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8|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尼康與我

在我接觸過的眾多(註一)相機品牌中,尼康在我攝影之路上佔的份額應該是最大的。大學時期除了新聞攝影之外,傳播學院所開立的攝影學分幾乎都被我修遍了,當時使用的相機是攝影學子們幾乎人手一台的Nikon FM2,最先搭配的鏡頭則是Vivitar Series-1 70-210mm F2.8-4.0,這個組合是唸室內設計的大哥親情贊助的,原本他借給我的是另外一台當時造型頗為前衛的Ricoh mirai(註二),後來可能是他覺得純機械式的FM2對於初學者更容易理解光圈、快門…等基礎原理,就改借給我這台到現今數位時代都還相當搶手的經典相機。
之後,因為Vivitar 70-210mm實在太不便攜,加上視角較窄,我又陸續添購了Tokina SZ-X 270 SD MF 28-70 mm f/3.5-4.5、NIKKOR 50mm 1:1.8 AI-s 這兩顆輕巧的鏡頭,然而它們竟然在大四某日於租屋處一股腦全被偷了。傷心之餘,我到台北博愛路又再買了一台黑機身FM2(*註三),因為當時拍植物較多,搭配的鏡頭是Nikon Micro-NIKKOR 55mm f/2.8,目前這套機器還安全的存放在大哥家的防潮箱中,並配備了 MD-12連拍手把。
大學時還用過另外一台尼康經典相機-F2,那是廣告系暗房的公用設備,學生可以跟助教借來使用,那時候常幫社團翻拍指導老師上課用的幻燈片,會跟助教借用翻拍架、防反光片、近拍鏡頭(就是我後來買的Nikon Micro-NIKKOR 55mm),順道借F2來玩玩,只能說F2和FM2雖只有一M之差,做工和手感真不在同一個檔次,歲月留下的露銅,更是有一股難以言喻的魅力,即便現在已不再拍攝底片,偶爾在拍賣網站看到F2,都會有想標一台來收藏把玩的衝動…
另外,在1995年我大二還大三上映的《麥迪遜之橋》,片中柯林伊斯威特手拿Nikon F,為我們年輕人完美的演譯了如何用相機把妹,開現下最流行的組團約拍之先河…
以上是我學生時代和尼康之緣,進入數位影像產業工作後,恰巧我們公司當時是Nikon數位相機 IT通路總經銷,每一款機型總代理都會提供展示機給我們測試,而我主要的工作就是測試這些相機的性能、製作業務用銷售手冊、拍攝樣本照片、回覆客戶技術問題…等。看倌們可想而知,我經手過的Nikon數位相機真的挺多的,以現存硬碟中的樣本照片,至少就有13款,記得剛到公司當時最高階的除了倉庫中神聖不可侵犯、摸都沒摸過的D100數位單眼,最高階的DC是Coolpix 5700,一台有8倍光學變焦、ED鏡片、3公分近拍、螢幕小得可憐的好機,它和後繼的Coolpix 8700一直是我產品攝影最得力的幫手。
Nikon 8700
Nikon 8700
初嚐數位單眼是Nikon D70,當時Nikon第一台平價化的數位單眼,公司一個喜歡嚐鮮的業務不知怎麼弄到了一台,配了一顆忘了型號的Sigma鏡頭,問我有沒有興趣玩玩?就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假日和初戀女友(*註四)帶著它到內灣遊玩,然而就在返家之前,D70不慎從腳架上掉了下來,硬生生的磕碰出了一點傷痕,機器沒壞,我心裡竟然有點興奮,該不會是老天要我擁有人生中第一台數位單眼相機吧!週一進公司後,我們業務相當大器的說沒關係,他處理就好,也就不了了之。
Nikon D70 + 忘了型號的Sigma鏡頭 於內灣戲院前
下一台多了一個0,對!就是D700,我人生中第一台自購的Nikon 數位相機,也是我的第一台全畫幅數位單眼,購入的時間大概是在2016年11月左右,距離它上市的時間2008年7月已經有8年之久,那時候因為我們公司代理Phottix 閃光燈的緣故,讓我對一向陌生的閃燈攝影終於有了粗淺的了解,也深刻感受到善用閃光燈可以讓照片畫質提高到黃金聖鬥士的境界,於是低價購入了這台二手的D700,這也讓我初嚐全畫幅高大上的滋味。D700很重、很大,特別是裝上閃光燈後,再配上粗曠的快門聲,是十足的環境干擾源,但是它1200萬畫素的畫質、高感都相當好,對焦也是迅速、精準,握持感是我所有相機中最好的(*註五),這點我後來買的Sony A7S、A72,都看不到它的車尾燈,更別說其它的APS-C、M43相機。另外值得一提的是D700接手動鏡頭時的對焦指示燈相當實用,個人覺得比Pentax K-50的陷阱對焦來的精準。
為什麼洋洋灑灑打了這麼多荒唐言呢?
給自己48歲的生日禮物
註一:真的非常多,全台灣比我多的人可能…不多,這個將來再另開一篇專文介紹。
註二:Ricoh mirai ,請參考冼鏡光老師的造型獨特的Ricoh Mirai單眼相機(1988),這台相機後來給我大姊上攝影課使用,聽說最後不慎遺失了…
註三:原先大哥那台FM2是銀黑機身,“聽說”黑機身是Nikon 每次使用新模具、組裝密合度較高時生產的,只能說當時年紀小不懂事竟相信這種江湖傳說。
註四:當時的初戀女友是我現在的老婆,兒子、女兒的親媽,岳母的掌上明珠。
註五:握持手感有經過攝影小白我兒子的認證,在防潮箱各式相機中專挑它,帶去畢業旅行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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