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閱讀時間 ‧ 約 26 分鐘

中國古代制度設計中哪個制度最成功

    漢武帝的財政制度。
    到現在它們依然深刻影響中國社會。
    我們現在只要看到兩國開戰,就習慣性地通過對比戰爭雙方的綜合國力,來預判勝負。
    實際上,戰爭的成敗,取決於統治者將國家資源集中起來,轉化爲暴力的能力,不見得誰綜合國力強、紙面力量優,誰贏面就大。
    比如宋朝,論綜合國力,科技水平,怎麼都比周邊的少數民族強,但爲什麼愣是被打得找不到北呢?
    就是因爲趙宋官家失去了對國家資源的掌控,人口雖衆,物資雖豐,但財政能力低下,無法把經濟資源集中起來轉化爲軍隊的戰鬥力。
    相反的例子是漢武帝統治時期的漢朝,同樣作爲中原漢人建立的政權,漢軍四面出擊,「雖遠必誅」,北面打匈奴,南面平百越,東面搞定東甌並跨過渤海打服朝鮮,西面開通西域又幾番遠征樓蘭、車師。
    爲什麼漢武帝可以這樣連續不斷地打大仗?
    首先肯定是有足夠強的社會控制力,不然老百姓憑什麼放着好好的日子不過,替他上戰場賣命?
    其次是有足夠強大的財政,因爲打仗是個燒錢的項目,「大炮一響,黃金萬兩」,從戰前的動員準備,到戰時的物資補充和轉運,再到戰後的封賞和安置,每一步燒掉的錢,都是天文數字。
    而且漢武帝不光打仗燒錢,這位老兄還是出了名的好大喜功,大興土木、周遊巡幸、封禪泰山等面子工程,一個都沒落下,錢更是燒了無數。
    於是問題就來了:
    1)漢武帝是怎樣做到「集中力量幹大事」的?
    2)他又是如何搞錢的,以至於年年都有錢燒?
    3)他的財政制度到底是怎麼設計的,何至於到現在依然深刻影響中國社會?
    古今中外,所有的統治者都最關心兩件事:
    1)打造一個控制力強的政府,可以調動最多的資源,幹最想幹的事;
    2)建立一套可靠的財政系統,來維持這個政府的運行。
    漢武帝最想幹的大事,無疑是「雖遠必誅」——
    把匈奴徹底打服,建立萬世景仰的不朽功業!
    從周朝開始,遊牧民族就一直是中原政權的夢魘,千萬不要以爲他們所製造的麻煩僅僅是掠奪邊境,對於漢朝這樣剛剛完成大一統的王朝來說,「匈奴帝國」作爲最強的一股「境外勢力」,他們還是王朝內部分裂分子的倚仗,不管是漢初韓王·信、燕王盧綰的叛亂……還是後來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都有匈奴人的參與甚至煽動。
    因此,打爆匈奴,既有外部安全的要求,也有內部穩定的考量。
    漢朝剛建立那會兒,高祖劉邦就打過一次,結果鬧了個「白登之圍」,差點回不來。
    高祖死後,惠帝繼位,呂后掌權。
    呂后做夢都想打匈奴,不光因爲她老公被欺負過,她自己也被匈奴人欺負慘了。
    冒頓單于曾給她發過消息,語氣輕慢地說:「我想到你家玩玩,既然你單身,我也單身,咋倆湊合過得了……」
    這可真是奇恥大辱,「雖遠必誅」固然解恨,但建國之初的大漢,國力衰微,民生凋敝,皇宮甚至窮得連四匹相同顏色的馬都湊不齊,大臣也只有牛車可供代步……貿然和全勝時期的匈奴硬剛,無異於以卵擊石。
    呂后終究不是慈禧,幹不出「向列強宣戰」的蠢事,選擇了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但這股怒氣算攢下了。
    後來的文帝和景帝,延續了漢初「無爲而治」、「休養生息」的基本國策,漢朝國力暴漲:
    隨着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漢朝內部的分裂勢力也被按到了地上,可以說,漢武帝接盤大漢政權的時候,局面是前所未有的好。
    那是不是就可以打匈奴了呢?
