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bot.學習.人」是在農業部公告期間過了,才看到這個草案公告,來不及反應。雖然還在立法的過程,不過,還是想說這個草案寫的實在很粗糙。
怎麼說了,草案的第三條第一項,對寵物的定義如下:
🐕寵物:指犬、貓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
我們看看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同樣是農業部)中的定義
🦮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這定義就很大的不同呀,不曉得大家看出來了沒有。
🐕寵物定義是包含流浪狗,🦮寵物不包含流浪狗呀。
媒體 在吹捧之前,建議也要研究一下,不要因為同黨就互吹呀。說明裏面有說參考美國法律,不過,「bot.學習.人」在裏面並沒有找到pet的定義,但是,在這裏有找到。
讓我們參定一下這定義,
The term “pet” means a domesticated animal, such as a dog, cat, bird, rodent, fish, turtle, or other animal that is kept for pleasure rather than for commercial purposes.
怎麼說美國法律的定義也是和🦮寵物 定義是相似的呀。
所以,希望農業部的官員在立草案之前,能好好檢視一下,雖說是草案,但不是拿來讓人除錯的呀。「bot.學習.人」對法是大外行,但是,大外行看不對的地方,就肯定不對了啦。而且,會這樣說是因為仔細研究之後,發現這草案還有很多基本的問題,這些就下次再論。
by the way, 最近寫了一個Line bot, 對它輸入"給我一隻貓",就會給您一個隨機的可愛貓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