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是基督教一個重要的節期。復活節是紀念耶穌死而復活的節期,祂的死與復活成為人類救贖與恩典的象徵。
不過,我們很少深入思考:為何耶穌的死而復活成為人類的救贖?或許基督徒有一致的簡化答案:因為人有罪,透過耶穌基督的救恩,人不再有罪。如果繼續深入思考:為何人有罪?罪從哪來?為何信耶穌就不再有罪?
信仰是一個大哉問,需要用心思考問題的本質,才能深化我們的信仰內涵。因此,羅馬書6章1~11節讓我們一起思考耶穌的死與復活的意義。
羅馬書6章9節說:「因為我們知道,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他不再死;死也不能再控制他。」
耶穌死而復活的意義,第一:「死不能控制他」。
人類夢想越過死亡,嘗試尋找長命百歲之道,希望透過醫療或再生醫療的方式,讓人的壽命延長。但生命再如何延長,一場意外、年紀到了、零件壞了,都逃不過死亡的命運。因此,經文強調耶穌不再死、死也不能控制祂,代表祂有勝過死亡的能力。
如同基督教說的「信耶穌得永生」,只要信耶穌之後不再有死亡,靠著耶穌得著永恆的生命。
羅馬書6章10節說:「他的死,是跟罪決絕,一舉而竟全功;他現在活著,是為上帝而活。」
耶穌死而復活的意義,第二:「跟罪決絕」。
「決絕」指斷絕、「一舉而竟全功」指一次的行動就完成目標,整體意思指耶穌透過一次的死就能跟罪斷絕。但人類的壞習慣或罪性其實很難改,尤其年齡愈大愈難改變。因此,經文強調耶穌與罪決絕,代表祂沒有罪或能勝過罪。
如同基督教說的「因信稱義」,只要相信就被認定為義人,因為耶穌的救贖取代人類的罪。
「死不能控制他」、「跟罪決絕」這兩點,代表耶穌能勝過死亡與罪的權勢。不過,耶穌勝過死亡與罪跟我們有何關係?為何需要耶穌的救恩?
加爾文認為上帝在人的內心放了一粒宗教的種子,因此人很自然會尋找信仰的倚靠。我認為這粒宗教的種子,其實就是人類察覺或意識到「死亡」這件事。
我為何會死?死後的世界如何?死後我還活著嗎?我還有意識嗎?為什麼人類的生命有限,一定要死嗎?難道沒辦法不死嗎?
當人類意識到死亡這件事,才知道生命的「有限性」。因爲知道人類生命有限,因此開始焦慮,盼望找到不再死亡的方法。
例如秦始皇尋找長生不老的藥材,或現代醫療想辦法延長人類的壽命。但無論壽命如何延長,仍不敵死亡降臨的「恐懼」與害怕。
人不是害怕死亡,而是害怕死亡的過程。
死是一瞬間的事情,不知何時會死才是恐懼的原因。在這樣恐懼與不安下,開始發展「罪」的觀念。人為何會死?因為人有罪性。
基督教的罪,是因著亞當與夏娃得罪上帝,死亡就臨到眾人的身上。道教或佛教的罪,是因著前世今生、因果論的罪,導致前世種的因、今生受的果。
或者發展鬼神之說,有冤親債主要普渡(請好弟兄吃飯,不要搗亂人間)或超度(念經做功德往生極樂)。
因此,從死亡的意識察覺人的有限性,從人的有限性造成內心的恐懼,從恐懼中思考罪的觀念,從罪的觀念中尋找解脫之法,就發展「宗教」的概念。
因著篇幅的限制,這是一個極簡化的論證(死亡→有限→恐懼→罪觀→宗教),可能有些論證上的謬誤。但我想強調的是,宗教的發展多少與人類對死亡與罪的恐懼有關聯。
佛教或道教要求信徒修道成仙、修身成佛,不再受輪迴、前世今生之苦,成仙成佛不再有死亡與罪的束縛。基督教則是靠著耶穌成聖,不再被死亡與罪的權勢束縛。因此,宗教讓大家學習面對死亡與罪的議題。
基督教發展脫離死亡與罪的禮儀:洗禮。洗禮不只是儀式,更是與耶穌合一的象徵。
如羅馬書6章3節說的:「你們一定知道,我們受洗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也就是受洗跟他同死。」
與耶穌合一並不是成為耶穌或修煉成神,而是表徵與耶穌同死同活的意思。
與耶穌同死不是真的死去,而是羅馬書6章6節說的:「我們知道,我們的舊我已經跟基督同釘十字架,為的是要摧毀罪性的自我,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舊我」指的是過去的我、「罪性的我」指的是活在罪中的我、「罪的奴隸」指的是被罪控制的我。因此,與耶穌同死指的是離開罪的權勢,如羅馬書6章7節說的:「因為人死了就脫離罪的權勢。」