    遠遠不夠!
    一是諸侯王們雖然搞不動分裂了,但中央卻未必能指揮得動他們。
    這些人開府建衙,在地方搞自治,雖然軍事上被削了又削,但仍然擁有獨立的行政班子和財政體系。
    漢武帝要對強大的匈奴發動國戰,就必須要集中全國的人力物力,不可避免會對諸侯國進行徵發,諸侯王們固然沒有明着拒絕詔令的膽子,但消極應付或藉機搜刮的膽子,不光有,還很大。
    所以光是軍事上讓諸侯服帖還不夠,必須要收回他們的自治權,最好是奪其國抄其家,直接將諸侯封地納入中央的控制範圍。
    二是漢初的「無爲而治」,給帝國財政留下了巨大隱患!
    漢武帝接手初期的大漢王朝,乍看上去,綜合國力很強,但其實內部問題很多,貧富分化嚴重。
    「無爲而治」是典型的「小政府、大市場」思維,非常符合自由市場經濟的社會特徵
    ,尤其是漢文帝,這位千古帝王的典範,道德聖君的楷模,把輕徭薄賦、寬厚節儉發揚到了極致,他不僅開創性地把土地稅由十五稅一減到三十稅一,甚至有十三年是直接免收土地稅的,這不能不說是仁政吧?
    仁嗎?
    看你站誰的立場,如果你是地主土豪,政府免你的地產稅,你當然覺得是仁政。
    但政府是不創造財富的,必須收稅,不然就運轉不了。
    而所有的稅,從大類上分,都是兩種:
    1)財產稅;
    2)人頭稅。
    有人說:「不對,還有商業稅!」
    商業稅比如消費稅、關稅,最終都會納入價格,由消費者承擔,歸根結底還是人頭稅。
    財產稅具有累進性,所以好處很明顯,那就是公平、公平,還是™的公平。
    又由於財產稅是富人稅(富人才有財產),所以壞處也很明顯——徵收難度大!
    一方面是在古代財產評估難、確權難。
    要徵土地稅,得先知道田地的面積多大,產出多少,主人是誰,對吧?
    但漢朝那會兒,識字的都沒幾個,又有幾個人具備丈量土地這樣的高級技能呢?要知道田地的形狀可不規則,而且還有熟地和貧地的區別,以及不同作物,不同經濟效益的區別,總之就是複雜得一匹。
    但最主要的,還是田連阡陌的大地主會對抗徵稅,他們和地方官僚同氣連枝,或隱匿財產,或阻礙中央核田,在「小政府」的狀態下,中央幾乎拿他們沒辦法。
    漢文帝之所以一再減免田賦,除了他是仁君,我更願意相信是他默認了無法徵收土地稅的現實。
    再說了,三十稅一具體要怎麼執行?你怎麼知道趙地主家今年打了多少糧食,該交多少稅?
    佔有土地不用交稅,還可以躺着收租,如果你是先富起來的人,你會不會搞土地兼併?
    肯定會嘛!
    就像現在的房子,由於沒有持有成本,誰還不想多買幾套用來收穫穩穩的幸福呢?
    更嚴重的是,漢朝的土地一開始就分配不均!
    高祖打下江山後,根據二十級軍功爵位從高到低,依次分給手下人土地和宅地,爵位最高的是列侯,原則上可以分到的宅地是105(宅),田地則是沒有限制,爵位最低的叫公士,也會有宅地1.5(宅),大約是2500平,田地1.5頃,也就是1500畝。
    高祖是不是很慷慨?分配是不是很公平?
    就因爲太慷慨了,把餅畫得太大,大到整個國家都盛不下!
