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8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斷裂幽明—曠古赤禍之源(八)

    作者:He ChangMing

    共黨在民國 26 年(1937 年)1 月 3 日的《中央關於統一戰線區域內黨的工作的基本原則草案》中說:“應堅決用抗日救國的名義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參加一切有群眾的團體中去,爭取其中的領導……同時應該為群眾生活的改善和民主權利的實現而鬥爭。民族鬥爭與階級鬥爭的適當聯繫,是使抗日救國運動成為廣大的群眾運動的主要關鍵”。 這讓共黨在《共赴國難宣言》中所說的‘停止一切赤化運動,停止以暴動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變為廢話。“為群眾生活的改善和民主權利而鬥爭”就是共黨過去殺人放火的階級鬥爭。共黨並未停止階級鬥爭,而是以反漢奸的名義進行階級鬥爭。僅舉一例。雷震遠在《內在的敵人》一書中提到:一九四零年二月,日本在這一帶曾發動攻勢,於是又給共產黨一個屠殺反共人士的藉口。一位袁曉岩先生被控給日本軍隊做嚮導。他確實不曾做過這種事。實際上他是一個熱烈的愛國分子。他和另一位陳褸秋及陳妻與陳妻的叔父都彼活埋……他們都是老式的中國人,不喜歡共產主義,因此被殺。在這同一小村莊內,賀龍曾在三個星期裏活埋七十多人…賀龍在齊村屠殺以後,我曾親眼看到野狗嚼死屍的慘劇”。共黨的此種屠殺並非個例,雷震遠還記載了共黨在安國縣附近的幾次屠殺:“一九四零年五月、六月和七月,在博野有三百六十人被殺,在定縣有一千七百人被殺,在安平死一千二百人,在深縣死兩千人。被害的都是老百姓……因為這些地方靠近安國而為我熟知……更有多少人在別處被殺,我不知道”。民國 29 年(1940 年)11 月 1 日共黨在《中央關於建立與鞏固華中根據地的指示》中說:“要避免發生如晉西北、冀南、魯西等區域,在反頑固鬥爭中走到“無地主不頑固,無頑固不漢奸”亂打亂殺亂沒收,把地主都逼往敵區頑區,與我尖銳對立的現象”。請注意,共黨並非制止打、殺、沒收,而是避免太過火,而把地主逼往敵區。共黨在蘇維埃時期通過“打土豪”籌款,抗戰時期則是假借“打漢奸”的名義籌款。民國 27 年(1938 年)4 月 20 日毛匪、洛甫、劉少奇在致聶榮臻、彭德懷等人的《關於鞏固與擴大晉察冀根據地的指示》中說:“要注意向漢奸籌款。可組織特別的隊伍到鐵路車站及城市附近,去沒收和逮捕漢奸。我們沒有可能大批幫助你們的經費”。在此我要特別強調一點,很多人誤以為共黨在“改革開放”後停止了階級鬥爭。其實共黨並未停止階級鬥爭,猶如抗戰時,它表面宣稱停止階級鬥爭,背地裡以反漢奸之名進行階級鬥爭一樣,共黨在“改革開放”後,是以鎮壓“反華勢力”、“維護國家安全”的名義進行階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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