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澳大利亞氣候變化、能源、環境和水資源部(DCCEEW)公告稱,於2023年3月1日接到有關於五氯苯(PeCB)和六氯苯(HCB)被從
澳大利亞工業化學品名錄 (Australian Inventory of Industrial Chemicals,以下簡稱AIIC名錄)中移除的通知。
DCCEEW是澳大利亞在《鹿特丹公約》中指定的國家主管機構。根據《法案》要求,當澳大利亞工業化學品引入管理署(Australian Industrial Chemicals Introduction Scheme,以下簡稱AICIS)禁止或嚴格限制化學品的引入或使用時,其必須通知澳大利亞指定的《鹿特丹公約》國家主管部門。
因此,自2023年2月8日起,五氯苯(PeCB)和六氯苯(HCB)已不再是澳大利亞AIIC名錄中的物質,需按照非名錄物質進行管理。
五氯苯和六氯苯 五氯苯(Benzene, 1,2,3,4,5-pentachloro-, PeCB, CAS 608-93-5)和六氯苯(Benzene, hexachloro-, HCB, CAS 118-74-1)都是澳大利亞工業化學品名錄中的物質。
然而,這兩個物質分別在《斯德哥爾摩公約》第四次和第一次締約方會議上被確定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 。《公約》也分別在2009年和2001年禁止了PeCB和HCB在全球範圍內作為工業和農業化學品使用。
為提供關於人類健康和環境風險的資訊,澳大利亞工業化學品引入管理署持續在對AIIC名錄中的物質進行評估。該評估過程是為了評價化學品的任何潛在引入和隨後的工業使用對工人、公眾和環境的風險,以及這些風險是否可以在現有風險管理框架內進行管理。
2022年,AICIS對一系列名錄物質進行了評估,其中就包括PeCB和HCB這兩個物質。最終,它們被建議從AIIC名錄中移除。
今年2月8日,這兩個物質被正式從AIIC名錄中移除。
兩個物質的名錄狀態變化 有關這兩個物質的評估和名錄狀態變化過程,總結如下:
· 2022年10月12日,AICIS發佈了含187種工業化學品的18份評估報告草稿並公開徵求公眾意見,包含PeCB和HCB這兩個物質。意見徵求期於2022年12月7日截止。
· 2022年12月12日,AICIS在意見徵求期結束後,正式發佈了包含PeCB和HCB這兩個物質的共17份評估報告,對於PeCB和HCB,評估結果為“建議從名錄中移除”。
· 2023年1月10日,AICIS發佈公告稱,基於評估結果,認為引入或使用PeCB和HCB對環境造成的風險不能夠在現有的管理框架內得到管理。
根據《工業化學品法案》(2019),將於2023年2月8日正式將PeCB和HCB從AIIC名錄中移除。
另外,在2023年2月17日,AICIS還將PeCB和HCB納入“10公斤及以下”低量引入Reported類型的排除物質範圍。
這也意味著,即使PeCB和HCB每年的引入量少於10kg,也不能分類到“10公斤及以下物質”的Reported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