    因爲整個國家都沒有那麼多地,就只能有些人分,有些人不分。
    哪些人分呢?自然是官大的人!
    哪些人不分?必然是沒有政治話語權的人!
    「嘮點歷史」在《帝國財政》這一節中,舉過這麼一個例子:
    你問爲什麼可以這麼幹?
    因爲地就歸他來分,他肯定先分給自己家和親戚家,人之常情吧?
    而且人家還是按高祖的規定辦事的,你能說什麼?你敢說什麼?
    官僚有特權,本就容易聚斂財富,還在一開局就多分田地,buff疊滿了屬於是,再加上土地的持有成本之低和「無爲而治
    ,大漢朝廷的一系列操作,就相當於支了個喇叭,鼓勵權貴們搞土地兼併。
    財產稅收不上來,公共開支、官僚薪俸以及宗室消費,就全靠人頭稅。
    人頭稅的好處是徵收方便。
    舉個例子,通過商業活動徵收的
    「間接人頭稅」
    ,由於含在商品價格中,披着買賣自由的外衣,相對於直接徵收的稅,老百姓的痛感要低得多。
    直接徵收的人頭稅也比土地稅好收得多,編戶籍、數人頭就行,普通平民也沒法像地方豪強一樣抗稅。
    但人頭稅的缺點也很明顯——因爲無差別徵收且沒有累進性,
    所以人頭稅是窮人稅,或者說是勞動稅
    ,其結果就是加劇社會不平等,打擊勞動積極性。
    漢朝的「人頭稅」名目繁多,包括口賦、更賦、徭役、兵役……有些要求出力,有些則要求出錢。
    財產稅少收,人頭稅多收的結果,就是貧富分化擴大!
    所以有理由相信,
    高、呂、文、景之後的「天下大治」是有水分的——漢朝的GDP總量固然很可觀,但大多數平民階層應該是「被平均了
    」。
    文帝時期的名臣賈誼在其著作《時變》中寫道:
    在《憂民》中寫道:
    賈誼這號人要活到現在,「公知」的帽子是逃不掉的——別人都在歌頌盛世,他倒好,非得給「文景之治」抹黑。
    啥意思呢?他前面是說,現在的國家出了問題,官僚和貴族想的不是先富帶動後富,而是大量兼併土地,這些人生活奢靡,用超出需求的財富互相攀比……社會風氣墮落到笑貧不笑娼,當官的要是不以權謀私的話,都會被人笑話……
    後面是說,漢朝建國三十年,底層百姓還是窮得叮噹響,青黃不接的時候,如果不向富人借貸,就只能餓肚子,碰到天災的話,更是要變賣家業甚至賣兒賣女。不下雨,憂心收成,下雨,又憂心天災。
    另一位治世名臣晁錯也給文帝上書說:
    晁錯的話跟賈誼差不多,但意思更直接,大意是農業勞動者生活辛苦,收益卻很少,還要承擔賦稅,而富商大賈勾結貴族和官吏,囤積居奇,投機炒作,不事生產卻獲利豐厚,生活奢華,這是食利者在侵奪勞動者的生存空間啊!
    總之,漢初經過休養生息,國家確實富了起來,但富得並不均勻,豪門貴族奢靡無度,平民百姓艱難求生,漢武帝看似拿着一手好牌,然而國力分散在權貴手中,他們自恃特權抗拒稅收,拒絕承擔國家義務。
    也就是說,漢朝國力雖強,但無法被集中起來,如果不能對豪門貴族進行有效徵發的話,僅靠平民階層的人頭稅和勞動稅,不可能有足夠的人力物力來維持對外的長期戰爭。
    要想對豪門貴族徵稅,就必須先廢掉他們的行政和財政特權,把一切權力收歸中央。
    也就是說,漢武帝的首要任務,是集權!
