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2|閱讀時間 ‧ 約 13 分鐘

永恆生命的注意事項(馬可福音10:17-31)

一、什麼是永恆生命?

今天的經文講述了一位財主跪在耶穌面前尋求「永恆的生命」。

這個詞在基督教文化中常被提及,像是台灣早期電線桿上貼有的「信耶穌得永生」的標語。

儘管這個詞頻繁出現,我們卻很少深入思考它的真正含義。

「永恆的生命」可以分為「來世的」和「今世的」兩部分。

「來世的」是指死後進入天國,在那裡享有永恆的生命;這種理解較為普遍,因為它涉及死後的世界。

「今世的」則是指在地上追求一種不受時間限制、長生不老的生命。

簡而言之,永恆的生命指的是一種超越時間限制的存在。

永恆的時間與我們日常所感知的時間不同。它無法用年、月、日來測量。

台灣神學家宋泉盛《生死大事》中提到:

「永恆只能用不尋常的方式來表達,換句話說,只有藉著寓言故事我們才能領略永恆。」(《生死大事》,宋泉盛,林明貞譯,台南:教會公報,2007,p137)

他舉了一個印度的寓言故事來說明這一點(我將故事改編,使其連結永恆的意義)


有一名苦行僧一心修行,終於感動了神明,神明顯現出來,答應滿足他一個願望。

苦行僧說:「我想看見永恆的力量。」

神明點頭答應,於是帶著他走在炎熱的沙漠中。

走了一段路,神明感到口渴,便對苦行僧說:「前方一公里處有個小村莊,你去幫我取些水來解渴。」

苦行僧立刻向村莊跑去,來到一戶人家,敲門後,門開了,迎接他的是一位美麗的女子。

苦行僧被她的美貌吸引,忘記了來此的目的。他被邀請進入屋內,女子的父母熱情款待他,他於是留下來住下了。

歲月流逝,苦行僧與那位女子結婚,並過著幸福的婚姻生活。

十二年後,他們有了三個孩子,苦行僧也繼承了岳父的農場,生活雖然艱辛,但他感到滿足。

然而,在第十二年的某一天,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引發了洪水,洪水肆虐了整個村莊,房屋和農田都被沖毀。

苦行僧奮力保護著家人,他一手抱著妻子,另一手牽著兩個孩子,肩膀上還扛著最小的孩子,在水中掙扎前行。

但洪水來勢洶洶,最終將他們一家沖散。

苦行僧失去意識,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被沖到了沙漠中的一塊岩石上。

他回想起自己失去了家園和家人,痛苦不已,放聲大哭。

就在此時,他聽到了一個熟悉的聲音:「孩子,我的水呢?我等了半個小時以上。」

苦行僧驚訝地轉過頭,只見神明依然站在那片閃閃發光的沙漠中,仿佛時間從未流逝。

神明微笑著問道:「現在你明白什麼是永恆的力量了嗎?」


這個故事反映了我們的現實生活。

我們常常被家庭、經濟、工作等問題所困,忘記了生命的真正目的。

我們似乎無法超越時間的限制,大部分時間像行屍走肉般度過,活在虛無中。

因此,什麼是永恆的生命?

永恆的生命不僅僅是追求來世的天堂,我們還應在今世中尋找它。

宋泉盛牧師認為:

「永恆是製造意義的力量。永恆讓我們超越時間的觀點去檢視事情、聆聽事情、經驗事情、了解事情。」(《生死大事》,宋泉盛,林明貞譯,台南:教會公報,2007,p155)

我們之所以感到被時間追著跑,是因為我們從未用永恆的角度來看待時間。

如果我們以永恆的視角來看待生活、工作和家庭,我們會發現永恆就在此刻,體現在我們如何賦予當下的意義。

例如,對一位癌症末期的病患來說,僅剩的一個月與家人共度的時光,可能就如同永恆一樣珍貴。

因此,永恆的生命不僅僅存在於來世,而是在我們當下如何創造意義。



二、為何想追求永恆生命?

