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書寫的第24篇】
我們想像中戀愛的樣子是什麼呢?
是找到相同頻率、價值觀和符合理想型的另一半,一切都很順利完美
還是在戀愛中不斷磨合、互相為對方適度地改變自己,過程不順利但每次越過都更加甜蜜
最近看了一本書【拆掉思維裡的牆】,古典大師寫的,據說是心理界的愛國者飛彈,每看一個段落,我自己的思維之牆就被狠狠炸破一處,看完之後我感覺我就像一個躲在牆後又全裸的人,牆壁沒了之後那樣的赤裸但好像又有點自在,其中裡面中有一段主要在講關於愛的三個誤會:
「別把依賴當成愛」、「把愛自己當成了是愛別人」、「把喜歡當作了愛」;這讓我想到最近我也在生活中遇到了感情的飛彈危機,應該可以用這三個主題來套入我的現況
愛情中的兩人互相依偎的樣子真的很甜蜜,但在現實生活中一定會有獨自做事的時候,書中說道有些人會認為兩人黏在一起是愛的象徵,如果其中一人在外面玩得很開心,但卻不是跟另一半一起,這時候有些另一半就會覺得難道沒有自己的陪伴,對方也能過得很開心?
換作是我,我會覺得不管多愛對方,都應該為彼此留下一個獨處的空間,就算在一起之後,你的興趣不用為了我而捨棄,反而這樣就可以跟另一半分享彼此的生活,更有樂趣~
有些時候,我們在愛情中會為對方著想,幫對方做決定,因為這是我愛你的展現,如果對方不買帳,就會認為對方是不是不愛自己,然後陷入了一定要別人說愛自己,才會心滿意足的戀情。
我覺得放在我的生活,我不太刻意會去要求對方說愛我,我更喜歡留意對方貼心的舉動,比如說我女友就很喜歡幫我擠粉刺,近看她認真的表情雖然很好笑但也很有愛,雖然說都在很奇怪的場合(逛街到一半、等外帶的時候🙂);但老實說我其實很常會用自己的想法來為另一半做決定,會認為是為她好、愛她的表現,但到後來才發現不是我想的樣子,而且因為這樣多了更多誤會,其實最好的就是隨口問問對方,知道對方的想法遠比猜測的煎熬還要來得舒服~
作者說道:「喜歡是指行為的,而愛是指向個人的。」,不應該把喜歡當作是愛一個人的樣子,假如說你不喜歡一個人抽菸,但你跟他還是可以當很好的朋友,情侶也是,縱使有很多兩個人不同喜好的地方,但也可以同時愛對方,不要太極端我覺得都可以啦~
我跟女友其實有很多不一樣的喜好,我喜歡運動,但她平常除了踩飛輪不會主動運動;我喜歡聽中文饒舌歌,但她走鬆弛英文歌路線,一開始我們會覺得這樣好不同,會不會各自作各自喜歡的,好像聽說有一個例子是一對情侶在房間各自帶耳機聽歌,但後來交往了一年多後,我們開始試著做對方喜歡的事,她陪我打球,我開始聽英文歌,沒想到其實有些歌很好聽,像是泰勒斯的﹝I Can Fix Him﹞。
對以前的我來說,我很喜歡把愛情放在秤子上,可能因為我是天秤座(嗎?,覺得我付出了多少,對方就應該付出多少,所以很常把愛自己當作是愛別人,想要得到回饋再決定我的行動;現在的我不太會為了有沒有同等的付出而覺得不公平,我想愛情就是你心甘情願地去做,因為你愛她,這就是最好的行動理由,就沒空再想這些雜事。
或許對於新世代的年輕人,愛情可能已經夾雜了很多層面的喜好,又或者隨著這物價通膨的社會,麵包會不會是大部分人的考量呢,不管怎樣,我想愛情最初的那股悸動,就是單純感受兩人相處的那種快樂,就是我看待愛情的樣子~
我是游子,立志要當個帶給大家歡笑和在生活中探索樂趣的人,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