    集權,就要奪權。
    奪權就意味着得罪人,搞得太激進,一時間得罪的人太多,他們就可能串聯起來另立一個皇帝,所以「溫水煮青蛙」、「拉一派打一派」,是必要的政治智慧。
    如果你是漢武帝,你一看朝堂上不是宗藩外戚,就是功臣勳貴,這些人交相掌權,明面上對你三跪九叩,私下裏自恃根基深厚,把你說的話當放屁,而地方上更是一大堆六國遺脈和地頭豪強,你怎麼搞?
    韜光養晦、逐個擊破,對吧?
    漢武帝也是這麼想的,他首先下手的對象,是軍事上被打殘,但政治上仍有自治特權的諸侯王。
    諸侯王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因爲古代信息交通不便,統治者的權力觸角能夠延伸到的地方很有限,所以一開始採取的是
    「分封制」
    ,即天子控制京畿,其他的土地分封給諸侯,一家管一塊。
    這麼做的後遺症,歷史上都學過,就是諸侯會坐大,然後就誰也不服誰。
    後來秦始皇一掃六合,用郡縣代替分封,試圖把中央的控制擴展到全境。
    但事實證明他的控制並不嚴密,像張良這樣三世爲相的家族,竟然能在他眼皮底下策劃刺殺,而且事後還能逃之夭夭,項羽他們一家也在到處搞串聯……也就是說,秦國變秦朝後,推廣開來的郡縣制和保甲制,只是方案很理想化,在執行上則處處是漏洞。
    果然,秦末一亂,六國貴族紛紛復起。
    項羽打贏了滅秦之戰後,又回到了
    「分封制」——
    他自己當霸主,分封其他軍事骨幹和六國舊貴族爲諸侯。
    難道他不想搞中央集權麼?並不是,是他知道集權不了。
    一是他無法掌控更大的地方;二是舊貴族根基深厚,在地方擁有很強的統治慣性。
    劉邦作爲漢朝的開國皇帝,擁有「存亡定危,救敗繼絕」的個人威望,他吸取了秦始皇和楚霸王的教訓,步步爲營地謀劃殺功臣、削諸侯,並定下《白馬之盟》,約定
    「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
    這就厲害了,相當於重新制定了一套權力分配方案——
    最高統治權由老劉家壟斷,而地方治理權,則按「功績」進行分配。
    功績由誰評定?官爵由誰來封許?
    自然是皇帝!
    這樣一來,國家的地方統治權,就逐漸從六國舊貴族,集中到了劉姓皇族手中。
    但劉邦失算的是,同姓王跟異姓王一樣不靠譜。
    漢文帝在位時,對地方充分放任,諸侯國趁機猥瑣發育,吳王劉濞就是個典型,他的封地礦產豐富,富得流油,他甚至可以通過減免稅收來邀買民心……時間一長,吳王就飄了——都姓劉,憑啥皇帝不能是他?