當財主跪在耶穌面前,問道:

17良善的老師,我該做什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耶穌問他:「18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呢?除了上帝一位以外,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10:17-18,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那麼,為什麼這位財主渴望永恆的生命呢?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種假設:

  • 他可能希望在地上長生不老,以便繼續享受他擁有的財富。
  • 他可能渴望在來世擁有永恆的生命,希望在天堂過上舒適的日子。
  • 他也可能如同求道者一樣,試圖理解生命的意義。

無論是哪一種假設,其背後的核心問題都是人類對時間有限性、身體衰老以及死亡的焦慮。

當我們意識到生命有限、身體開始衰退,死亡的不安感隨之而來,自然而然地,我們會尋求更高的價值,以減輕這種焦慮。

因此,無論是財主、窮人或普通平民,當面對死亡的焦慮時,永恆的生命成為了一種普遍的渴求。

這引導我們思考一個更深的問題:

「活到現在,我真正追求的是什麼?永恆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



三、如何追求永恆生命?

或許我們不願意深入思考這個問題,因為它可能會增加我們的焦慮,看似對我們的生活沒有幫助。

但即使如此,仍然值得繼續探討,因為未來可能會對我們有所啟發。

如果我們願意思考「如何追求永恆的生命?」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耶穌在經文中的教導開始。

馬可福音10:19-22中,耶穌對一位財主說:

「19你一定曉得這些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竊;不可作假證;不可欺詐;要孝敬父母。』20那個人回答:「老師,這一切誡命我從小就都遵守了。」21耶穌定睛看他,心裡很喜愛他,就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22那個人一聽見這話,臉色變了,就垂頭喪氣地走了,因為他非常富有。(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由此可見,追求永恆的生命包含了兩個要素:1. 守誡命。2. 跟從耶穌。

對這位財主來說,遵守誡命並不是問題,就像許多基督徒一樣,我們參加主日禮拜、服務社會、奉獻金錢、不偷、不搶、不欺詐、孝敬父母,這些都做得很好,我們可能認為自己已經是一個稱職的基督徒。

然而,耶穌提醒我們,遵守誡命並不等同於跟從耶穌。這兩者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在馬可福音8:34-35中,耶穌更清楚地說明了何謂跟從祂:

「34如果有人要跟從我,就得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35因為那想救自己生命的,反要喪失生命;那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反要得到生命。」(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我曾在今年7月21日的講道中提及這段經文,題為「執著、試探及奴隸」,可在網上搜尋以獲得更詳細的解釋。)

跟從耶穌首先要「捨棄自己」,然後「背起十字架」。這意味著:

  • 捨棄自己:放下自己的執著,把自己倒空。
  • 背起十字架:背起世界的誘惑、死亡的空虛,並勇敢面對它們。

經文中的財主無法捨棄對錢財的執著,因此無法賣掉所有的產業並捐給窮人。

他也無法背起十字架,因為他依賴金錢帶來的安全感,而害怕面對失去這些的空虛。

因此,不是我們找不到永恆的生命,而是我們不願意捨棄自身的執著,也不願意背起十字架去面對死亡的空虛。

如有一句話所說:「未知死,焉知生。」如果我們不願意直面死亡,就無法真正理解生命的價值。

跟從耶穌並不意味著真的去死或把所有財產捐出去,而是一種信念的轉變。

我們需要放下對生命的執著,勇敢面對死亡,從而找到永恆的生命。

因此,我們可以試著問自己:

「我是如何尋找永恆的生命的?信耶穌以來,我是否真的在跟從耶穌,還是僅僅在遵守基督教的誡命?」



四、誰能追求永恆的生命?

我們可能會覺得跟從耶穌是一件嚴格而困難的事,這不僅是我們的疑惑,也是門徒們當時的疑惑。

馬可福音10:23-26中,當財主垂頭喪氣地走了,

23耶穌環視著門徒,對他們說:「有錢人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是多麼難哪!」24門徒們對他這話感到驚奇;但是耶穌又說:「孩子們哪,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是多麼難哪!25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26這時後,門徒更為驚訝,彼此對問:「這樣說來,有誰能得救呢?」(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耶穌使用「駱駝穿過針眼」這個比喻來形容有錢人進入上帝國的困難。

有些人解釋說,耶路撒冷的城牆上有一個「針眼門」,駱駝若背負過多的貨物,就無法通過這個狹小的門。

因此,這個比喻被理解為有錢人需要卸下所有財產,才能進入天國。

然而,這種解釋存在問題,因為根據一些文獻記載,耶穌時代的耶路撒冷並沒有「針眼門」,這個門直到第九世紀才出現。

因此,從修辭學的角度來看,「駱駝穿過針眼」應該是一種誇張的說法,用來強調有錢人進入天國的難度,而不需要糾結於是否真的存在「針眼門」。

當耶穌說「有錢人成為上帝國子民多麽難」,重點不在駱駝身上,而是門徒兩次感到驚奇與驚訝。

耶穌的話之所以令門徒驚訝,是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有錢人擁有財富、閒暇和學識,理應比一般人或窮人更容易進入上帝的國度。

如果連有錢人都無法進入,那麼普通人又該如何得救呢?因此,他們驚訝地互相詢問:「這樣說來,有誰能得救呢?」

我們也可能像門徒一樣感到困惑:追求永恆的生命是否真的這麼困難?是否只有那些擁有高學歷、財富和閒暇的人才能有時間和資源來追求永恆的生命?那我們又該如何得救呢?

