機會是很大的。
    根據國外的研究報告,台灣平均5.5人分配到一台監視器,僅次於中國和美國,高居全世界第三的密度。這麼高密度的監視器,在辦案上的效果可以從數字上顯現──台灣刑案發生總件數,在西元二千年時四十四萬件左右,到了2020年降到二十六萬件,破案率從不到六成,提高到百分之九十八。
    至於以前幾乎很難抓到,警察也不太想抓的竊盜案,效果更是驚人,從2000年的三十多萬件,降到三萬多件,破案率從不到五成,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九。
    只要真正想抓,投入的資源心力夠多,大多能抓到犯人,因為數位時代是走過必留下痕跡,總有蛛絲馬跡可依循。比如2021年發生的一則買兇殺人案,殺手從高雄北上,清早停車在受害者住家附近,等他送小孩上學後回家,上前就是幾槍,然後開車逃逸至大賣場,把車停在大賣場的停車場,換裝搭捷運到台北車站,再從台北車站搭計程車到萬華,把犯案的外套送給路邊流浪漢,再搭車到機場,打算搭機逃到中國。
    照道理有這麼多斷點,應該是抓不到了,但是警察循著監視器,就在機場犯人上機前抓到了。
    楚門的世界與私隱權
    「楚門的世界」這部電影好多年前就已經上映,可是一直到今天還常常被提起,這個片名也變成一個典故,一個專有名詞,因為影片中所探討的問題,到了現在還是一天比一天嚴重。
    電影片名trueman show,意思是真人(或真實現場)演出的節目,劇情雖然是虛構的,但是之所以能夠引起人們廣泛的討論,原因就是劇中描述的一切是有可能發生的,甚至今天我們生活的世界已經處在這種虛實很難分辨的時代。
    其中之一是,楚門身邊的人都是裝扮的,透過各種生活情境與場域,不斷地在向觀眾推銷各種商品,就像我們現在已經處在商品廣告舖天蓋地包圍的時代,許多我們以為是新聞的報導,其實都是企業花錢的廣告。
    其次是楚門一天24小時,走到那裏都有攝影機拍攝,這也是今天我們社會的寫照。八十多年前,有一本非常著名的政治寓言小說「一九八四」,這是英國作家歐威爾諷剌共產極權國家所寫的書,描述某個國家走到那裏都看到電視銀幕以及攝影機,國家領導人「老大哥」的臉孔出現在所有地方指揮監督你的一舉一動。
    當年以為是個諷剌小說,因為依那時的科技、技術與人民意向,社會不太可能變成「老大哥到處盯著你」的情況,想不到如今除了到處都有監視器之外,我們所有的行為都被記錄著,使用任何卡片(信用卡、健保卡….)之後,所有的消費都會被永久記錄且保留下來,只要帶著手機,我們走過的任何路徑,都可以被追索出來。
    在數位時代裏,科技已大大提高資訊傳播、計算、存取的能力,換句話說,全面監控的可能性幾乎已經沒有技術的障礙,同時因為不同類型的資訊分析結果,這些資料,大到政府的決策,小到各部門各團體處理事物都具有愈來愈高的參考價值,因此也嚴重地影響到個人的隱私權。
    隱私權的討論,大概得先界定什麼資訊是我們可以透露出來的?在什麼條件下該透露出來?那麼資訊是我們可以嚴格由自己保有,別人無權干涉?
    有時候,即便是公開的資訊,比如在公開場合被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在街口被人用長鏡頭相機拍下,在用餐被人用手機偷拍,或者原來分散各地的個人及活動資料,比如我們的健康檢查,從小到大的學業成績,購買過的東西、報稅的資料、參加過的旅遊、搭乘過的交通工具……這些分散的資料若是整合在一起,可以形成新的關係,這些新整合分析,也許會揭露出我們不為人知且不願為人知的一面,那麼,這算不算隱私權?
    到底什麼是一般所謂的私隱權?
    我想,一個人有躲在房間裏不讓人家看到他在做什麼事情的權利就是隱私權,這也包括一個人可以不讓人家知道他在想什麼或自己的資料不希望別人看到,這些也都算是隱私權,因此偷看別人的信或者把別人不想讓人家知道的事情公開,都算是觸犯了別人的隱私權。
    不過,在保障公共安全之下,對於隱私權也會做某些限制,比如搭飛機要檢查所有私人物品就是這個原因。
    任何制度或法令一定有他要解決的問題,也一定會有他的限制或缺點。有隱私權,我們就可以不受別人干擾,自由地思考自由地行動,可以讓我們的想法保密,有時候我們有了一些發明或創造還沒準備好時並不想讓別人知道,而且有了隱私權,我們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方式和別人交往或選擇宗教信仰。隱私權是保障每一個人是獨立個體的基本前提,同時隱私權也會要求我們必須尊重他人。
    不過,太強調隱私權當然也有一些缺點,比如說可能會讓我們無法及時發現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對於個人來說,有時候和別人在一起可以剌激新的想法,學習不同的做事方法,過度強調隱私權或許會失去一些創新的機會,而且擁有太多的隱私也會帶來寂寞的感覺,在團體中也會讓別人討厭,被別人排擠。
    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面臨的問題,是非對錯、得經漫長討論形成社會共識最後才會形諸於法律,甚至所謂道德與倫理規範,其實也會隨著時代而有不同的發展與面貌。只是現代科技進步得太快之下,或許有許多屬於倫理層次的討論尚未沈澱,我們的社會已被科技帶著跑到很遠的地方了!
    民主社會裏很多的權利與一些價值選擇,彼此之間也許有衝突,在輕重緩急之下也必須要有取捨,沒有放諸四海不變的標準答案,在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情境之下,都會有不同的解決方案,因此我們要常常抱著開放的心胸去思考與討論各種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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