    所以道理就是,諸侯只要坐大,甭管姓什麼,都會威脅中央。
    於是在漢景帝時期,爆發了著名的「七國之亂」。
    我們說,
    暴力是一切權力的基礎
    ,任何權謀機變,都不如軍事懾服直接有效——隨着漢景帝武力平定諸侯王的叛亂,漢朝中央在軍事上形成了對諸侯國的碾壓格局,這爲後來的政治改革贏得了操作空間。
    接棒的漢武帝則採取了「軟硬兼施」的兩招,
    「軟」招叫「推恩」——以前諸侯王去世後會把爵位和封地傳給嫡長子,地盤和title都不變,但現在則要均分給各個孩子,爵位必須限制在侯及以下,這樣一來,客觀上就造成了諸侯國的「分裂」和「縮小」,從而變得更容易控制。
    「硬」招,就是找藉口直接奪國——漢武帝曾以諸侯王所獻助祭的「酎金」成色不好或斤兩不足爲由,廢掉了佔當時半數之多的106位列侯(《漢書·武帝紀》)。
    至此,諸侯王問題就算落聽了,「廢分封,立郡縣」原本是秦國的制度創新,但直到漢武一朝才真正得到貫徹,自此之後,封國被郡縣代替,地方主官也不再是諸侯王的家臣,而是由中央選派的官員。
    除了諸侯,地方上還有另外兩類人,他們霸佔經濟資源,隱匿人口,逃避稅收,對抗政府徵發。
    這些人就是「門閥」和「遊俠」,用現在的話講,應該叫「鄉賢」和「黑惡團伙」。
    《漢書》形容他們是「權行州域,力折公侯」。
    他們的存在,必然是漢武帝所不能容忍的帝國效率的損失
    對待樹大根深的豪強,漢武帝採取了嚴苛的強制遷徙令,迫使他們離開根基之地,且不得族居,也就是著名的「遷茂陵令」:
    而對待流動性較大又一呼百應的「遊俠」,漢武帝就大量任用「酷吏」擔任地方官,以殘暴嚴酷的刑罰進行鎮壓。
    此外,漢武一朝還發明瞭刺史制度,相當於中央巡視組,專門用來強化對地方官員的監督和掌控,如此,
    中央便徹底實現了對地方的直接控制
    ,這可是連秦始皇都未竟的事業。
    但還不夠,漢武帝想要的,是整個帝國他一個人說了算——他還要把行政權力向皇權集中,這樣纔可以政令通達,令帝國機器如臂指使。
    從法理上講,漢朝中央政府的話事人,應該是宰相,也就是三公。
    三公之下是九卿,即各部門管事的。
    也就是說,皇帝是董事長,掌握着帝國的所有權,宰相是CEO,掌握着帝國的執政權,即主權在君,治權在相
    皇帝雖然高高在上,卻並不是政府,宰相纔是政府(易中天《漢武的帝國》)。
    理是這麼個理,但在精明強幹、雄才大略的漢武帝眼裏,宰相不是幫手,而是掣肘,他必須要削弱相權,把宰相變成皇帝詔令的執行者。
    武帝奪權的辦法,是設立「內朝」,以壓制「外廷」的三公九卿。
    具體地說,就是在皇權決策層周圍安插「自己人」,或重用內臣,或破格提拔私人顧問,單獨建立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班底。
    比如大司馬這一職位,一開始是武帝祕書處(尚書)的辦公室主任,由於親近皇帝,能隨時聽候召見,還能代擬聖旨,又信息靈通,外朝宰相根本無法抗衡。
    我們仔細觀察漢武帝的集權過程,會發現他有一條完整且清晰的邏輯脈絡:
    1、先軍事後政治
    暴力是一切權力的基礎,也是一切社會規則的元規則,只有在軍事懾服的前提下,改革者纔有從容調整權力分配的可能。
    2、先地方後中央。
    先集地方之權於中央,再集中央之權於皇帝。
    這是「拉一派打一派」和「逐個擊破」的智慧運用,也是漢武帝給後世改革家所上的實用的一課。
    現在漢武帝集地方和中央的軍事及行政大權於一身,是不是就可以孤注一擲馬踏匈奴了呢?
    還不行,他還需要設計出一套財政系統,從而把抽血泵插進帝國的每一寸肌膚,最大限度地攫取經濟資源,來餵養帝國的征伐機器。
    漢武帝一通操作之後,郡縣代替了分封,帝國官僚代替了世襲貴族,俸祿制代替了世卿世祿制。
    也就是說,皇帝掌握了中央及郡縣官員的任免權,但同時也背上了給他們發工資的義務。
    這就叫作「行政成本」,是集權所必須支付的代價。
    前文提到,武帝時期,
    土地兼併嚴重,一定程度上造成稅源枯竭
    ,再加之政府規模擴張,財政供養人員大增,而且還在持續性地對匈奴用兵,所以武帝所面臨的財政狀況其實相當困難。
    爲了解決財政問題,漢武帝不得不進行財政擴張,問題是如何擴張?