耶穌的回答解答了門徒的疑惑,也解答了我們的疑惑。他說:

27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馬可福音10:27,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耶穌的這句話點出了關鍵:靠人的力量追求確實很難,但在上帝的眼中,只要我們有願意跟從的心志,凡事皆有可能。

這一點與馬可福音10:14中的教導一致,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上帝國的子民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小孩子在耶穌時代被視為弱勢群體,與有錢人的身份形成強烈對比。

然而,耶穌顛覆了世俗的價值觀,認為有錢人進入天國困難,但天國的子民卻像小孩子一樣。

因此,無論我們的身份如何,都無法僅靠自己的力量跟從耶穌。我們需要依賴上帝的能力,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並獲得永恆的生命。

因此,我們可以試著問自己:

「自從我開始追求基督信仰,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尋找永恆生命,還是依靠上帝的能力?」



五、追求永恆生命的注意事項

或許,我們可能時常依靠自己的能力,而非倚靠上帝的能力。

然而,當耶穌說「在上帝,事事都能」之後,彼得馬上回應說:

28你看,我們已經撇下一切來跟從你了。」(馬可福音10:28,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彼得似乎有些得意,想表明他們已經撇下一切來跟隨耶穌,不像那位有錢人。

但耶穌的回覆才是真正值得深思的。他說:

29是的,我實在告訴你們,凡是為我或為福音撇下了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的,30必定在今世收穫更多。他將得到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或田地,並且要遭受迫害;而在來世,他將得到永恆的生命。」(馬可福音10:29-30,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這裡的「撇下」並非要我們拋家棄子及所有財產,而是指我們必須重新排列優先順序。

如果我們把房屋、錢財、人際關係視為第一優先,那麼福音傳達的永恆生命,就可能會被這些事物所取代。

就像我們上週提到的,很多時候我們容易將「信仰歸信仰、經濟歸經濟」分割開來,沒有用信仰的原則來思考經濟的價值,這樣的做法其實更像是追隨瑪門,而非耶穌。

若信仰無法成為生命的首位,再多的財富和人際關係也無法幫助我們找到真正的永恆生命。

相反地,當信仰成為生命的首位時,我們在今世可能會收穫更多,這「百倍」的祝福不一定指物質上的豐富,可能是心靈層面的滿足,或者是今世中的永恆生命。

然而,經文不能只看一半,我們不能只強調百倍的祝福而忽略了「要遭受迫害」這個現實。

信耶穌、跟從耶穌是一個極大的祝福,但也意味著我們會經歷許多挑戰與苦難,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事實。因此,經文特別指出「在來世,他將得到永恆的生命。」

耶穌最後一句話是對彼得的關鍵回應:

31可是,許多在先的,將要居後;居後的,將要在先。」(馬可福音10章31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這句話提醒我們,追求永恆生命時要保持謙卑。

有時候我們自以為已經得到了永恆生命的答案,但其實可能還在尋求的過程中。

追求永恆生命的答案就像一個圓圈,一直不斷循環著。

因此,在先的可能會居後,而居後的反而可能居先。

這段話警戒彼得,不要自以為已經撇下一切跟隨耶穌,因為他所想的可能不是上帝的想法,而是人的想法。(馬可福音8:33)

同樣地,這句話也提醒我們基督徒,不要自以為高人一等,而是要謙卑地追求永恆的生命。

法國牧師夏爾·瓦格納(Charles Wagner)曾說:

「如果一種信仰讓你認為自己優於他人……無論你自稱跟隨的是佛陀、摩西、穆罕默德或者基督,你的信仰都是不可取的。」(《簡單,也是一種哲學》,夏爾·瓦格納,謝孟璇譯,台北:八旗、遠足文化,2017,p49-50)

因此,信仰本身並不讓我們優越,真正重要的是「實實在在地跟隨耶穌」,這樣才能體驗到永恆的生命。

希望我們在追求永恆生命的道路上,能夠彼此勉勵,謙卑地倚靠上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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