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是一個從日本傳來的造句,我一直覺得這種說法很詭異。
在這句話沒有流行以前,我們都是很自然的無所求的在一起,然後有一方想結婚了,提出要求了,那就結婚吧!
那句話的問題是,在沒有濃情蜜意之前,就要先將對方秤斤論兩,合著就是一場買賣。當然,婚姻的本質有一點像買賣,但是至少我們還幫它披上一層美麗的外衣!
另外,是不是沒有跟他人有前提的同時,我可以跟其他異性也有親蜜的往來?那好像沒有違反契約吧!
我們是個多元的社會,是個很包容外來文化的地區,但是每個人都只能一元化的活著,重點是我們真的了解外來文化嗎?
有個朋友在美國讀書時,莫名其妙的娶了一位美國同學,因為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他發生了一些事,而他太太的家庭是屬於那種特別守貞的教派,所以他真的是被鎗逼著結婚的,好萊塢的電影不全部代表美國的生活方式。幸好他們婚後很幸福,否則不是很悲慘?
從小到大的生活,養成了我的道德是非觀,我可以容忍別人不一樣的想法,但是並不代表我一定要接受。有段時間,台灣的佛教徒流行一種說法,紙錢的由來是因為發明紙的那個人,由於生意不好,所以裝死,然後兒子就燒紙錢,而他就復活了。我就是聽著,沒有必要去跟他們說,發明紙的蔡倫是個太監,不可能生出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