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業 化 學 品
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更新2022-2024年的CoRAP物質評估清單
3月22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更新了2022-2024年的物質評估滾動計畫(CoRAP)清單。
歐盟成員國將在3年內評估27個物質,其中計畫在今年評估4個物質:
美國環保署EPA為第二批風險評估物質中的8個物質再次發佈測試令
2019年12月,美國環保署EPA篩選出20個物質作為第二批風險評估物質,大部分的物質已在2020年8月份完成了相應物質的危害、暴露、使用情況以及潛在暴露和敏感人群的範圍確認。
2021年1月,EPA為其中8個物質發佈了測試令(Test Orders),要求生產商或進口商開展水生環境以及工人吸入和經皮暴露相關的測試;
2022年3月24日,EPA為這8個物質再次發佈測試令,要求進一步開展鳥類,水生環境和消費者暴露相關的測試,以幫助EPA進行更詳細的風險評估。
EPA鼓勵收到相應物質測試令的企業成立聯盟,分攤測試成本和避免重複開展測試。
需要應對測試令的8個物質如下:
· 氯化溶劑:
1,1,2-三氯乙烷 (CAS No. 79-00-5)
1,2-二氯乙烷 (CAS No. 107-06-2)
1,2-二氯丙烷 (CAS No. 78-87-5)
反-1,2-二氯乙烯( CAS No. 156-60-5)
鄰二氯苯 (CAS No. 95-50-1)
對二氯苯 (CAS No. 106-46-7)
· 阻燃劑:
四溴雙酚 A (CAS No. 79-94-7)
磷酸三苯酯 (CAS No. 115-86-6)
中國應急管理部發佈《“十四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規劃方案》
2022年3月21日,中國應急管理部印發《“十四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規劃方案》,後續將加強化工、醫藥行業及危險化學品相關環節安全風險防控。
主要目標為:
到2025年,防範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體制機制法制不斷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更加嚴密,化工園區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壓實,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國化工、油氣和煙花爆竹事故總量以及化工較大事故總量明顯下降,建立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治理和預防控制體系。
到2035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健全明確並得到全面落實,重大安全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安全生產進入相對平穩階段,10萬從業人員死亡率達到或接近發達國家水準,基本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印度推遲執行六種物質的品質控制指令
2022年3月11日,印度標準局 (BIS) 發佈了一份通告 ,以推遲對六種物質的強制性品質控制指令 (QCO) 的實施。這些原定於本月實施的物質將於2022年9月11日生效。 六種物質如下:
· 4-甲基吡啶(gamma picoline)
印度標準:IS 16113:2013
· 3-甲基吡啶(beta picoline)
印度標準:IS 16112:2013
· 碳酸鉀(potassium carbonate)
印度標準:IS 7129:1992
· 三聚磷酸鈉
(sodium tripolyphosphate)
印度標準:IS 6100:1984
· 丙酮(acetone)
印度標準:IS 170:2004
· 吡啶(pyridine)
印度標準:IS 8058:2018
農 用 化 學 品
中國農業農村部決定對甲拌磷等4種高毒農藥採取淘汰措施
2022年3月17日,中國農業農村部發佈第536號公告,決定對甲拌磷、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滅線磷等4種高毒農藥採取淘汰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銷甲拌磷、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滅線磷原藥及製劑產品的農藥登記,禁止生產。已合法生產的產品在品質保證期內可以銷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銷售和使用。
歐盟延長30餘種物質的批准期限至4月底
歐盟延長阿維菌素、白僵菌菌株ATCC 74040和GHA、炔草酯、嘧菌環胺、多殺菌素、抗倒酯等29種物質的批准期限,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
具體包括:阿維菌素(Abamectin)、枯草芽孢桿菌(Bacillus subtilis)菌株QST 713、蘇雲金芽胞桿菌aizawai亞種(Bacillus thuringiensis subsp.aizawai)菌株ABTS-1857和GC-91、滅菌唑(Triticonazole)和福美鋅(ziram)等30餘種物質。
食 品
韓國發佈2022年進口食品安全管控政策
2022年3月23日,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MFDS)發佈2022年進口食品安全管控政策檔。
政策主要包括後疫情時代的食品安全管控、海外工廠檢查、HACCP證書、畜產品衛生、農殘獸殘管理體系、海關清關、食品檢驗、電子健康證明、新推出的use-by date標籤,以及海外直購食品等安全監控等。
2022年2月中國海關拒收數據:乳製品、益生菌飲料等127批次進口食品
2022年3月17日,中國海關總署公佈了2022年2月不合格食品清單,共拒絕來自27個國家/地區的進口食品127批次。
2月份不合規進口食品最多來自日本(13%,主要是零食),其次是紐西蘭(9%,主要是水產品)、韓國和中國臺灣(均占8%)。進口被拒的主要原因是:
· 貨物與證書之間的差異(24%);
· 不合格標籤 (12%);
· 超過使用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物質(10%);
· 無檢驗檢疫證(9%);
· 重金屬污染 (9%)。
印尼提出保健食品廣告草案
2022年3月11日,印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BPOM)宣佈就《傳統藥品、准藥品和保健食品廣告監管草案》徵求意見。
在印尼,只有獲得相應經銷許可的保健食品才允許在媒體上以圖片、文字或其他形式進行廣告宣傳。發行許可證持有人需要對廣告中包含的資訊負責,並確保廣告符合 BPOM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