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14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當朝廷開始把搞笑當日常

10多年後的現在,以下是中華民國的國家通訊社,中央通訊社在2021/8/12的新聞報導

提振內需用五倍券比現金好 政院列舉4大優點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2日電)提振內需採用五倍券或直接發現金,引起各界討論;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天列舉振興五倍券4大優點,包含有使用期限和範圍、可循環使用、捲動業者加碼,及全民參與式經濟,上述優點有助於短時間內創造經濟效益。

行政院擬推振興五倍券,但各界意見不一,在野黨喊話普發現金,民進黨立委「正國會」成員今天則發表聲明,盼讓民眾不花錢直接領振興券。

對於正國會聲明,羅秉成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今年五倍券將依據去年經驗,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共109萬人,不必出錢,由政府直接匯入1000元讓民眾免費兌換五倍券,促使民眾消費,預計掀起另一波經濟參與運動,政院會注意各相關意見,也會持續與各界溝通說明。

羅秉成說,紓困是以現金發放的策略幫助最需要的人,今年紓困4.0已經發出新台幣1500多億元,逾900萬人領取,平均領取1萬6000元,且不普發讓資源集中在需要幫助的人身上,但振興則是要刺激經濟。

羅秉成列舉發放五倍券與普發現金的4項差異,第一是現金沒有期限,政府若發放現金,無法得知民眾何時使用,縱使民眾不一定儲蓄,也可能有遞延消費的情形,振興券則是有使用期限,才能短期刺激內需市場經濟。

第二,如果發放現金,民眾可能用於繳稅或繳罰款等,但如果是五倍券,民眾會拿去消費,商家拿到後也可以再消費,創造循環使用的效益。

第三,現金無法加碼,但五倍券可以捲動業者、地方政府加碼,經濟效益就會擴大。最後則是參與式經濟,羅秉成表示,民眾貢獻1000元一起振興市場,心理上也不會想浪費錢。

羅秉成說,限期使用、循環、加碼等才能在短期內刺激經濟,新加坡和香港也是為了刺激經濟發行消費券,選擇發放現金的國家則效果有限,除造成儲蓄率變高,美日也都有相關研究,發放的現金投入消費部分皆不到3成,台灣民眾儲蓄率也不低,可能有些人不會用於消費。

他表示,發現金民眾不至於反對,但相比目前規劃的五倍券,恐怕發現金沒辦法達成振興的政策目標。

至於五倍券考慮讓數位券早於紙本券上路,羅秉成則說,兩者同時發行或是數位券先行,目前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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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這篇新聞所述,行政院的政策目標是在振興經濟,非紓困。但此時,2021年8月的此時,中華民國是比較需要振興?還是比較需要紓困?套用一句推責任萬用的話:相信人民心中自有公評。所以這裡就不討論。

順著行政院以振興為目的邏輯:在振興經濟的目的下,相比現金,五倍券是否如行政院所講的那麼厲害?

依據這篇新聞,發言人的說法如下:

羅秉成:

第一是現金沒有期限,政府若發放現金,無法得知民眾何時使用,縱使民眾不一定儲蓄,也可能有遞延消費的情形,振興券則是有使用期限,才能短期刺激內需市場經濟。

第二,如果發放現金,民眾可能用於繳稅或繳罰款等,但如果是五倍券,民眾會拿去消費,商家拿到後也可以再消費,創造循環使用的效益。

第三,現金無法加碼,但五倍券可以捲動業者、地方政府加碼,經濟效益就會擴大。

最後則是參與式經濟,羅秉成表示,民眾貢獻1000元一起振興市場,心理上也不會想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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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振興券則是有使用期限,才能短期刺激內需市場經濟"。若要刺激短期消費,發劵是說的通的,因為劵有限定用途,不像現金方便萬用、也不具備貨幣價值儲存的功能,所以如果政策目的是要振興經濟,至少針對第一點,選擇發券不發現金理論上是合理的。

第二點:"商家拿到後也可以再消費,創造循環使用效益"。是的…商家拿到券後可以再拿去消費,但…商家收到民眾的現金後...是就拿去燒掉嗎?為何就不能再消費?依五倍券的規範,商家拿到券後當然可以再直接拿去消費,但也可以到金融機構兌換回現金不是嗎?況且開店做生意,假設這個月營業額100萬都收五倍券,所以行政院的意思是老闆不用換成現金,拿五倍券付房租?拿五倍券去進貨?員工薪水也付五倍券?那何不就乾脆整個行政院公務員薪水全都用五倍券付?要付給1450的工資也付1450的五倍券就好?怎麼會拿五倍券的循環使用效率來跟貨幣相比?在現金面前強調五倍券的循環使用效益?你可能不曉得,這世界上要論循環使用、要論流通性,除了空氣跟水,第三名就是貨幣了。所以要論循環使用效益,如果五倍券打得過現金,那同花一定打得過full house!

第三點: "現金無法加碼,但五倍券可以捲動業者、地方政府加碼,經濟效益就會擴大" 。現金無法加碼?這是那來的想法?百貨公司週年慶,星巴克買一送一,二人同行一人免費、飲料第二件八折,這些不就是店家平時一直在推出的現金加碼?反到是商家若把加碼活動跟五倍劵綁一起,一般消費者劵用完就不能再參加活動,透過活動刺激消費的效益不就沒了嗎;但是買一送一,你有錢、想消費,去ATM領個錢就可以一直來,卡可以一直刷,活動可以一直持續。而且商家的加碼能力根本不需要政府插手,一年當中光情人節就三個、購物節好幾個、百貨聯名卡、然後統一獅封王也來一下,商家做活動都已經做成精了,現金無法加碼這個說法……那因為活動改名叫鮭魚的怎麼辦?

第四點:"最後則是參與式經濟,羅秉成表示,民眾貢獻1000元一起振興市場,心理上也不會想浪費錢"。這……就先不討論這裡講的參與式經濟又在唬扯什麼,又不是名詞唬爛大賽,因為後面有更鬼址的。你要大家花1000塊買券的目的竟然是希望民眾不要浪費錢?但,你知道越浪費錢越能刺激消費嗎?所以政府到底是要不要民眾浪費錢?要不要振興經濟?前面說不希望民眾存起來才不發現金,這裡又說不希望民眾浪費錢?行政院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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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的說法,除了第一點合理外,其餘各點,令人好奇現在在國家行政院內到底是什麼素質跟背景的人才在掌權?代表行政院立場的行政院發言人,所講的這些東西是如何產生出來的?這不禁讓我想到倩女幽魂第二集,一臉正氣的左千戶殺到慈航大殿後,發現護國法師慈航普渡其實是隻蜈蚣精,牠把朝廷文武百官的血和肉都給吃了,每天出現在廟堂之上的只是這些文武百官的皮囊而已。所以,中華民國文武百官的血和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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