    翻譯翻譯就是,發工資、打仗,都要錢,錢從哪來?
    古代官府搞錢的手段,整體上看,可分爲兩類:
    一類是臨時性的舉措,包括但不限於勸捐、罰款,和賣官鬻爵;
    另一類是制度性的舉措,包括但不限於收稅、印鈔、以及官營企業的利潤。
    一般來說,臨時性舉措多是政府突然碰到亟需花錢的項目,比如戰爭、天災,不得已而採取的財政擴張手段。
    漢朝對匈奴的戰爭,是典型的持久戰、消耗戰,國庫掏空了,漢武帝就把原本供皇室花銷的小金庫(少府)併入了國家財政體系,也就是把私房錢補貼給了國家。
    武帝心想,他都帶頭捐款了,其他人該有樣學樣吧,於是就搞起了「勸捐」,這是一種很文明的徵收手段,不外乎就是對你宣傳「沒有國哪有家」,讓你心甘情願把錢掏出來。
    有沒有人掏呢?
    還真有,一個叫卜式的愛國商人,就把一半家產捐給了國家。
    漢武帝立刻將之立爲典型,封官恩賞,不在話下,就差評他一個「感動大漢年度人物」了。
    然而有覺悟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並不想聽你唱「聽我說謝謝你」,他花了錢,就要換回點實在東西,比如特權、爵位……
    於是漢武帝開發出了一套「武功爵」系統,明碼標價,童叟無欺,既可以曲線當官,也可以抵刑降罪,還可以轉賣,是不是覺得很有創意?
    但爵位這個東西,如果批量銷售,就爛大街了,很快就賣不動了,而且賣官鬻爵,歷來就爲文人士大夫所不齒,動不動就被史書批評爲「亂政壞法」。
    隨着漢匈漠北決戰時刻的到來,山東又突遭大水,貧民流徙,國用不足,武帝必須要想出新辦法搞到更多的錢。
    從哪裏可以搞到錢呢?
    自然是誰有錢又好欺負,就搞誰的錢!
    誰有錢?
    商人有錢!
    在漢朝,商人有錢卻沒地位,大致相當於中世紀的猶太人,十足的冤種奶牛,政府但凡缺錢,就從宗教角度找個藉口,薅這些異教徒羊毛。
    漢武帝這種霸道皇帝,自然不屑於找藉口,他直接頒佈法令,開徵財產稅,即著名的「算緡令」!
    算是貨幣單位,1算=錢120文;
    緡是串錢的繩子,一串即一貫,也就是1000錢。
    算緡令規定,商人的財產,每兩緡抽稅一算;手工業者的財產,每四緡抽稅一算。
    後來又開始收車船稅,規定除官吏、三老(掌教化的鄉賢)和戍邊騎兵外,凡有軺車的,一乘抽稅一算,商販的車翻倍;五丈以上的船抽稅一算。
    你肯定會想:「這些商人會老老實實上報資產並交稅麼?」
    當然不會,《史記·平準書》說:「富豪皆爭匿財」,所以必須要給點顏色看看。
    朝廷破解的辦法叫「告緡」,即鼓勵羣衆對呈報不實的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違規者罰放戍邊並沒收財產,告發者獲得抄沒財產的一半。
    本來漢朝就貧富分化嚴重,民間仇富風氣盛行,「奉旨舉報」的命令一下,羣衆熱情高漲,爭相告緡,中等以上的富人家庭,大部分都被告破產了,官方沒收了上億的財產和成千上萬的奴婢,查抄土地更是無數。
    但罰沒收入即使再多,也都是臨時性的,然而對匈奴的戰爭卻是持續性的消耗,所以漢武帝必須要進行財政制度的結構性改革,以找到穩定的持續性財源。
    漢武帝財政改革,大致分爲以下四類:
    1)超發貨幣
    2)鹽鐵官營
    3)酒類專賣
    4)均輸平準
    一樣樣聊。
    超發貨幣在紙幣時代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漢朝時還沒有紙幣,那時候的錢,不是金屬就是實物,沒有超量的礦產、穀物和布匹等物資,怎麼超發?
