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3/1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全球最低稅負制」-從新加坡看臺灣

  「全球最低稅負制」成為國際租稅史上最大規模變革,各國對此無不使出渾身解數,自歐盟在2022年12月正式通過,英國、日本、南韓、香港及新加坡等相繼宣佈致力推行,臺灣據金管會統計在近十年上市櫃公司海外投資總金額由新臺幣4.2成長至7.6兆元,已對臺商跨國企業的海外佈局造成影響。
  新加坡「全球最低稅負制」將在2025年正式上路,為了因應未來全球經濟嚴峻挑戰,相比鄰近日本、韓國等國家表態在 2024年立即適用,新加坡延後一年實施藉此建構細節程序,為了有效掌握稅率15%以上防堵稅收流失。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提出「三帖策略」作為因應,第一、試算各轄區補充稅額;第二、參照新規則調整稅務;第三、依照過渡期安全港條款,等到正式執行依當年度「財務報表」全盤應對,藉此降低「稅務改革」的衝擊程度。
壹. 試算各轄區補充稅額:
企業可以利用歷史財務數據試算各轄區的「補充稅額」,事先調出稅務資訊系統相關財報資料,由於「全球最低稅負制」提供多個選擇機制讓企業自行評估適用,因此選擇機制在「有效稅率」上大相逕庭;建議可與專業財稅顧問合作,利用試算模組粗估,比較不同年度的有效稅率與補充稅額,作為擬定未來因應對策的節稅之道。
貳. 參照新規則調整稅務:
企業評估有效稅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立法要求企業股利納入「全球最低稅負制」的會計所得排除,除非持股期間未滿一年且比例未過10%投資股利收入仍需保留,如金融產業常有大量持有股權而交易頻繁,需將投資標的即時更新在稅務系統;企業必須能夠彙整同一投資標的之持股比例,便能計算應保留之股利收入金額,消弭現有稅務資訊系統到未來申報資訊落差,最終才能與關係企業共同調整稅務。
參. 依照過渡期安全港條款:
企業跨國在過渡期間(全球最低稅負制實施的前三年),可用國別與財務報告之相關數據,主要是以OECD去年12月發布過渡期間安全港條款,可用簡化計算方式來評估各轄區是否符合安全港測試,一旦通過則該轄區當年度將無需繳納補充稅款。跨國企業透過此一規則只能減少前三年之申報成本,依循適用全球最低稅負制改革下,以安全港條款來逐一比對企業營運之所在轄區是否通過相關測試,也要一併關注當地立法動態,才能掌握稅務規劃的優先順序。
  吳明儀會計師認為必須從新加坡看臺灣的稅務變革,除了關心目前各國「全球最低稅負制」,也要納入「臺灣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一旦基本稅額條例稅率由12%調高到15%,後續我國跟進導入最低稅負,必須提早研議因應策略,才能降低臺資企業的衝擊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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