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30|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碎碎念-工作新年度、新希望

    我在今年初年假後回來上班時,轉換了工作的內容,

    從一進分局以來做了3年的收件工作,調到審查組做一般申報案件審查的工作,

    從今年的2月到11月底,這期間幾乎每個月都被案子追著跑,

    每個月的應辦件數總是在最後的 一兩 天才完成,

    但最後總算完成了97年度派查的案件進度。

    雖然還有一個案件還會有後續的發展。

    但大致上,一切都還算順利啦。

    最近新的年度案件已經陸續派案,即將展開新的年度。

     

    第一年做案件審查的工作,除了有許多法令要熟悉,

    許多會計科目的查核技巧也有待磨練,

    此外各行各業的不同特性,也會有不同的查核重點。

    如何與納稅人溝通,與事務所過招

    在第一年真的有許多東西要注意、要學習的

    在案件調查、協商的過程中,

    會遇到形形色色、不同個性的人。

    大部分的案件在調查過程中,只要我們能夠找出案件的問題所在,

    通常可以很順利的結案。

    但總有一些案件的納稅人或是委任的事務所,

    會抵死不從,就是一昧的抗稅,甚至提供虛偽不實的資料。

    這樣的案件就會比較麻煩。

    事實是,案件的核定並不是我們承辦人自己說了就算,

    案件隨著金額大小,上面要蓋章的人就會越多。

    即便案件核定出去了,後續也還有一些單位會抽核,

    像是總局抽核、審計部抽核、甚至是後續通報資料等等。

    如果有什麼違法犯紀的情形是我們在審核中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話,

    也是會有責任的。

    所以有些問題如果看到了,很難視而不見的。

     

    或許最近大家的焦點都在五都選舉,亞運跆拳道爭議,

    比較沒人注意到其他的議題或新聞。

    大約在選前幾天,稅務界裡有一個案子引起不小的關注。

    有些新聞報導甚至以稅災來下標題,

    各地國稅局主要是北市國稅局總局與中區國稅局總局,

    都有人去遊行抗議、抬棺抗爭、上演行動劇等等……

    包括我們這個小小的分局,也有這個案件當事人的成員來到門口發傳單。

    訴求是稅改救台灣,要求撤銷國稅局對該團體的稅單與相關行政處分。

    在大概的看了相關的新聞報導後,我也很想知道國稅局為何在法院判決無罪後,

    仍然將該公司的欠稅案件移送執行,所以花了一點時間看了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牽扯甚廣,包括營業稅、營所稅與綜合所得稅,

    很多狀況甚至是連補帶罰,所以金額頗大。

    在司法院法學檢索資料庫中,可以查到不少該團體在各稅目的判決書。

    我想,原本稅務案件,本來有爭議時,其行政救濟本來就有一定的程序。

    交由各級法院來裁判,那已經是最後救濟的階段。

     

    當我在看完相關的法院判決書後,更加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

    對於這案子我也會有我自己的一個想法,

    我覺得這案子的狀況就是有些問題是承辦人無法視而不見的,

    而當事人又無法提出合理的解釋。

    不過我的想法並不重要啦,只是很有興趣未來會如何發展?

    所以,這些案件未來究竟會如何發展?嗯拭目以待

    希望自己未來不會遇到這樣難以收拾的案件。

    新的年度工作上一切平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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