    其實超發貨幣的本質,永遠都是幣值下降
    比如以前五毛錢買一個包子,現在要兩塊五,就相當於幣值貶了80%。
    在紙幣被髮明之前,古代官府超發貨幣的辦法,不是「鑄大錢」就是「鑄小錢」。
    原理很簡單,就拿「鑄大錢」來說,假設現在市面流通的是「一銖錢」,朝廷收上來10枚一銖錢,融了,鑄成一枚「百銖錢」,官宣兌換比例爲1百銖錢=100一銖錢。
    這就相當於超發了90錢。
    「鑄小錢」也不復雜,就是收上來10枚一銖錢,融了,鑄出了20枚更小的錢,但也當一銖錢使,相當於超發了10錢。
    剛開始,老百姓還不明所以,老老實實按官府要求的比例兌換,但時間一長,大家都知道新錢不如舊錢值錢,就會抵制新錢。
    你拿着一枚百銖錢,想當100個一銖錢使,但商家不幹,人家只認可那玩意頂10個一銖錢,這就是古代的通貨膨脹,原來1個百銖錢可以買100個饅頭,現在只能買10個了。
    但是政府發行新幣和羣衆發覺新幣變毛之間,有個時間差,所以這事對缺錢的官府還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副作用也很大:
    首先,一旦有人發現10個一銖錢可以鑄成1個百銖錢,並能當100個一銖錢使時,900%的利潤會讓盜鑄者趨之若鶩,民間的投機商人就會大量回收舊幣,鑄成新幣,然後市場上就沒有舊的一銖錢了,全是名不副實的
    百銖錢,這就叫「劣
    幣驅逐良幣」。
    其次,經濟會嚴重「脫實向虛」,
    種地哪有鑄幣來錢快呀
    ,時間一長,種地的人就越來越少,國家根基便會動搖。
    再次,貨幣失去了信用,百姓啥也不信,商業活動下降,宏觀經濟遭受打擊,照樣影響政府收入。
    所以超發貨幣這種斂財行爲,確實能快速且輕易地搞到錢,但長期看,是自掘墳墓。
    基於上述邏輯,漢武帝一開始的貨幣改革是非常失敗的,完全是爲了應付戰爭帶來的財政危機而進行的斂財性質的超發。
    比如鹿皮幣,就是一種白鹿皮做的墊子,強制作價40萬錢;白金幣,是在銀裏面摻錫,也是作價奇高的「鑄大錢」行爲,以及同時期推行的更鑄三銖錢、新鑄五銖錢、赤仄五銖錢,都被玩成了「一次性」貨幣——只薅了一輪羊毛,就氾濫成災了。
    漢武帝很頭疼,如果中央政府的錢不能通行全國,那他就無法通過發行貨幣來集中經濟資源,也無法長期徵收「通脹稅」。
    事實證明,專業的事,還得由專業的人來幹。
    公元前113年,史上最著名的財政大臣(沒有之一)桑弘羊上線,他主持了新一輪的貨幣改革:
    一是鑄幣權徹底收歸中央,嚴禁民間和豪強私鑄;
    二是改進了防僞技術,使得盜鑄成本變高
    (假如造10萬假幣要花掉20萬,不就沒人願意造假了麼?)。
    自此,西漢終於實現了貨幣穩定,隨之而來的經濟穩定,不僅給國家創造了源源不斷的稅收,也爲漢武帝其他的經濟改革,奠定了基礎。
    漢武帝的改革還有哪些呢?