「罪」通常指「沒有按照上帝的心意生活」。因此,與耶穌同死就是離開的罪的權勢,離開過去的我、活在罪中的我、被罪控制的我,然後活出上帝心意的生活。
活出上帝的心意,就是與耶穌一同復活,如羅馬書6章4節說的:「正如天父以他榮耀的大能使基督從死裡復活,我們同樣也要過著新的生活。」
因此,洗禮象徵與耶穌同死同活,然後過著新的生活。新的生活不是不會死亡,也不是完全沒有罪。
新的生活是指我們能察覺或意識到「死亡」與「罪」的限制,然後願意跟隨上帝心意來生活。
台灣文化不愛談論死亡議題,特別是主持告別禮拜,當講道引用「死亡」兩個字較多的時候,總會有人內心不平安。
基督徒在看待死亡,應該如同神學家宋泉盛牧師說的:
「死亡可以是最大的醫治,它可以是最奧秘的慶典。死亡終止舊的生命,而使新的生命得以開始。死亡終結舊的關係,讓新的關係可以進行。死亡為舊的時代劃上句號,讓新的時代能夠啟動。如果這是死亡做的事情,我們不應該慶祝嗎?」(《生死大事》,宋泉盛,林明貞譯,台南:教會公報,2007,p195)
我以為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是「慶典」,但發現基督徒與未信者一樣,還是無法逃離「死亡的恐懼」。雖然洗禮,理當與耶穌同死同復活,離開死亡與罪的權勢,但多少還是活在死亡與罪的恐懼中。
有可能洗禮成為一種外在禮儀,並沒有讓基督耶穌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因此,洗禮後的我們仍無法活出新的生活(或復活的生命)。
我試著列出四種不同心態的基督徒:
第一,濫用恩典,不想改變的基督徒。如羅馬書6章1節說的:「我們該繼續生活在罪裡,好讓上帝的恩典顯得更豐富嗎?」有的基督徒有這種心態,認為罪愈多,恩典就愈多。
第二,想改變,但不知從何改變的基督徒。往往缺乏方向或無法下定決心跟隨的基督徒。
第三,被生活追著跑,沒時間改變的基督徒。沒時間是現代基督徒最大的挑戰。
第四,盡力學習,靠著耶穌一步一步改變的基督徒。
我們是屬於哪一種心態的基督徒呢?
羅馬書6章11節說:「從罪這方面來說,你們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但是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你們是為上帝而活。」
今天的題目也是經文的關鍵句子:「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基督徒是上帝呼召的一群人,是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為上帝而活的人。
只是,我們被生活瑣事消磨殆盡,忘了最初受呼召的感動;或被生活習慣拖著走,忘了聚集在教會的使命。
因此,經文說「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是提醒我們的心思意念、行為、生活都要活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
當我們遇到難處或問題時,試著停下腳步思考:耶穌會怎麼做?耶穌希望我怎麼做?我有為上帝而活嗎?我有活出上帝的心意嗎?
畢德生牧師說:
「教會的存在,讓信徒得以操練復活的大能。」(《復活的操練》,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屈貝琴、黃淑惠譯,台北:校園,2012,p162)
盼望,在復活節的這天,我們不單只是慶祝教會節期。更重要的,是我們願意與耶穌合而為一,與耶穌同死同復活,再一次操練復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