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完《環保一年不會死》,對於其中提到的「利他v.s利己」的討論,覺得有些思考。
書中提到,如果陷入「利他」還是「利己」的對立討論中的話,那環保的意義一定會失焦。這個時代很強調要「愛自己」,但也不知怎麼的,至少在環保的議題上,好像環保=利他=不愛自己,愛自己的意思應該就是 : 想吃就吃、想吹冷氣就吹冷氣...嗎 ?
愛別人之前應該先照顧好自己,所以同理可證,要我們關注生態議題前,我應該先好好享受文明、科技才對啊~
我本對如此的態度,包括自己的展現覺得厭惡與內疚,但這本書的作者卻點出了癥結 : 如果如此真的快樂,那倒也沒關係,但...我們真的愛自己了、先照顧自己了,我們快樂嗎 ? (通常得到的回應會是:妳還不夠愛自已,要再買...)
或許有些事情,不如我們想得如此分歧,在看似限制自己的行為中,會不會有可能存在滿足我們內在始終不安、害怕,需要依靠更多的消費、工作、交友、錢財、揮霍來嘗試滿足,卻總是想要更多的空虛 ?
會不會愛自己跟愛他人(包括環境),利己跟利他不一定有我們認為涇渭分明的界線。在華德福的書中曾看過這一句話:如果你往內心深入探索,你會發現世界;如果妳往外在深入踏尋,妳會發現自己!
想嘗試個練習,我也想嘗試質行一些環保的嘗試,或許也可以先從「不製造垃圾」的階段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