    首當其衝的就是「鹽鐵官營」。
    「鹽鐵官營」的歷史地位,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其在國家財政中的分量和運作方式,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土地財政」。
    因爲土地有債務創造的能力,而現代金融又有把債務變成貨幣的能力,所以土地財政更爲複雜,但實際上它就脫胎於「鹽鐵官營」。
    首先,鹽是生活必需品,鐵不光是製造兵器的原材料,也是重要的生產資料,搞農業不能不使用鐵製農具吧?
    因爲鹽鐵的需求剛性,即使漲價,老百姓的需求量也不會下降,所以一旦實現壟斷經營,其背後暴利,可想而知。
    其次,鹽鐵的生產,需要開礦山,以及特定的生產場所,所以只要控制住這些地方,就能實現壟斷。
    再次,把稅含在鹽鐵產品的售價中,屬於間接稅,百姓痛感更低,屬於「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
    暴利+管理方便+間接稅,對於缺錢的漢武帝來說,哪還有比壟斷鹽鐵更好的搞錢方式呢?
    於是公元前110年,桑弘羊將鹽鐵官營進行了制度化貫徹,自此之後,「壟斷性收入」成爲了帝國財政拼圖中最重要的一個板塊。
    基於「鹽鐵官營」的經驗,桑弘羊又在全國推行「酒類專營」和「均輸平準」。
    酒類是成癮性高的商品,需求也很剛性,武帝自然不會放過。
    「均輸」則是通過在各地設置均輸官,把諸侯國上貢給中央的各類產品,就地賣掉,或者運到外地賣掉,這種無本萬利的買賣,民營商販根本無法與之競爭。
    「平準」就相當於現在的中央收儲制度,比如豬週期,爲了穩定價格,國家會在豬肉價格低的時候,收儲凍豬肉,會在價格貴的時候,投放凍豬肉。
    以上,漢武帝爲了滿足了帝國擴張和「大政府」的財政需要,也爲了彌補漢初「不收財產稅,只收人頭稅」的財政缺陷,開創性地使用了一系列財政工具,即使在今天,我們依然能看到這些工具的影子。
    結語:
    現在回到文章開頭所提的問題——
    爲什麼漢武帝可以「集中力量幹大事」?
    我認爲核心原因並不在於其制度設計有多麼巧妙,因爲這些政策既不是漢武帝的原創,後世也不少政權「抄作業」,但都沒有取得這麼好的效果。
    漢武帝之所以能夠成功改革行政和財政,最大的因素在於他完成了個人的集權。
    集權的前提,是對軍事的絕對掌握,這也要歸功於漢景帝對諸侯國的武力征服,到漢武帝時,就可以直接任用酷吏來鎮壓地方豪強,而絲毫不用擔心遭到反叛。
    另外就是他利用軍功貴族和官僚貴族打壓並取代了世襲貴族,進行了權力的再分配,這也是經典的「拉一派打一派」的政治智慧運用。
    權力結構和經濟結構的重新洗牌,意味着社會各階層的充分流動,這是一個國家欣欣向榮的表徵,在這樣的環境中,任何一個人都能看到希望,都認爲自己只要努力表現,就有機會獲得軍功,或是被「舉賢良」,從而進入帝國中樞,分享特權。
    漢武帝的統治,顯然經歷過一段人人有希望、人人奮進的高潮階段,不然馬踏匈奴的功績和萬國來朝的偉業也實現不了。
    然而帝國的經濟資源是有限的,民力終究有被榨乾的一天。
    當帝國機器運轉失速,漢武帝再回頭一看,好傢伙,
    百姓已然不堪重負了。
    而當初用來向世襲貴族奪權的官僚,也已成長爲了新的特權階層,他們勾結商人地主,利用手中的壟斷權力,快速擴張家族財富。
    官僚,取代了當年的諸侯和豪強,成爲了新的「帝國效率的損失」。
    本篇完,下一篇爲《官僚是帝國的癌症》,敬請關注!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