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十年前,我加入Facebook,這很新奇,
你可以在網站上發佈貼文、用大頭照、調感情狀況、修改各式各樣的個人資料,
可以讓人更容易接觸你、了解你,
那時候開心農場、水族箱盛行,
越來越多的交友網頁遊戲在Facebook上出現。
過了一年,基本上只要是有電腦的年輕人都開始使用了,
再過幾年,連你爸媽,你朋友的爸媽,甚至你爸媽的爸媽都有使用Facebook,
這樣的擴散規模是以前無法想像的,
再看看現代,每個人的標配都得有個人網頁,
從最初的網頁聊天室、尋夢園、無名小站、噗浪、推特直至現在的Facebook。
這就是時代的變遷,
那麼今天,我就來和你說說Facebook當初成立的過程,
後來翻拍成《社群網戰》的這部電影。
我知道有些真人真事為了增加可看度,有些橋段會捏造,
但我今天以電影觀賞的角度來說這部電影,
其實我相信大部分的事件都不會有太大的出入。
如果是真的,我們也無從考證。
就算是假的,我們也信以為真。
也印證了電影裡說過的一句話:「創世神話都需要魔鬼。」
-
「偉大的創意初衷都很簡單。」
其實在Facebook當初成立時的想法很單純,
就是哈佛學生想要把妹而已。
進而找到對頻的人,馬克祖克伯(創辦人)被卡梅隆兄弟倆找上,
他們提出希望能架設一個專屬於哈佛人的網站,
這就是最初Facebook創立的目的。
很難想像對吧?他們其實沒有什麼偉大宏觀的抱負,
就只是單純想把妹而已,結果卻變成了世上最大的社群網站。
「天才與瘋子僅一步之遙。」
在電影中,馬克與人對話時總是有許多跳躍式的說法,
他可以突然和你談一件事情後丟個問題,
然後再反過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後,再來應答他剛剛提出的問題,
造成他只有一位朋友,其他人通常不能接受和他這樣的人交談。
其實我們身邊也有不少跳躍式思維的人,
但我們一般把他當成怪人、瘋子,
這社會是很看結果的,假如你做了什麼偉大的事情,
你才是天才,如果沒有,那你就是怪胎。
「創意沒有盡頭。」
Facebook是個很好的創意嗎?我想肯定是,
它打破了所有人對於交友只能在公眾場合的觀點,
即便是你身在不同國家,只要有台電腦、有網路、帳號密碼,
你就能跟世界各地的人交流。
創意可以推動世界前行,也永遠不會有結束的那天。
為什麼我這麼說?你看看GMOD(蓋瑞模組)、Minecraft、Dota,
它們讓玩家可以自由去創造不同的樣子、外觀,
讓你可以去打造自己想要的遊戲模式,
也是為什麼後來我們會有Half-Life、LoL、或更多沙盒遊戲,
這些都是創意的延伸。
馬克曾在電影裡說:「我們不知道這東西(Facebook)有什麼能耐、也永遠不會結束。」
「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敵人。」
整部片用倒敘法的方式進行,
不斷環繞著馬克因為竊取他人想法,背叛朋友,最後吃上官司,撕破臉,
到最後成立了Facebook的辦公室,其實馬克的想法很單純,
什麼對Facebook好,他就去做,
什麼會危害Facebook,他就剷除。
到最後,馬克連自己最好的朋友都背叛了,只因為他凍結Facebook的公司帳戶,
他選擇了站在與自己有相同想法的西恩帕克這邊,
但西恩的行為舉止卻又危害Facebook的名譽,
於是馬克也果斷將西恩驅逐了。
沒有誰對誰錯,只有絕對的利益,
這就是世界運行的法則之一,
美好故事只存於童話。
-
說實在的,這部片我沒有太多地方可以闡述或解說的,
因為這就只是一部翻拍的紀錄片。
我不知道電影是否有刻意美化過程,
但這電影給我的感受就是-
馬克祖克伯終究只是單純的凡人,他也有凡人的需求,想要有人關注、也想有人認可,
在電影結尾時,他對著前女友按送出邀請,然後不斷的重新整理、一直按一直按,
只是希望有個令他滿意的答案,
或許他做了這些事情,除了滿足自己外,
更多的是希望能得到他前女友的原諒,
原諒他當初犯下的過錯。
很抱歉這次的觀點並不是那麼的詳細且實用,
我只是單純想看看這部片而已,
在我看了第二次時,我依舊問自己:「我真的要寫嗎?這部片有什麼好寫的嗎?」
但我還是寫了,因為我希望能夠獲得更多不同的觀點,
謝謝你的觀看,有不同的看法的話可以留言讓我知道。
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