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月20日)海巡署在漁船上查獲了200多隻
品種貓,市價高達1000多萬元。但因為這些
貓是透過走私進入台灣、來路不明,恐怕會有狂犬病的
問題,只好依照法規
安樂死154隻貓,這樣的舉動引起
動保團體和
社會大眾的
反彈。
貓和狗在台灣都是很
受歡迎的寵物,面對我們的「
家人」、「
朋友」遭到
安樂死的新聞,眾人都感到相當
難過不捨。但這樣的舉動我們也不能說是錯誤的,畢竟
法律白紙黑字這樣
規定,甚至長年下來都這麼
實施,不可能因為這次事件比較多人關注而有所
改變,至少在確定修法前都將會
如此。
走私動物的安樂死法律規定
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第三條第四項第一款
- 禽鳥類以外之保育類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通知本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或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鑑定處理。有傳染動物傳染病之虞者,須由防檢局轄區分局會同查緝機關及林務局施行安樂死及消毒密封,並採樣送檢測後,由查緝機關交由銷燬處理機關提領及銷燬處理。
- 禽鳥類及非保育類動物:經查緝機關通知防檢局轄區分局施行安樂死與消毒密封,並採樣送檢測後,由查緝機關交由銷燬處理機關提領及銷燬處理,必要時請防檢局轄區分局派員支援提領及銷燬,或逕送本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採樣檢測及銷燬。
- 活動物施行安樂死時,應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選擇合乎人道之適當方法執行之。
- 施行安樂死時,請查緝機關提供適當場所。
將走私動物
安樂死其實也是為了防止
外來種(包含他們身上的
病菌等)會危害到台灣的
原生動物所做的不得不決定。但再怎麼說也是一條
生命,得用人道的方式來
處理。就連平常供我們吃的家禽家畜都不能
虐殺,何況是作為寵物的貓呢?我國目前常見的
安樂死方式有
吸入藥劑(麻醉劑、二氧化碳)和(巴比妥酸鹽之衍生物、三氯乙醛+硫酸鎂+戊基巴比妥酸鈉過量
靜脈注射)。
怎樣的動物不會被安樂死?
檢舉走私動物,國家會給獎金?
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第七條第一項
- 價值在新臺幣三萬元以下者,按百分之三十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二十七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至三十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二十四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二十一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至九十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十八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九十萬元至一百二十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十五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十二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至三百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九計算。
- 價值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六計算。